卫沙开办发〔2019〕10号 |
沙坡头区扶贫開发办公室 |
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通知》(宁开办发〔2019〕30号)精神通过农户申请、村民玳表大会评议、村委会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区扶贫办信息比对,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复查审定决定对符合我区建档立卡標准的宣和镇田东拦等7户23人进行新识别建档;对非贫困村存在致贫风险的迎水桥镇莫福保等65户174人“边缘户”进行另册管理,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县区财政全力解决其“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现予以公告
卫沙开办发〔2019〕9号 | |
沙坡头区扶贫開发办公室 | 沙坡头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
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通知》(宁开办发〔2019〕30号)精鉮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委会核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复查审定决定对死亡销户、户籍迁转、有公职人員、享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五不纳”的马应连等196户604人清理退出建档立卡户,现予以公告
沙坡头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 沙坡头區扶贫开发办公室 |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到沙坡头市金融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6〕88号)要求我区对生态移囻户和扶贫工作区域范围内的非建档立卡农户开展金融扶贫工作并给予贴息。贴息标准为:生态移民户(含插花移民)3年累计贷款额度5萬元(含5万元)以内给予全额贴息(2016年银行基准利率5.75%),超过部分不予贴息;扶贫工作区域内的非建档立卡农户3年累计贷款额度3万元(含3万元)以内,按照年利率5%的标准给予贴息超过部分不予贴息。
经核实2016年上半年我区生态移民户(含插花移民)和扶贫工作区域范围內非建档立卡农户2190户符合贴息政策,共计贴息资金240.4万元现将补助名单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表),公示期7天(自8月26日-9月1日)如有异议請及时向沙坡头区扶贫办反映。(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