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科目一211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積记分达到12分的,5261需要去学习科目一并4102且参加科目一考1653试,考试及格了清除扣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六十八條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機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學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六┿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你不光要扣12分重考科目一难吗科目一驾照而且还要被降级使用!
综上所述:驾照無论是被累计记满12分的,还是被一次扣满12分的都要参加科目一的学习和考试。只有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鍺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除了考科目一之外,还要考科目三!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過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超速50%以上会被记12分驾驶证一旦在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需要学习并通过科目一的考试才能恢复驾驶证的效力(不用吊销驾驶证的)
公咹部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機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653139号
《公咹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