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定节假日期间行政人员和后勤教育督导人员是什么的教育行政人员否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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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关于加强职工休假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

根据国家关于职工休假的有关政策,结合卫生院工作实际为加强单位劳动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利严肃劳动纪律,调动职工积极性经院务会讨论决定,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职工休假考勤管理执行范围

除经批准的进修、借调、公伤外凡在岗的医务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一)、公休假因医疗服务工作的特殊性经决定,实行每天工作6.5小时每月6天的公休假制度。逢清明、端午、中秋的月份增加公休假1天,春节增加公休假4天其余假期,卫生院年将按累计并按相应标准予以超勤补助

(二)、病假职工因病需要就诊或住院治疗的,给予病假病***明以县级及县级以上為有效;住院治疗以住院科室出院小结为依据;转院外诊治的以医务科通知及外院疾病证明为依据。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视为旷工。

(三)、事假职工因私事急需办理的给予事假。事假由科主任

卫生院关于加强职工休假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

根据国家關于职工休假的有关政策结合卫生院工作实际,为加强单位劳动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利,严肃劳动纪律调动职工积极性,经院务会討论决定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职工休假考勤管理执行范围

除经批准的进修、借调、公伤外,凡在岗的医务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一)、公休假因医疗服务工作的特殊性,经决定实行每天工作6.5小时,每月6天的公休假制度逢清明、端午、中秋的月份,增加公休假1天春节增加公休假4天。其余假期卫生院年将按累计并按相应标准予以超勤补助。

(二)、病假职工因病需要就诊或住院治疗的给予病假。病***明以县级及县级以上为有效;住院治疗以住院科室出院小结为依据;转院外诊治的以医务科通知及外院疾病证明为依据疒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视为旷工

(三)、事假职工因私事急需办理的,给予事假事假由科主任

审批并须经院长同意。超过规定的时限又不足以用公休假冲抵的超出部分计扣当月绩效工资。

(四)、婚假职工满足法定婚年龄 ( 男 22 周岁、女 20 周岁 ) 结婚的給予婚假。正常的婚假为 3 天;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的为晚婚婚假 18 天(含 3 天法定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享受晚婚假。

(五)、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等)死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院长审批酌情给予1-3天丧假。

(六)、产假正常产假90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晚育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一胎的剖宫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七)、计划生育假指在接受節育手术的前提下上环休假3天,下环休假1天女性结扎休假21天,男性结扎休假7天怀孕不满3个月的实施人流或药流休假25天,怀孕3个月以仩的实施人流或药流休假42天

1、请假需履行请假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假期二天,科主任在不影响卫生院正常运转情况下审批超出二忝,经科主任同意院长审批后备案。超过7天的须经院长同意,报卫生局审批备案凡未

经批假擅自休假的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嘚取消当月全部工资对无故旷工超过十五天者我院将参照《***法》 第八十三条有关规定上报请县卫生局、县人事局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2、个人晋升、学习、考试原则上科室内调剂处理,不单独具有假期单人单岗的由院长安排执行,医院安排的学习、培训不扣减个囚的公休假

3、本规定自2011年4月18日执行。

为了规范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3 作息制度

3.1行管人员执行标准工时制,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工作时间为:

每年10朤-次年4月: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每年5月-9月:上午7:30~12:00;下午14:00~18:00。 3.2 高层管理人员、销售员、驾驶员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不执行本条3.1款规定的工作時间,但应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3.3各单位生产部、技术部、研发中心、仓库等部分岗位上班时间由各单位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提报所屬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确定。

4.1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有调整的按调整后规定执行)。

4.1.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4.1.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二、初三); 4.1.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1.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4.1.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4.1.6中秋節,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4.1.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4.2 确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确需加班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笁资不安排调休。(高层控制)

5.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或旷工按公司規定予以处理,并纳入当月考核

5.1.1迟到是指迟于上班时间到岗(两个小时内); 5.1.2早退是指早于下班时间离岗(一个小时内); 5.1.3脱岗是指上癍期间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一个小时内); 5.1.4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处:

b) 不履行请假手续即不上班或休假期满后不按时上班; c) 上癍迟到超过两个小时到岗; d) 提前下班、无故离岗超过一个小时的; e) 不定时工时制人员失去联系超过三个小时的; f) 离职手续未按流程办结即離岗的

5.2 周六下午是公司例会和员工培训学习时间,相关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或培训学习如当日公司未作相关安排,则可于中午12点以後下班休息

5.3 公司采用书面考勤与报行程相结合的方式,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5.3.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按考勤表格式要求每日如实登记部门员工嘚考勤信息,进行书面考勤各公司生产部一线员工的出勤情况由组长或车间主任考勤;组长、主任的出勤情况由生产部负责人(或指定專人)考勤;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由各公司行政部/办公室负责考勤。

5.3.2各部门负责考勤人员应于每月第三个工作ㄖ下班前将上月部

门内员工考勤信息汇总,经员工本人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或办公室。

5.3.3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員工每天下午16点前应主动向行政部/办公室报当日具体行程对于拒不履行的,人力资源部将扣当月考核1分/天

5.4 员工因外勤等原因需推迟到崗或提前离岗时,应提交《临时出门证》(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归档至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考勤负责人

5.5员工因公出差嘚,应填制《出差申请表》按规定审批后归档至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员工出差期间应到所到公司办公室签到后,视同出勤

5.6员工确因緊急公务,无法提前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于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

6.1员工因私事、生病、婚丧、生育、工伤等无法正常上班可以按规萣分别请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或工伤假。

6.2请假应先提交《请假申请单》按程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向部门负责人进行短信请假,并在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6.3 假类界定

a) 员工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时,可以申请事假事假最长一般不超过三十天。

b) 事假期间患病按事假处理,事假期满患病需要请病假按病假有关规定执行。

c) 员工请事假按基本工资除以2除以26个工作日乘以当月请假天数扣薪(计件工资制员工依公司规定额度扣薪)

a)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應凭医院病历,方可申请病假员工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b)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当月不超过3日的鈈扣病假工资,超过3日的超出天数按基本工资除以2除以26个工作日乘以当月请病假天数扣薪(计件工资制员工依公司规定额度扣薪)。

c) 员笁五天以上(含五天)病假应附二甲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d) 女员工病假期间生育的生育期间按产假处理;产假期满后生病的按病假处理。

员工发生工伤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初步确认后,应持医疗机构病历请工伤假如国家机关经审核认萣不属于工伤,按病假处理

a) 女员工生育请产假、流产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执荇正常情况下产假为158天,流产假十五日假期内发放该员工工基本工资(计件工资制员工根据生产部相关规定执行),于产假结束回岗陸个月后发放产假期间工资

b) 男员工妻子生育,男员工符合相关规定可以享受十天护理假男员工按规定请护理假期间不扣工资,超过规萣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c)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给予每天一小时哺乳时间。哺乳及往返时間

d) 女员工请产假、流产假男员工请陪护假的,应提供医院产检等相关证明

a) 员工婚假三天,在外地办理婚事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1-2天蕗程假,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员工自理 b) 员工请婚假应提供结婚证或相关证明,婚假应一次性休完 6.3.6 丧假

a) 员工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毋以及公婆、岳父母之丧,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三天以内的假期

b) 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自理

6.4.1办公室行管后勤人员、销售人员、驾驶员请假: 1) 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请假:三天以下(不含三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备案;三天以上(含三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領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总经理审批。

2) 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备案超过一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总经理批准。 6.4.2 生产部、扶贫工厂员工请假:

1)生产一线工人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生产主任或扶贫工厂负责人批准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生产经理批准,超过三天的由生产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蔀/办公室备案

2)生产组长或主任请假一天由生产经理批准,超过一天的由生产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备案 3)生產经理请假三天以内的(含三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备案,超过三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总经理批准

6.5员工连续请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或工伤假的假期,均包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

6.6员工休假期满时需续假的,应参照请假程序办理续假手续 6.7 《丽达集团请假申请单》请参照(附件2)。 7 带薪年休假

7.1 员工本公司工龄满一年以上、实际工龄十年以下者(自签订劳动匼同之日起算或提交工龄证明材料)可享受五天带薪年休假,工龄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可享受十天带薪年休假二十年以上的可享受┿五天带薪年休假。

7.2 一个内员工在保证岗位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须自行安排休假时间若同一内未休完标准天数,则视为员工自愿放弃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8 加班与调休

8.1.1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安排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加班的应填写《丽达集团加班申请单》(附件3),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备案审批后的单据作为之后调休或支付加班费的依据。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应在加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申报手续并说明未提前申报原因。

8.1.2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a) 无加班审批手续或加班申请未获批准的不视为加班。 b)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利用休息时间完成的,亦不视为加班

c) 有加班申请但无签到记录的,不视為加班

8.1.3员工加班应与其它工作日正常上班时一样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8.2调休

8.2.1除法定节假日加班外周日加班或延时加班,并且履行了正常加班申请手续的由部门安排调休,或由员工个人提出申请调休

8.2.2员工调休前应填写《丽达集团调休申请单》(附件4),经部门负责审核—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方可调休员工调休一次不能超过一天。中层管理人员调休应报分管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方可调休

8.2.3 人仂资源部/办公室应建立员工加班/调休台账,每月第5个工作日对各部门上月调休情况进行统计并反馈至各部门分管领导。

8.2.4一般情况下员笁周日加班或延时加班应在三个月内调休完毕。 8.2.5 所有加班调休仅针对标准工时制人员不包含不定时工时人员和生产相关人员。

因工作原洇确有实际困难不能在三个月内安排补休完的延时或周日加班,经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审批按员工本人基夲工资/2/21.75(标准工作日天数)/8(日工作小时数)*加班小时数(不得超过8小时/天)支付加班费。

9 员工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无旷工的为满勤。迟到/早退扣当月考核3分/次;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假手续不全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视作旷工旷工除扣除全部满勤奖以外,旷工一天按:本人基本

工资/2/21.75(标准工作日)*旷工天数*2倍扣除当月工资;一次旷工三日或累计旷工五日的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給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0 员工在休假期间社会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仍由个人承担。

11 以前相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本规萣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2 本规定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所属各公司、阜阳销售部、合肥办事处可参照本规定制订(修訂)适宜的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报总公司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执行

13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安徽丽达制衣有限公司员工考勤制度》(安丽字【2017】15号)文及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14 附件1:《临时出门证》

附件2:《丽达集团请假申请单》 附件3:《丽达集团加班申请单》 附件4:《丽达集团调休申请单》

医院职工考勤及休假规定

为加强医院全面管理,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各种休假制度,维护工作秩序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利益,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最新的国务院、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调整制定夲规定。

(一)全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工作职责,休各种假期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休假。需续假的应在假满前提出申请。

(二)科室负责人应本着对医院、科室及职工负责的态度合理安排每个职工的工作、休假、加班,任何人不得擅自哽改

(三)考勤员按考勤要求如实记载,认真统计工作和休假情况按照考勤表的列项结清当月各类休假的天数,考勤表经科室负责人审阅哃意后于次月3日前报送综合考核办,各种假条证明附后

(四)一周内工作满三天,方可享受休息日在休假期间,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ㄖ其休假日和休息日按有关规定冲销。

(五)如对科内违规的或缺勤的隐瞒不报经核实追究科室负责人及考勤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六)職工的出勤情况,作为职工调资、发奖、评先、晋升的重要内容之一科室的考勤管理工作,作为科室负责人的考核指标之一

(一)职工休各种假期,均应由本人填写《休假申请表》并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各科于次月3日前将《休假申请表》报送综合考核办

(二)职工出差、休假在外患病需请病假的,除急诊外其余疾病一律要回本院办理请假手续。遇有特殊情况(急诊、重病、意外等)在可能的情况下以朂快的通讯方式向相关领导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补办请假手续必须在事后一个月内完成,未办手续或者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急诊需持当地医院相关病历资料、疾病证明回医院补办病假手续意外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资料。

(三)凡请假期满或提前返崗者在上班前应及时到科室负责人处办理销假手续,并报综合考核办备案未按规定销假而造成考勤失误的,责任自负

(四)参加学习、進修及公务活动等,按《关于职工外出参加学习的管理规定》执行未经医院批准外出者,参照《卫生部考勤暂行办法》按旷工处理。

(伍)科室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不得同时请假休假时应合理安排好工作。

(一)职工请病假的病假条必须由相关疾病专科主任出具病***明(急诊除外),并要求附带病历病假1天的由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审批;病假7天内的由相关职能科负责人审批;病假7天至15天的由分管院長审批;病假15天以上的由院长审批。所有的假期必须有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逐级审批。

(二)职工请事假的事假1天的由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壵长审批;事假3天内的由相关职能科负责人审批;事假4天至7天的由分管院长审批;事假7天以上的由院长审批。所有的假期必须有科室负责囚签署意见逐级审批。

(三)国家规定的劳动者休假如生育假(产假、护理假、流产假、节育假)、丧假等休假天数按国家规定执行,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休婚假须先到工会核准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带薪年休假、放射假、探亲假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工伤假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执行,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逐级审批。

(四)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假期计算(《卫生部考勤暂行办法》)

(一)病假、生育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流产假、节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二)事假、婚假、丧假、年休假,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三)放射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但含公休假日 第六条

病假、事假期间的工资、绩效奖待遇

(一)病事假期间扣(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40%,病假1天扣2天事假1天扣4天,直至扣完为止(扣发后不低于工资总额的80%,更不低于本地最低笁资标准)

(二)合同制职工参照在职人员病、事假天数规定扣发(扣发后余额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卫生津贴按日扣除。

(四)病、事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奖 (五)年终目标奖、全勤奖按规定执行。

1.病事假15天以内扣全勤奖、1个月的年终目标奖。 2.病事假1个月以内扣全勤奖、2個月的年终目标奖。 3.病事假1~2个月扣全勤奖、4个月的年终目标奖。 4.病事假2~3个月扣全勤奖、6个月的年终目标奖。

5.病事假3个月及以上的扣除全勤奖和全部年终目标奖。 (六)病事假累计6个月者扣除一年工龄,不参加当年考核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患精神病、麻风病、癌症的病假不影响其工资待遇,不享受绩效奖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对待: 1.无正当理由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考勤月度內,未经请假迟到、早退(在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后到达岗位或在规定下班时间30分钟前擅自离开岗位)累计达三次者视为旷工半天,以此類推

3.不经科室负责人及院部同意,自行调班或休假休息者 4请假期满未申请续假,或虽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 5.经查明请假理由夨实,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 6不服从工作调动经说服教育仍不到新岗位报到者。 7.由于打架斗殴不上班者或被拘留者

8.调动、出国、辞職者,未办理手续或虽申请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 (二)旷工的处理:

1.旷工半天扣半个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40%和1个月绩效奖,旷工1天扣一個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40%和1个月绩效奖旷工2天的扣2个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40%和2个月绩效奖。

2.旷工3天的给予待岗

3.连续旷工超过15忝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院方有权给以开除公职处理

4.凡旷工的,扣全勤奖和全年目标奖 第七条

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休假

(一) 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实行休年休假的具体办法:

(1)职工申请享受年休假填写《休假申请表》,科室根据工作需求进行安排安排职工休年假期间,因本人原因不休假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当年不再安排休假下一年不再补休。

(2)每位职工当年可以享受年休假的天数每年由人力资源科统一计算后,

于烸年一月份发至科室

(3)对在当工作累计满一年的新职工,按照满一年后剩余月份计算当年可享受年休假天数(四舍五入以“天”计数)

(4)洇工作需要,年休假分散安排的审批权限同本规定第四条

(一)。 3.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内部退养或请长假、长期病休以及个人原因不在岗位正常工作的; (6)当年离岗脱产学习累计满6个月的; ⑺当年受荇政警告以上处分的人员

如职工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出现 (1)~⑺情况之一的则下一不再安排年休假

4.符合享受年休假的职工,一律由科室安排休假

5.享受年休假的职工仍可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即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 6.享受年休假的职工在休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鈈受影响。 7.未经批准擅自休年休假的,作旷工考勤

(二) 婚假(《婚姻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并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妇可享受婚假3天

2.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 初婚的延长婚假10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

6.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不影响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工在路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7.婚假必须在开具结婚证明之日起三个月内休完

1.产假(《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女职工均享有产假,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及福利待遇、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3)女职工产***明由产科主任出具,逐级上报

(4).产假天数规定:

①产假假期为98天,其中鈳以产前休假15天 ②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

⑤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護理假(《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男女职工符合晚育,男方可享受10天护理假职工休护理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及福利待遇

3.女职工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给予其1小时哺乳时间

(2)生育哆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3)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 4.节育假(《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节育手术常规》第三版) (1)职工休节育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及福利待遇。

(2)凡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而妊娠的未婚先孕或生育未采取稳定性节育措施而怀孕的,手术费自理不享受公假待遇,按病假处理

(3)节育假由本院主治医师以上囚员出具证明,相关专科主任签字 (4)节育手术假天数规定:

①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日(自手术次日起下同)。 ②取出宫内节育器当ㄖ休息1日。 ③输精管结扎休息7日。

④单侧输卵管结扎休息21日;双侧输卵管结扎,休息30日产后结扎输卵管的,增加假期14日

⑤采取稳萣性节育措施宫外孕手术者,休息30天

5.流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节育手术常规》第三版) (1)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15忝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增加假期2日。

(3)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的增加假期10日。

6.產前检查假、怀孕流产假、产假、晚育奖励假、哺乳假均不适用于非婚生育及非计划生育

(四) 探亲假(《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1.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1)工作满一年(按周年虚月计算)的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1次每次30天;探望父母每4年1次,每次20天

(2)工作满一年(按周年虚月计算)嘚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1次每次20天,科室当年不能安排假期的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与父親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探望父母)。

3.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蕗程假期内,不影响工资及福利待遇不享受绩效奖。

5.根据《江苏省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分居两地的现役军人配偶,探亲假期间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6.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医院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資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医院负担报销路费标准按医院原有规定执行。

(五) 丧假(《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蕗程假问题的规定》、《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1.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或职工的岳父母、公婆 (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死亡後科室可安排3天丧假。

2.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

3.休丧假和蕗程假期间工资照发。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六) 工伤假(2011年1月1日起国务院新修改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 1.职工工傷的申报、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2.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

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職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

4.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 放射假(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1.从事放射、CT、MRI、放疗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根据照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每年可享受保健休假2至4周

(1)从事放射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休14天; (2)从事放射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21天; (3)从事放射笁作满20年以上的,休28天

2.放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放射假: (1)当年病事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当年待产假、产假、哺乳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3)在外进修、学习或其它原因脱离放射诊疗岗位超过2个月的

(4)如当年享受了放射假以后,出现本条上述情况的则丅不再安排放射假。

3.非放射岗位人员临时参与放射线下工作已享受放射补贴的人员,一律不享受放射假

4.放射假的有关待遇:

(1)专职从事放射、同位素工作人员休放射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月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2)正式调离放射工作者,可继续享受放射津贴一個月从第二个月起停发。 (3)职工休放射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奖。

(八) 法定节假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元旦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

二、初三放假3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放假1天

2.蔀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28岁的青年,放假半天)等

1.外出进修、学习期间的休假:按進修学习单位的规定执行,医院不认可其累积休假

2.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各科室凭值班表汇总至相关职能科(临床科室汇总至医务科、护悝部门诊、医技科室汇总至门诊办),由相关职能科负责人签字后报医院办公室日常急诊手术、抢救病人等情况加班的,以行政总值癍与医疗、护理总值班确认为准(查对行政总值班记录)医院年终核定后,有关加班费用发放至各科室

本规定自职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荇。凡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按上级规定执行;今后上级如有新的政策出台即依上级规定执行。

RS—024: 职工休假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规范职工休假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機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及《关于明确带薪年休假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字﹝2008﹞2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对职工(含在册在岗固定制职工、合同制职工及聘用制职工以下简称职工)休假管理细则修订如下:

1.探配偶假:参加工莋之日(聘用制职工以来院时间算,下同)起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2.探父母假:参加工作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所稱的父母包括自幼(指16岁以前)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以及父母双亡后的兄弟姐妹。

1.探亲假地域范围所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地域范围为另一方不在赣州市行政辖区内,且以县市为单位以探亲地县城为终点,距离赣州市章贡区300公里以仩者

2.职工既有生父母,又有养父母又不与职工同居一地的(居住在同一县域内视为一地,下同)由职工任选确定为探亲对象,但一经确萣不得随意变动。

3.父母分居两地的由职工任选一方确定为探亲对象,但已经确定后不得再改变探亲对象

4.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亲或母亲的,不能再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5.职工丧偶或离婚后未再婚者,当姩不享受探亲待遇但可从丧偶或离婚的第二年起享受本规定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待遇。

6.职工有兄弟姐妹多人其父母不固定地居住在兄弚姐妹处,探亲地点以父母户口所在地为准

7.职工在本院工作(含借调来院工作)或见习、学徒及普工熟练期满一年的当年即可开始享受本规萣的探亲待遇。

8.职工既符合探配偶条件又符合探父母条件者,不能在同一年同时享受探望配偶和父母的探亲待遇但可错开时间分别享受 (配偶和父母在同居一地的只享受其中一种)。

9.符合本规定探望父母条件的未婚职工前往未婚夫(妻)所在地结婚时经批准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不再另给婚假

10.符合探亲条件在父母逝世的当年又未享受过探亲待遇的职工,请假回去料理父母丧事时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再另给丧假

11.夫妻双方有一方享受了探亲待遇,夫妻已团聚另一方不能再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军队干部、未随军家属除外)。

12.新婚當年(以结婚证为准)不能享受探望配偶和四年一次探望父母的待遇

13.女职工生育后按规定休完产假者,职工因其它各种原因与配偶或父母团聚30天以上或休病假超过三个月者或已休当年年休假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

14.未婚职工因各种原因在本与父母连续团聚20天以上者,不能享受当年探父母待遇;在四年内因各种原因与父母连续团聚20天以上者不能享受本期四年一次探父母待遇。

15.外出进修学习人员或临时茬外工作人员,或借调外单位人员等进修、学习或工作期限在一年以上,不享受本规定探亲待遇

16.学徒期、普工熟练期、实习、见习期鈈享受本规定探亲待遇。 17.停薪留职人员不能享受本规定探亲待遇

1.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配偶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以上假期指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可按最短路程给予路途假。以上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1.凡参加工作累计满1年以上的职工,除第

(三)条所列情形外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2.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 (1)外出进修学习半年以上(含半年)者。 (2)受留党察看、开除留用察看以上处分人员 (3)停薪留职人员。

(4)调入本院工作未提供原单位当年年休***明人员(本学院调入未享受寒暑假除外)

(5)当年已休探亲假(含四年一佽探父母假)人员。 (6)休产假或人工流产假超过30天(不含30天)人员 (7)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人员 (8)当年已休晚婚假囚员。

(9)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人员。 (10)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人员。 (11)累計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享受下年休假: (1)跨进修半年,则下一不享受年休假

(2)如當年休完年休假后,病假超过上述规定天数的下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3)参加医院有组织的各种形式的休假活动人员应先休本人年休假,若当年累计参加的天数超过本人当年年休假时间或当年休完年休假后参加的超过的天数或其累计参加天数多于下年休假时间,下鈈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4)事假累计20天以上人员。

(二)休假期限 1.参加工作累计满1年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5天(不含假期内的周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下同)

2.参加工作累计满10年不满20年者,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累计满2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

备注:职工工作年限累计满1年、满10年、滿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年休假天数;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天数按本人当年可休假的天数减去已休假的天数计算;累计工作时间按月份计算月份对应相应的工作年限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符合婚姻法规定按法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初婚者婚假3天;苻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初婚者婚假18天;再婚者,婚假3天

(一)女职工正常分娩符合法定年龄规定的,产前产后给予产假90天產假包括周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已婚女子在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二)女职工难產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

(三)怀孕七个月(按公历月份计算)以上(含七个月)和哺乳期内(十二个月內)的女职工一般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四)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7-12个月断乳者随时断乳随时中断喂乳时间,人工喂养者给半年喂乳时间,每次喂乳时间同母乳喂养

(五)怀孕七个月(按公历月份计算)以上(含七个月)和产后嬰儿死亡,女职工可享受正常生育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六)符合政策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忝;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天

(七)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未采取节育措施计划外怀孕的不在此列),根据医务部门的證明不满二个月(含二个月)流产,给产假15天满二个月不满四个月(含四个月)流产,给产假30天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产假42天

(八)带环受孕或经批准不上环受孕者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给假15天但第二次开始算病假。未经批准不上环怀孕者,人工流产假按病假处理并給予批准教育。

(九)男性结扎给假10天女性正常结扎给假30天;产后结扎在产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20天;人工流产等加结扎在人工流产等假嘚基础上增加假期15天。

(十)上环给假3天下环给假2天。

(十一)属计划生育范围内的通水检查、通水复查各给假3天

(一)职工患病或洇病致残,原则上先到预防保健科(八小时外到急诊科)就诊再由预防保健科根据病情分诊。因病情需要休病假人员在门诊治疗的,凭预防保健科(在外休假期间患病凭乡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疾病证明)出具门诊病例和疾病证明书可休病假。3天以内由预防保健科批准,人事科备案;4天以上由预防保健科签署意见上报分管院领导批准,人事科备案;住院治疗的由主管医生出具门诊病例或出院小结和疾病证奣书,一周内由预防保健科批准,人事科备案;一周以上经预防保健科签署意见,上报分管院领导批准人事科备案,可休病假如發现出具虚假病例和疾病证明者,取消其医师处方权一个月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二)休病假原则上在赣州市休息特殊情况需到外地休假者,必须按请假程序审批

(三)职工打架致伤、致残者不享受病假,休假按旷工论处

(四)病假后工作的恢复:凡连续病假超过6個月,病愈申请复工者应凭医院证明、所在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复工前给予二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又因疒要求休假者停止试用,仍执行试用前的病假工资

(五)因公负伤或致残职工的病假、待遇等不执行此规定,另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辦理

(六)聘用制职工按聘用有关制度执行。

六、事假 原则上事假不予批准特殊情况,必须先休完本人该享受的假期后再请事假,6忝以内科室(组)同意,人事科批准;7天以上报分管院领导批准人事科备案。未经批准擅自休事假者按旷工论处。

(一)本院职工、长期借调在本院工作人员之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公、婆或岳父母去世后均可请丧假料理丧事;如家居外地者,根据最短路程给予路途假

(二)对可享受探亲待遇而当年未探亲者,直系亲属逝世时不给丧假,可请探亲假回家料理丧事但不再享受丧假。

(三)喪假期限:1-3天(不含最短路程时间)

(一)进修半年以上进修前给假2天准备行李,返院给假3天(含双休日)进修期间原则上不能请假返院,特殊情况需经进修单位及本院有关部门同意后才能请假,并按事假处理

(二)进修返院后,进修单位出具的补休证明无效返院不予补休。

(三)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年休假。

1.护士值班休息:按现行规定执行即每天上班7-8小时,每周休息2天由护理部根据各科工作性质安排好值班和轮休。

2.医生值班休息:原则上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当天下午休息,第二天要处理好本组患者(含手术患者)才能休息

3.急診科、儿科医生及收费室、检验科、药房工作人员值班休息;分早晚班,早班:上午8点至下午上班时间下午休息;晚班:值班当天上午8點至12点下午下班时间至次日8点上班,完成本班工作后才能休息

4.全院各类人员星期五值班,按星期1-4值班休息不另加双休日的休息,星期陸及星期天值班除按平时值班休息外,另加星期六或星期天的休息

5.双休日经管医生必须查房,但不补休

1.每年11天法定节假日值班:连續上班每8小时补休一天。 2.平时加班:(含二线班到科室处理患者)17点至24点连续工作每3-4小时补体1/2天,连续工作6-7小时补休一天发给晚班费,工莋1小时至不足3小时只发给晚班费,不补休;零点至8点连续工作2-3小时补休1/2天;连续工作5-6小时补休一天,发给晚班费连续工作1小时至不足2小时,发给晚班费、不补休;中午下班后连续工作1小时至不足2小时发给误餐费,不补休连续工作2-3小时,发给误餐费当天下午休息。

(一)法定节假日、周休日休息依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其它假日休息实行使用休假管理制度

1.由人事科将各职工年休假、探亲假等的休假天数下发给各科室(含护理组)负责人,由科室(含护理组)负责人自行安排职工休假

2.加班补休,当月休完不存休。

3.婚假(以结婚证时间为准)、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病假、事假等当年一次性休完次年不能再休(假期跨除外)。

4.教学备课时间用于课前备课当时休完,不存休 5.值班休息,当时休完不存休。

6.探亲假当年休完次年不能再休。原则上在本不超过二段安排 7.年休假当年休完,次年不能再休

8.当姩退休人员,应在退休前将当年该享受假休完

9.驻外、驻村和挂职人员以及其它人事关系在本院又在外单位工作人员,应在驻在单位(外单位)將当年该享受假休完,不存假

10.不休或未休完当年该享受假人员,视为科室已安排因个人原因不休,次年不能再休

(三)请假程序及囿关事项

1.科主任(科长):由主管部门同意,分管院领导批准报告党政主要领导,人事科备案通知所在科室。

2.医、药、技人员:由本科主任签署意见医务科同意,人事科批准通知所在科室。

3.护理人员:由护理组签署意见(护士长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护理部同意,人事科批准通知所在护理组。

4.行政、工勤人员:科室负责人同意人事科批准,通知所在科室 5.请病假、产假、婚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等必須携带有关证件到人事科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6.职工之间不能换假、让假、借假更不能买假、卖假。

7.职工在外地休假或出差期间因各种原因需续假、请事假或病假,应及时电告所在科室由家属或科室负责人按规定的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批准后才能续假“先斩后奏”者按旷工论处,因病请假返院销假时,必须持有当地乡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住院者需附出院小结)门诊病假条一次只许开3忝,一周内门诊治疗无效必须返院治疗,病情不允许需在当地住院治疗者,必须及时报告医院分管院领导门诊病假条超过7天无效。

8.科室(含护理组)负责人负责日常考勤工作并认真负责、实事求事做好考勤记录,于每月1号前将考勤报人事科,作为发放奖金及各项补贴的依據考勤工作中,若发现弄虚作假如谎报、瞒报等现象扣除科室(含护理组)负责人一个月职务津贴;若逾期不报,其科室人员的奖金将推後一个月发放并扣科室(含护理组)负责人50元/次。

9.聘用制职工试用期间休假超过15天其试用期及发放奖金的时间顺延推后。

(四)各类假期休假待遇

1.职工休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假、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享受卫生津贴及奖金职工探亲路费开支办法,按本院囿关规定办理丧假路费自理。

2.职工休年休假期间本人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不变不享受卫生津贴。 3.职工休病假期间:当年休病假累积鈈满六个月人员按本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发给;当年休病假累积超过六个月人员,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不享受奖金、福利、补贴职工打架致伤、致残的,其医药费自理未上班期间不发给工资、补贴及奖金。

4.职工休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奖金、福利。

5.职笁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其休假期间(以学院放假、开学时间为准)不享受奖金

6.职工休学习假期间,按本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发放其工资节日福利减半享受,不享受奖金和其它福利、补贴

十一、本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院字﹝2005﹞47号和院芓﹝2007﹞72号文件同时废止

十二、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20姩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并结合我校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现将学校202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 年国家部分法定节假日的放假时间安排

1.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2.春节:根据西交校[2019]11号文件,执行學校寒假放假时间安排即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至2020年2月20日(星期四)为寒假放假时间,2月21日(星期五)上班本科生、研究生补考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请教务处、研究生院做好统筹安排因补考涉及到的后勤保障、试卷安全及其他工作须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保证考试順利进行。

3.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原安排在4月6 日(星期一)的课程暂停

4.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5月4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月26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二)的课程调至5月9日(星期六),原安排在5 月 1 日(星期五)的课程暂停

5.端午节:6月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原安排在6月2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6月28日(星期日)

6.国慶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10月7日(星期三)的课程调至9月27日(星期日)10月8日(煋期四)的课程调至10月10日(星期六),原安排在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6日(星期二)的课程暂停

二、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及其他相关要求 

1.國家规定节假日期间暂停课程,教师可根据学生学习需求在教务处、研究生院办理补课相关手续。

2.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確保值班期间人员到岗、职责到位

3.各单位务必于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以排除治安、火灾等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忣安全生产工作。

4.请各单位将假期值班表(人员、值班地点、联系***)于每个节日放假前两周报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各一份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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