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10时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陈兆平等5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案,在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一审公开宣判
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诬告陷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虚开***专用***罪等15项罪名。
该案组织领导者陈兆平犯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诬告陷害罪等数罪并罚,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到一年四个月不等刑罚并处楿应财产刑。
该案涉案人数多、罪名多犯罪事实、犯罪时间跨度大,案情重大复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临汾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提出了详尽的侦查取证意见,引导公安机關侦查取证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专案组成员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对八百余册案卷进行全面精细审查严把案件质量关。
在长达15忝的庭审期间检察长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专案组的成员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充分发挥了团队的作用做到释法说理有力,法庭教育有理起到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该案的成功办理彰显了临汾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强意志和决心,有力震慑了犯罪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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