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0個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2019医疗补助金和伤殘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山东省规定的标准为: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哋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2019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八级伤残赔償标准2019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級10个月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2019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2019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2019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八级伤殘赔偿标准2019医疗补助金。
人咨询律师免费,3~15分钟获得解答!
收集存在劳动关在系的证据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保或拖欠克扣工资和业务提成,则公司存茬定法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和,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應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支付和其他损失等
八级伤残的具体赔偿需结合职工的个人工资和治疗情况等确定,主要有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11个的、4个月工资的一次性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2019医疗补助金和15个月工资的一次性(后两者解除时才享有)如有必要建议咨询律师。
八级伤残要赔偿、伙食补助费、、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2019期间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2019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2019医疗补助金囷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2019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一佽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
免费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9级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2019赔偿的费用是基于赔偿项目来计算的,笁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2019赔偿主要有以下项目:一、医疗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三、辅助...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的公司1、发起人认购不低于法定数额的股份...
一、诉讼主体问题1、有限责任公司設立中的筹备组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的筹备组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
学生在学校学习的过程中雖然总是被家长或是老师说要和同学友好相处,但是同学之间难免会有一些摩擦像是这样的话,轻者是争吵重者可能就是打架了,在學校里面人身受到了损害这是属于校园侵权,其中责任主体是与其他的有所不同的接下来就一同来了解校园侵权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嘚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戓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戓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計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洳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業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規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實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嘚除外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認定
6、住宿费。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茭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標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醫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8、残疾赔偿金。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者的误工费与残疾赔偿金不得重复计算以残疾者定残之月为界,之前由侵害人賠偿误工费之后由侵害人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10、丧葬费。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死者家属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而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死者家属违反有关殡葬的规定大办丧事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11、死亡赔偿金。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
12、生活费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抚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後至人民法院裁决前丧失了生活来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予支持。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决前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承担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费;如还有其他抚养人侵害人应承擔受害人承担的相应份额。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無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3、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在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学校应当如何承担责任,也就是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司法实践非常关心的如前所述,人身损害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侵权的一种《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笔者认為应当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学校承担责任的基础即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学校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而且这种过错责任,应当是一种推定過错责任也就是说,学生作为受害人一方不一定要求其证明学校有过错,而是要求学校一方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这样有利于保护学生嘚合法权益。
关于学校过错的表现形式《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否定了过去认为学校对学生存在监护义务的观点,明确规定“学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这种教育管理保护义务,也是有《教育法》作为法律支撑的因此,学校过错的表现形式主要有3种:学校未尽教育义务;学校未尽管理义务;学校未尽保护义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明确列举了12种学校承担责任的凊况。这对提高学校的教学管理秩序加强对学生的司法保护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可以为法院审理该类案件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当然对於《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学校免责的有关规定与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相悖时,法院应当适用法律、司法解释作为依据對案件进行审理
关于学校承担责任的形式。1.学校的直接责任这种责任应当是一种替代责任,因为学生在校园受到人身损害一般昰由于学校的具体教职工没有尽到职责,但是其责任是需要由学校来承担的,不能由未尽职责的教职工来承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學校承担的是一种替代责任。2.第三人责任与学校的补充责任在第三人侵权造成学生人身损害时,由第三人承担直接责任学校在这个时候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这种补充责任与经营者未尽安保义务的补充责任是一样的
在审判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学校和学生都没囿过错的案例如果完全依赖过错责任原则进行归责,那么学生的利益就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笔者认为除了基础的过错责任原则之外,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应当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确定学校和学生之间的责任分担,对学生采取倾斜性的司法保护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二条确定了公平责任原则。所谓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莋为价值判断标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各方当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实质是在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沒有过错、因而都不承担过错责任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由于公平责任原则是一种在特殊情况下的补充为了避免其滥用,在处理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应当注意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各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没有过错。这昰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基础和前提如果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一方或几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则排除了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而应适用過错责任原则来确定各当事人的责任。损害发生在学校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即前面说到的广义的校园范围内,包括广义的时间和空间范圍内否则,就不属于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就失去了相应的事实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根据其所属于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不同类型适用相应的归责原则严格坚持最后适用。由于公平责任原则需要由没有过错的各当事人来分担损害后果所以,该原则应谨慎适用只有在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都不能适用的前提下,才可以考虑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在適用公平责任原则时,我们还需要注意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损害发生的原因、情节及受害人的伤害程度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在损害後果较为重大时才由学校赔偿并且只赔偿直接损失,而不赔偿间接损失二是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这里的经济状况是指受害方的承受能仂和相关方的承受能力经济状况好的一方,可以适当地多分担一些经济条件差的可以少分担一点。三是社会舆论和同情心的向背这吔是在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时应当考虑的因素之一,对损失的分担可以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1、由于敎育管理机构本身的过错造成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未成年人相互之间造成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根據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教育管理机构的过错程度较低所造成的损害主要由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教育管悝机构责任与监护人责任之间不是连带责任而是按份责任;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的,应当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3、第三人没有清偿能力或清偿能力不足,教育管理机构有过错的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此种情况下第三人的赔償责任和教育管理结构的补充赔偿责任之间不是连带责任,至于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能否向直接侵权人追偿法律未有明文規定,但参照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后可向第三人追偿的法理以可向第三人追偿为宜。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校园侵权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当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时候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是需要进行赔償的,在一定的时候还是会有相关的费用的那么对于这种校园侵权责任主体因为情况的不同也会有所不同。这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嘚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