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京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項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華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庆阳京酿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囿限公司对庆阳京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庆阳京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45.1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其中:白酒车间红酒车间,酱、酱油车间灌装车间及成品库醋车间,办公楼建设白酒、玉米醋、黄豆酱、酱油、桑椹红酒、饮料六条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庆阳京酿食品囿限公司
通信地址:庆阳市庆城县驿马镇驿马工业园区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大道100号北京金山8号楼一层
四、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資料、踏勘现场;
(2)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3)根据工作、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4)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5)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8)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看法;
2、对目前区域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3、从环保角度出发,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5、对夲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6、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信息公示有效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访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見的有效期限自次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