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信系统中,可以帮别人查社会信用征信情况证明情况?只能在人民银行查吗,其他银行不行?

个人信用征信查询指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个人信用查询)操作指南

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介绍

随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公众信用意识不断提高,了解本人信用状况的需求量日益增加。为方便社会公众便捷地获取本人信用信息,进一步拓宽个人征信系统服务渠道,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了基于互联网运行的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平台以充分保护社会公众隐私安全为前提。一是确保身份安全。社会公众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才能成为平台的注册用户,使用平台的信息查询功能。二是确保操作安全。注册用户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时,还须通过手机短信、数字***等方式与平台交互,通过验证核实后方能获取信用信息结果。

平台现提供两种身份验证方式:一是数字***验证方式,即通过与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合作的商业银行颁发的数字***确认个人身份;二是问题验证方式,即通过在线回答问题方式确认个人身份。

平台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以及个人信用报告三种产品服务。注册用户可通过互联网或手机短信提交查询申请并获取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非实时反馈,一般为成功提交查询申请的第二天。

个人信用信息提示是注册用户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是否有逾期记录的提示性信息。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或手机短信提交查询请求;次日,用户可以登录平台查看查询结果,对于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提交查询请求的,平台还会自动通过手机短信反馈查询结果。

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为注册用户提供其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信贷记录、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汇总信息。注册用户登录平台后在线提交查询申请;次日登录平台,申请获取确认码,平台会自动将确认码发送到注册用户预留的手机上,正确输入后,可在线查看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概要。

个人信用报告为注册用户提供其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信贷记录、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明细信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注册用户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需要再次进行身份验证,通过身份验证后次日可登录网站查看个人信用报告。

关于通过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试点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精神,提升征信服务水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积极拓展服务渠道,推动通过互联网(网址为)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试点工作。

自2013年3月27日以来,征信中心面向江苏、四川、重庆3省(市),开展试点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服务工作,试点效果良好。现决定自2013年10月28日起,扩大试点范围至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6省(市)。试点期间,凡持有9省(市)身份卡(即身份卡号码前两位为32、51、50、11、37、21、43、45、44)的个人,均可上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

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必须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只有通过身份验证的个人才能注册成为查询用户。目前,提供两种身份验证方式:数字***验证方式和个性性问题验证方式,个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在选择个性性问题验证方式时,若个人身份验证没有通过,属于正常情况,个人可以转用数字***方式进行身份验证,也可以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现场查询。

互联网查询旨在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非现场查询服务渠道,个人通过互联网就可以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对于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升社会信用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欢迎9省(市)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征信中心,推动早日实现面向全国提供互联网查询服务。

☆第一步:阅读《用户服务协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选择身份验证方式

⑴ 点击“用户注册”。

⑵ 阅读服务协议,点击“同意”。

⑶ 填写标识信息,选择身份验证方式,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提交身份验证信息

⑴如果选择问题验证,进入以下页面:

仔细核对本人信息,正确回答验证问题,点击“下一步”。

⑵如果选择数字***验证,进入以下页面:

用户通过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数字***进行验证,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填写注册信息、选择注册成功当日需要获取哪些信息产品

完成问题验证或数字***验证后,进入以下页面,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注册成功当日需要获得哪些信用信息产品,然后点击“提交”:

⑴ 若“注册成功当日需要获得的信用信息产品”中选择了“个人信用报告”,进入以下页面:

⑵ 若“注册成功当日需要获得的信用信息产品”中没有选择“个人信用报告”,进入以下页面:

用户注册申请提交完成。

用户在线提交注册申请后,平台进行身份验证,第二天反馈验证结果给用户,用户可以通过手机获得验证结果。注册成功用户的反馈信息中包含激活码。

用户注册申请验证通过后,平台根据用户注册时的手机以短信方式发送激活码。用户需要尽快(最迟不超过7天)登录平台使用激活码激活用户,就可以使用平台的各项服务了。

⑴ 用户注册成功后第一次登录时,打开以下页面:

⑵ 输入平台发送的激活码,点击“激活”,平台打开欢迎页面,用户可以直接使用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

⑶如果没有接收到或忘记激活码,可以登录后点击“重新获取”,平台将再次发送激活码。

从注册验证通过开始算起,激活码有效期7天。例如用户1月1日提交注册申请,1月2日验证通过,激活码的有效期就是1月2日到1月8日。

激活码一旦过期,注册信息将全部失效,用户需要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如果没有收到激活码,可以在登录平台后点击“重新获取”,平台会再次发送激活码。

登录成功,可以查询以下三种产品: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个人信用报告。

点击“信用信息提示”,按如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提交查询申请

第一日,输入页面验证码,点击“提交查询申请”,提交成功后,页面提示“您提交的查询请求正在受理,请耐心等待。”。

☆第二步:获取查询结果

在提交查询申请24小时后,输入页面验证码,点击“获取查询结果”,页面展示查询结果。

注册用户可以通过预留的手机号码使用短信点播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提示。

使用预留的手机,编辑短信“sm”+“注册用户名”,发送至“”,即可通过短信接收到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提示。短信接收无贝,短信发送的资费标准同普通短信,详询各地移动通信运营商。

如用户名为“Marry”的注册用户,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为“”,则使用该号码的手机编写短信“smMarry”发送至“”,即可收到本人的信用信息提示的短信。

点击“概要信息查询”,按如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提交查询申请

第一日,输入页面验证码,点击提交查询申请模块右侧的“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后,页面提示“您提交的查询请求正在受理,请耐心等待。”。

☆第二步:获取查询结果

在提交查询请求24个小时后,可登录平台查看查询结果。在获取查询结果模块中,点击“获取确认码”,平台将自动将确认码发送至预留的手机上。

如果确认码丢失或失效,可再次点击“获取确认码”,再次获取。

⑵ 正确录入确认码后,点击“提交”:

成功提交确认码后,用户的个人信用信息概要样本展示如下:

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需要先进行身份验证,成功提交查询申请后,平台会在第二天反馈验证结果。若验证通过,在线输入平台提供的查询码即可查询到本人的信用报告。

☆第一步:选择身份验证方式

问题验证用户只能选择“问题验证”,数字***验证只能选择“数字***验证”,点击“提交”。

☆第二步:提交身份验证信息,完成信用报告查询申请提交

⑴如果选择问题验证,进入以下页面:

仔细核对本人信息,正确回答验证问题,点击“提交”。

⑵ 如果选择数字***验证,进入以下页面:

用户通过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数字***进行验证,点击“下一步”。

⑶页面展示申请提交成功的提示信息

☆第三步:获取查询结果

平台会在提交查询申请的24小时后反馈验证结果,若验证通过,在线输入平台提供的查询码即可查询信用报告。

⑴ 输入查询码点击“提交”:

⑵信用报告弹出窗口展示举例如下:

平台提供pdf格式的信用报告分享服务。用户查询到信用报告后,点击“生成pdf”的链接, 输入正确的页面验证码后,就可以将pdf格式的本人信用报告保存在电脑本地。

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负责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组织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业务归口征信管理局指导。

人民银行于1997年立项建设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2004年2月,人民银行又启动了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同年4月成立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2006年1月,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并正式运行。同年7月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升级成为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此期间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一直作为人民银行的金融信息化项目管理,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合署办公。

2006年11月,经中编办批准,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正式注册为事业法人单位,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2007年4月17日,人民银行党委决定征信中心与征信管理局分设。同年,根据《中国物权法》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明确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机关,10月8日,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上线运行。

2008年5月9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上海举行揭牌仪式,开始北京和上海两地办公。2009年7月20日,融资租赁登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2010年2月22日,人民银行党委宣布成立征信中心党委,并任命王晓明同志为征信中心党委书记。2010年6月26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成功切换至上海运行,并正式对外提供服务。

2010年9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委价格[号)正式批复征信中心自2010年10月1日起试行收费。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职能

【金融曝光台】近年来,银行卡被盗刷、买理财遇飞单的案例屡见不鲜,金融消费者维权举步维艰,新浪金融曝光台将履行媒体监督职责,帮助消费者解决金融纠纷。

  个人隐私信息,却能被某些个人征信查询APP瞬间输出个人信用报告,还声称是“您身边的征信管家”。

  对此,央行近日发文,禁止未经授权认可的APP接入征信系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尝试使用个人征信查询APP查个人征信报告,结果以通知形式显示,“现对央行个人征信查询功能进行升级”,并称“此次升级后,不再支持直接查询央行个人征信”。

  但一款主体为杭州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个人征信查询APP,在5月10日更新至最新版本后,其应用介绍依然打着“是一款权威的个人征信查询工具,直连央行征信查询中心”的旗号。

  接近央行征信管理局的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获取用户身份后,以模拟用户的身份登陆征信中心向信息主体本人提供查询服务的一些网站、APP,查询、保存个人信息并对外使用。央行对此一直持坚决反对态度。

  未经授权严禁APP接入征信

  近日,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以下简称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征信信息安全管理有关事项提出要求,并明确提出严禁未经授权认可的APP接入征信系统。

  《通知》指出,征信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要清醒认识当前征信信息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意识。完善征信业务操控流程,牢牢守住不发生征信信息安全风险的底线。

  对于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征信信息查询管理,《通知》要求严格授权查询机制,未经授权严禁查询征信报告,规范内部人员和国家机关查询办理流程,严禁未经授权认可的APP接入征信系统。

  在某种意义上,征信就是对不公开的个人信息进行共享的一种方式。因此,征信业就是能对个人信息进行产业化共享的行业。个人征信与个人信息保护密切相关,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构成个人征信监管的核心内容。央行明确指出,征信应坚持政治上的正确性,也不能滥用客户信息。

  个人信息在征信中的使用方式可以概括为四个字——有限使用。“有限”的标准就是,特定用途特定授权,没有授权原则上就不能使用。从国内外经验来看,个人征信信息一般用于信用交易领域(即放贷活动及贷后管理),不宜在其他领域广泛交叉使用,否则容易导致侵害个人信息隐私权益的法律风险。

  因此,个人征信市场准入和业务活动始终强调三原则:第三方征信的独立性原则、征信活动中的公正性原则、个人信息隐私权益保护原则。

  已有APP关闭“代查”功能

  记者注意到,上述主体为杭州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个人征信查询APP,最早版本可追溯至2016年11月,也就是说该APP上线至少已有一年半。

  该APP自称:是一款权威的个人征信查询工具,直连央行征信查询中心;24小时快速免费获取征信查询报告;全方位记录您的信用情况;做到真正信用无忧,保障您的信用是我们的责任所在。

  除了查询个人征信外,其特色功能还有信用卡、贷款、贷款记账等多项有关贷款的业务。打开个人征信查询APP便是一个“小额贷款轻松借,大额高至50万”的全屏广告,接着是从拨打***和管理通话权限、拍摄照片和录制视频、使用设备位置信息、录制音频,到访问设备上的照片、媒体内容和文件等一系列权限的获取选项,而进入主界面,除了一项征信报告查询功能外,其他多是信用卡和各类贷款入口。

  据使用过的用户称,通过该APP查询个人征信需要填写姓名、***号等。APP下多条留言表示,通过APP查征信报告方便实用,不用请假跑服务大厅,秒间搞定。

  个人征信报告记录的是包括公安部身份信息核查结果、个人基本信息、银行信贷交易信息、非银行信用信息、本人声明及异议标注和查询历史等信息。其中公安部身份信息核查结果包括身份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内容。此外,个人征信报告还包括可以反映客户收入、缴欠费或其他资产状况的信息。可以说,个人隐私中的多项重要信息在这份个人征信报告中集中体现。

  如此重要的个人信息却被一个APP“秒间搞定”,该APP下不少留言表示“非常实用便捷”。记者注意到,目前上述APP的个人征信报告查询功能已不再开放,但在其APP宣传介绍上,依然宣称“实用的线上央行征信中心”。

  接近央行征信管理局的人士对记者表示,央行对此类未经授权认可的APP接入征信系统,一直持坚决反对态度。

  央行征信中心也在官网提示:征信中心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应用程序(APP)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敬请广大用户注意。

  多方呼吁立法保护个人信息

  当前,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中国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侵权、网络诈骗等违法活动在一些地方和领域呈现多发态势。央行副行长陈雨露此前指出,这不仅严重影响公民的日常生活,而且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监管部门依法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公众自身提升个人信息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有效遏制侵害公众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态势。

  由于个人征信业是以个人信息为基础的,具有很强的个人隐私性,如果发生大面积个人信息泄露,不仅会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同时还会危及国家信息安全。因此,通过法律法规强化征信机构对个人隐私的保护要求成为各机构普遍做法。目前我国针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尚未专门立法,而是散见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个人信息合法合规地共享、披露与使用缺乏明确的具体规定。近两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和委员反复呼吁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

  2017年底,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认为,用户信息泄露呈现渠道多、窃取违法行为成本低、追查难度大等特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形势严峻,建议通过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进程、加大打击力度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力度。

  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兼院长吴晓灵此前指出,以大数据发展和个人隐私保障并重为原则,将《个人信息保护法》尽快提升到日程。我国可在借鉴各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当今互联网时代特征,在切实保护信息主体个人权益的基础上,制定明确的信息采集、加工和使用规则,在个人信息的采集环节,除了极其敏感的个人隐私信息外,不对采集范围进行严格的限制,使个人征信机构及数据服务行业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较高的效率采集到充分的个人信息,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从而促进个人信息的流通和共享;在个人信息的使用环节,严格保护信息主体的知情权、异议权、司法救济权等权益,使个人隐私得到有效保护。

的次数要去当地人民银行或者登录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每人每年可以在这两个渠道免费查询两次,从第三次开始每次要收费25元。

只要持本人***及复印件,到当地的人民银行征信处,领取《

查询申请表》并填写,便可查询并很快免费获得一份自己的信用报告。每人一年可免费查询两次信用报告,具体的查询机构和地址可咨询当地人民银行。另外在人民银行总行征信中心网站也可以申请查询(电子版),但报告要隔天才能拿到(因为征信系统与互联网物理隔离),而且互联网查询的版本是简略版,很多使用单位不认同,还是建议到人民银行征信窗口查询。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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