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人是做贷款的?我需要贷款7000元

  • 对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对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对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对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对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对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对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对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对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我在小牛分期公司贷款了7000元,于是现在我三个月没还了,因为没钱还,还有他们利息太大了。7000元的利息5000多,我之前借款时的号码不用了,所以他们现在一直催我家里要钱,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骚扰报警。还你应该还的钱。

问题现在没钱还,老板还没给我发工资。

就是说不用还太多利息?

嗯。年利息24%以内。

7000元分为24期还款,光还利息都要还5473.76元,银行贷款跟分期公司的利息是不是不一样?

问题***可能在这里 →


7月23日,乐山公安在江西、山西、浙江、重庆、成都等5地同时展开行动,破获了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抓获涉案人员147人。

8月6日,乐山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这起代号为“5· 21”的特大网络诈骗案。

大学生网络借贷2千和7千

5月以来,乐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先后接到2起乐山某高校在校大学生被网络诈骗的报案。

经了解,乐山市某高校学生沈某(男,22岁,眉山市东坡区人)、毛某(女,20岁,乐山市市中区人)先后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分别贷款2000元、7000元。

网络贷款后,沈某、毛某两人又被诱骗通过各种网络贷款平台和个人进行借贷,用于归还前期债务,由此陷入“以贷养贷”的恶性循环,导致产生数额巨大的虚拟债务。

最后,沈某实际产生债务5万元,毛某实际产生债务更高达36万元。

因无力偿还,沈某、毛某两人多次受到网络贷款平台“催收人”的***滋扰、恐吓、诽谤等不法侵害。

鉴于这类案件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性质恶劣、危害巨大、涉及面广,乐山公安高度重视,迅速立案侦查。

江西一公司控制7个APP

经初步侦查,发现相关线索共同指向江西南昌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52购物”“100分购物”“365钱包”“任你花”等7个网络APP平台,以虚假购物返现为幌子诱导骗取受害人借贷,因受害人无力支付,便介绍贷款公司或个人给受害人贷款还款,以不利于受害人的合同虚增债务,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以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产目的。

经调查,该公司由汤某、汪某、邓某三人为股东,该犯罪团伙呈树形结构,分老总、总监、主管、组长和组员五个层级,团伙人员多达200余人。

其中,乐山“5·21”网络诈骗案就是该公司利用互联网实施“套路贷”实施的一起严重侵犯民生的案件。

通过进一步分析梳理发现,该平台涉及河南、浙江、江西、湖北、广东、江苏和四川自贡、乐山等省市的多起网络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人大多为高校学生。

7月中旬,专案组获悉,该犯罪团伙有可能在近期集中转移作案场所和作案工具。

7月21日,乐山公安成立“5· 21”专案收网行动指挥部,从乐山全市抽调市中区、沙湾、井研、犍为、金口河及市局机关共370余名警力,紧急赶赴江西、山西、浙江、重庆、四川成都五地开展集中收网抓捕行动。

7月23日14时,集中收网行动在五地同时展开。在江西南昌某银行大厦,民警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74人,犯罪团伙头目汪某某应声落网;在江西南昌某酒店,民警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43人,犯罪团伙头目汤某某、邓某某落网;在四川成都、山西临汾、浙江杭州、重庆等地,各路专案民警也同时顺利抓获了犯罪嫌疑人。

此次行动***抓获涉案人员147人,其中刑事拘留125人,取保候审1人;扣押涉案电脑261台、通讯工具200余部、涉案汽车7辆。至此,“5·21”特大网络诈骗案首战告捷,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7月25日18时许,奔袭江西南昌的民警押解117名犯罪嫌疑人胜利返回乐山。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之中。 (封面新闻)

借3万要还800万 杭州警方集中向公众披露一系列“套路贷”案件

本来只是帮朋友借贷担保,结果借款2万,最后还款竟变成了140万,甚至连杭州市中心的房子都赔了进去;家中待拆迁的小年轻在校期间花钱大手大脚,贷款十多万,毕业后找人借款还贷,结果欠贷金额越来越多,搞得家破人亡,连母亲去世都没送上最后一程……

这是发生在杭州众多“套路贷”悲剧当中的一小部分,可能许多人还不知道“套路贷”是个什么概念,一些受害人哪怕被骗得倾家荡产,还认为是自己没能履行合约。

4月26日杭州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向公众披露近期破获的一系列“套路贷”案件。

起初只是碍于情面帮朋友贷款

最后却赌上了市中心的房子

2016年10月,家住杭州下城区的王某因朋友请求,帮朋友去做个2万元的借贷担保,碍于朋友情面,王某勉强答应了。

在犯罪嫌疑人施某的公司办理借款时,朋友突然改称要让王某帮忙共同借贷。

王某极不情愿,但朋友不惜下跪做各种承诺,王某最终还是心软了。

签署借贷协议时,明明2万元的借款,合同上却虚高成了4万元。施某解释称,其中1万元是保证金,另外1万元含上门费、平台管理费、诉讼费等预支费用,实际拿到借款是2万元,并表示只要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款,累计只需要还款2万元,但若逾期未还,则约定要还4万元。

签完合同后,朋友的银行卡上立马收到2万贷款。但王某没想到的是,他的噩梦就此开启。

两个月后,朋友“突然”失联,借贷公司便向王某来催讨4万元“欠债”。无奈之下,王某又到另一犯罪嫌疑人余某清的公司借贷4万,虚增合同变为6万,与之前“行规”类似,6万元借款到帐后,对方立即让王某从银行取出,其中4万元用于还清前面“欠债”,2万元交还对方充当“手续费”,借款期1个月。

一个月之后,还不出钱的王某债务便累积到了6万元。因为不断“拖延还债”,王某与对方的债务从6万变成9万,再变成20万。

看王某实在还不出钱,余某清以到法院起诉、找他家人麻烦等方式软硬兼施,逼迫王某去指定的第三家投资公司继续借贷还20万“欠款”,借贷合同这次变成了40万……之后又如法炮制,王某被逼向第四家投资公司借贷,一年之后“欠债”已达120万元,位于市中心的房子也成了抵押物。在“欠款”期间,王某不断遭受对方言语威胁、非法拘禁、殴打体罚等,以至于一次次被逼就范。

其实,王某的120万“欠款”中,实际拿到手的只有50万,事后王某母亲表示愿意卖房子偿还儿子实际借到手的50万,再多加40万,愿意一共偿还90万,可对方仍然不愿意。

服装女老板从借3万开始

遇到这种事情的不止王某一人。

今天的现场,受害人阿华来了。

2016年8月初,在临安做服装生意的阿华因资金紧张急需借3万元,经中介介绍,阿华认识了某“寄卖行”老板朱某、吴某。朱某在了解到郑女士名下有多套房产后,爽快答应。

急于用钱的阿华向朱某借款3万元,算上保证金、10天的利息、中介费等,总借款金额为5万元,但借款条上的金额为8万元。对于阿华的疑惑,朱某表示这是行规,一番劝说,阿华签下了借款合同,但实际到手仅3万。

同年9月,为了偿还之前的利息,阿华又先后向朱某借款,借款合同按照“行规”写着金额25万,可实际拿到手却只有12.5万元。

到了10月,阿华已向朱某借款本金25万,签下翻倍欠条33万。此时,阿华因资金紧张已无力偿还每期2万元的利息以及到期需偿还的本金。

朱某拿着阿华之前签下的所有翻倍借款合同,开始不断打***、上门讨债、言语威胁等方式逼迫其还钱。无奈之下,阿华听取了朱某的建议,向朱某的朋友吴某借钱还债。

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期间,朱某的同伙吴某将之前的债务连本带息“打包”,并将阿华的房子作为抵押,与阿华签订了新的总额112万的借款合同,借期10天,利息10%。

经过几次合同“打包”后,各项借款合同金额连本带息加上违约金已经达到惊人的800万元,利息10%。

这时,朱某继续为阿华“出谋划策”,建议她变卖房屋、转卖安置房号用来还债,并积极帮她联系卖家。迫于压力,阿华先后卖掉了一处房产和两个安置房号,共得款300余万用于偿还部分欠款,但还有近500万的欠款无法偿还。在专案民警找到阿华之前,阿华为了躲避债务长期漂泊在外,有家不敢回。

年轻的他成了被套路的对象

母亲去世也没送上最后一程

24岁的陈海是杭州大江东人,因为花钱大手大脚,大学期间陈海开始接触“高利贷”,并欠下了十多万元的贷款,大学刚毕业便已债台高筑。

为了还钱,陈海想到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就联系了大学借“高利贷”时认识的中介人冯某某(31岁,萧山人)。

冯某某等人了解到,陈海涉世不深、眼高手低,家里位于新湾的住宅马上就要拆迁,是个理想的“套路”对象,于是同意借款。

2017年7月初,由冯某某介绍,冀某某出面,俞某某出资,借款给陈海人民币3万元。借款时陈海被要求“一式两份”写2张3万元借条,并以上门费、利息、保证金等为由先扣除2万元,冯某某收取介绍费4000元,陈海实际拿到手的只有6000元,并要求陈海不得向别人借钱。

在借钱给陈海时,冀某某等人就定了一个“小目标”:先在陈海身上套路10万左右,再一步步垒高债款,最终目标是陈海家的房屋拆迁款。

在陈海借钱后不久,冯某某又介绍他到余某某等人处,以同样的方式借款,写下两张6万欠条,实际到手1万3千余元。

没多久,冀某某等纠集人手,以陈海违约向他人借钱为由,将陈海带至萧山开发区一幢写字楼内,用电棍电击陈海逼其还钱。

这还不算完,冀某某等人将陈海带至老家,陈海母亲身体不好,陈海被迫跪在母亲床边,求母亲想办法帮他还钱。

陈母得知实情后,郁愤交加,差点背过气去。陈家拿不出钱,俞某某等人就将陈海家的***拿走。

摆脱冀某某等人控制后,陈海向萧山城厢派出所报警求助,可报完警之后,陈海却突然消失了。陈海回避警方调查后,冀某某等人不时上门讨债,搅得陈家“鸡犬不宁”,陈母病情愈发严重,而陈海本人又陆续被其他“套路贷”团伙盯上,新增了十多万债务。

今年1月,陈海的母亲在郁愤中离世,在外躲债的陈海都没能送母亲最后一程。陈家亲朋好友凑钱,帮陈海付清35万余元的债务,四下躲债的陈海终于现身。

“我害死了母亲,让家里填了30多万的债务窟窿,如今已是走投无路!”痛定思痛的陈海,在今年2月1日,主动来到派出所报案,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恳请民警一定要将害得他家破人亡的“套路贷”团伙绳之以法。

对话套路贷幕后黑手:我一定好好补偿,我会赎罪

在铁窗内戴着手铐的关悦,长相斯文,说话嗓门不大,逻辑清晰。

“2002年我来到杭州读大学,设计专业,2006年毕业后到一个设计公司上班,2009年跳了一次槽,还是做设计,2013年5月份开始出来和朋友创业。”大学毕业后,关悦留在杭州工作,娶妻生子。

2013年创业后,关悦和几个股东加盟了一家连锁足浴店,投资了500万,生意也不错。后来足浴店原址拆迁,去年换了新的地址,花了300多万,重新开了一家,有900多方的面积,近40名员工,关悦是法人代表。

关悦平静生活被打破,源自于去年5月份的一通***,打来***的是已经当了老板但多年未联系的阳某。

“我跟他是在一个股票群里认识的,好多年前了,那时候我还帮他介绍过工作。”关悦摘下眼镜揉着太阳穴,“是5月份的一个周末吧,他说自己公司人手不够,刚好当时我新的足浴店还在装修,事情不多,就想让我过去帮帮忙,当时我闲着也没事,就答应了。”

关悦一再强调,自己不缺钱,纯粹是为了帮朋友才去的。

关悦有文化,加上他长得比较斯文,公司需要一个唱白脸的人,他一进公司就当上了公司法务组的负责人,手下还有两名员工。所谓法务组,职责就是负责处理违约车主的贷款。

“如果车主每期都按时还款的话,我们这个部门就没活干了,借贷车主一旦违约,那公司后续的工作就由我们这个部门介入了。我们来拖车,以及借贷车主违约罚款,终止合同等工作都是我们来做”,关悦说,“公司的架构很大,有做业务的,也有财务,还有我们法务,一共可能有20来号人。”

“有一些客户其实挺可怜的,违约了之后真的拿不出钱,痛哭流涕,也不敢和家里人说。”关悦说,自己看到这些场景,内心难免不是滋味,“毕竟我也是有家庭的人,现在想来,最对不起的就是家里的老婆孩子,自己一时糊涂,把一手好牌打烂了。”

钱江晚报记者华炜陈锴凯文/摄通讯员徐佳庞振煦金燕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中华网

贷7000元还36万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贷7000要还36万这么多?当前社会的金融局面各种诈骗贷款形式层出不穷,什么校园贷、套路贷的之类的是花样百出!

8月6日,四川乐山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当地警方从两起网络诈骗小案入手,深挖线索破获了“5.21”特大网络诈骗案,辗转五省市抓获“套路贷”团伙共147人。

大学生网贷陷套路,无力偿还无奈报警

今年5月21日以来,乐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接到2起乐山某高校在校大学生关于被网络诈骗的报案。这两名大学生遭遇的正是“套路贷”。

22岁的沈某是眉山市东坡区人,在乐山某高校读书,他通过网络平台贷款2000元,实际拿到手只有1300元。高昂的利息让他越陷越深,最终沈某实际产生债务5万元。

无独有偶。乐山另一高校女大学生毛某,20岁,乐山市市中区人,她在一网络平台贷款7000元,实际拿到手4500元。为了偿还贷款,毛某只有拆东墙补西墙,陷入了“以贷养贷”的恶性循环,最终毛某所贷的7000元摇身一变,实际产生债务36万元。

网络贷款后,沈某、毛某两人又被诱骗通过各种网络贷款平台和个人进行借贷,用于归还前期债务,由此陷入“以贷养贷”的恶性循环,导致产生数额巨大的虚拟债务。

因无力偿还,沈某、毛某两人受到网络贷款平台“催收人”的***滋扰、恐吓、诽谤等不法侵害。无奈之下,两人先后报警求助。

经分析,该次案件非套路贷无疑了!

“套路贷”不同于一般民间借贷。法院方面表示,民间借贷是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畴内盈利,“套路贷”则以追讨虚增债务非法敛财,其本质是违法犯罪,两者存在本质区别。

“套路贷”亦不同于一般高利贷。据上海高院刑二庭庭长段守亮介绍,“套路贷”与高利贷在行为目的、手段方法、侵害客体、法律后果上皆有不同。

“套路贷”犯罪的发展蔓延,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辍学、自杀、卖房抵债等严重后果,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这种套路贷,绝不是什么小贷、普惠金融,甚至恶性远超传统意义的“高利贷”(“高利贷”本身只是超过法定的利率,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受法律保护的)。而这种套路贷,犯罪分子从一开始就是处心积虑地以非法占有借贷人的财产、房产为目的,利用借贷人社会经验不足的弱点,通过“双倍借条”、“平账”等手段,将原来不过几万元的借款,在“证据”上飙升到几百万元,进而逼着当事人抵押房产、签订“20年的租房合同”,或者勾结黑心中心直接“网签”,一环套着一环,不把一家人的房子骗光,就不死心。这显然已涉嫌诈骗犯罪了。这种诈骗活动,在不少城市都存在;很多受害人当初只是借几万元的“小贷”,却深陷“套路”,被骗得家破人亡。

鉴于这类案件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性质恶劣、危害巨大、涉及面广,乐山公安高度重视,迅速立案侦查。

虚假购物诱骗借贷,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接到报警后,乐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发现该案涉嫌网络诈骗,虽然金额不大,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通过大量的分析研判发现,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小案,而是一起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坏、涉及全国多地的特大网络诈骗案。

据专案组办案民警介绍,经初步侦查,发现案件线索共同指向“52购物”“100分购物”“365钱包”“任你花”等7个网络APP平台,以虚假购物返现为幌子诱导骗取受害人借贷,因受害人无力支付,便介绍贷款公司或个人给受害人贷款还款,以不利于受害人的合同虚增债务,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以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产目的。

通过分析,发现该平台涉及河南、浙江、江西、湖北、广东、江苏和四川自贡、乐山等7省多起网络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人大多为高校学生。

经民警侦查发现,上述几个网络APP平台均由江西南昌赤之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控制,以虚假购物平台为幌子诱导骗取受害人借贷,在取得相应违约金、保证金的情况下,以不利于受害人的合同虚增债务。

经调查,该公司由汤某、汪某、邓某三人为股东,该犯罪团伙呈树形结构,分老总、总监、主管、组长和组员五个层级,团伙人员多达200余人。 其中,乐山“5·21”网络诈骗案就是该公司利用互联网实施“套路贷”实施的一起严重侵犯民生的案件。

当受害人无力支付时,该平台便介绍贷款公司或个人给受害人贷款还款。受害人在犯罪嫌疑人多次威胁、滋扰、恐吓下产生恐惧,被迫与其他贷款公司或个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并被收取“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而后被多个贷款公司或个人采用转账平单等手段,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以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产目的。

跨五省市集中抓捕,已刑事拘留125人

7月中旬,专案组获悉,该犯罪团伙有可能在近期集中转移作案场所和作案工具。

7月21日,乐山公安成立“5· 21”专案收网行动指挥部,从乐山全市抽调市中区、沙湾、井研、犍为、金口河及市局机关共370余名警力,紧急赶赴江西、山西、浙江、重庆、四川成都五地开展集中收网抓捕行动。

7月23日14时,集中收网行动在五地同时展开。在江西南昌某银行大厦,民警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74人,犯罪团伙头目汪某某应声落网;在江西南昌某酒店,民警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43人,犯罪团伙头目汤某某、邓某某落网;在四川成都、山西临汾、浙江杭州、重庆等地,各路专案民警也同时顺利抓获了犯罪嫌疑人。

经民警调查,南昌市赤之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由汤某、汪某、邓某3人为股东,该犯罪团伙呈树形结构,分5个层级,其中老总3人、总监7人、主管12人、组长和组员合计192人。至此,“5.21”专案犯罪团伙组织架构清晰浮现,收网时机已经成熟。

随后,乐山警方从全市抽调300余名警力,奔赴江西、山西、浙江、重庆、四川成都五省市开展集中收网抓捕行动。7月23日14时,5个收网抓捕组在五省市统一行动,共抓获涉案人员147人,其中刑事拘留125人,取保候审1人,其余人员作其他处理;扣押涉案电脑261台、通讯工具200余部、涉案汽车7辆。

目前,12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安全押解回乐山。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均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APP平台,以分期购物***的形式诱导骗取有资金需求的受害人借贷,收取中介费、利息费、服务费等费用,并对不按期还款的受害人采用威胁、骚扰、恐吓的方式,以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产的目的。

7月25日18时许,奔袭江西南昌的民警押解117名犯罪嫌疑人胜利返回乐山。据了解,此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乐山公安首例大规模异地用警,全链条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件。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

参考资料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