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区115地块动迁户我是产权房,按照我们这里动迁规定产权房面积计算方法是,产权证上建筑面积计算而公房是按产证上使用面积乘1.54如这样算我们私房就不公平了,我们私房实际上是按使用面积乘1.1变成建筑面积这样计算下来我们私房有财富的不没有公房分配得多这合理吗?这公平吗请给于指教謝谢
我是虹口区嘉兴街道156地块上拆迁户我家有一只阁楼一直是付租金的而且房产證上记录是1.18米,但是我们的大部分高度是1.36米现在拆迁办说,以房产证记录为准不算面积虹口区156街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写租用公房凭證中已有记载、用于居住己计算收取租金的阁楼,高度1.2米至1.7(含1.7米)的部分按照居住面积的1/2及上款规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仅承租一个居住部位且为阁楼如阁高处的高度低于于1.2米(含)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的1/2及上款规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请问律师这個补偿方案的规定是否合不合逻辑?合不合法规?对我家的阁楼不补偿合理吗现在动迁组也不处理,地块的安置费己开始发了我还没鉴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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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块有自持的总共572户,其Φ含自持公寓144户也就是到时候除了买之外,还可以租房子住喽
[ 拱墅 上塘 ]假山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