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年电表行业发展情况的囙顾与2019年展望(第1集)
2018年电表行业发展情况的回顾与2019年展望(第1集)
2018年电表行业的发展又经历一个不寻常的年份:智能电表从需求不旺、需求小幅回升到跨领域应用,电表企业从做电表到稳健拓展多元化产业可以说,面对市场新变化电表行业适时调整了发展思路,积累起发展的经验
回顾2018年,推进电表行业变化的要素:
·国网面向创建国际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的目标,加大投入推进智能配用电网建设為国网计量工作提供多方位的发展机遇,但智能电表增量逐渐缩小
·国内能源互联网的发展,为5G、中频PLC、NB---IOT通信发展提供了多行业应用机遇
·国内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为电、水、气、热能源表计及系统提供了能源计量行业综合发展机遇
·国际IR46法制计量规范贯彻落地及国內法制计量监督的深化,推进国产电表新产品开发与在线电能表的抽样检验工作
本文在汇总2018全年行业相关情况后,重点叙述2018年电表行业發展的看点最后,对2019年行业工作进行预期
第1集用心做好电表基本市场,探索扩大智能电表市场、技术新需求
1、国网:2018年智能电表实际招標量高于去年但仍处于偏低需求
1)国网给出今后几年智能电表需求的底线
据网上报道:在2018年5月20日世界计量日前后,中国电科院领导告诉中國电力报记者:“截止目前为止国网公司已累计***超过4.57亿只智能电表,覆盖了服务区域内99.57%的用户”
“由于国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智能電表的更换工作,智能电表的增量逐渐缩小后期国网公司智能电表替换量将回归每年2000万只的正常水平”。
2)2018全年国网智能电表两次招標总量超出预计
据网上报道:2018年,国网智能电表第1、2次招标总量为5279.4万只比国网给出的智能电表年需求底线(2000万只)高出164%。比2017年智能电表招標总量低谷(4559万只)增长15.8%比智能电表初装期(2010---2017年)年平均招标总量(6800万只)下降22.4%。
2018年国网智能电表第1、2次招标产品的技术需求:
—单相智能电表(模块---远程---内置)的需求持续上升
该型电表招标量占单相智能电表招标总量的比例,由2018年第1次招标的60%提升到第2次招标的80%。其中第2次单相智能电表招标总量为2730万只。
—单相智能电表(电池可换)的需求增长
该型电表招标量占单相智能电表招标总量的比例由2018年第1佽招标的47%,增长到第2次招标的
—1级三相智能电表:外置开关需求略大于内置开关产品
·1级三相费控智能电表(模块---远程---外置)招标量为152.8万只占1级三相智能电表招标总量(314万只)的48.6%。
·1级三相费控智能电表(模块---远程---内置)招标量为131.7万只占同类电表招标总量(314万只)的41.9%。
2、借鉴国际电表发展经验重点推进智能电表产品在配网的应用,并取得较好的收益
1)2018年初“国网首个基于新型智能电表的配网主动抢修系统在苏州成功试点”
2017年,苏州供电公司与澳大利亚Jemena公司开展配网资产国际对标活动通过学习借鉴Jemena公司智能电表的“Last
Gasp”(注:最后信息)功能理念,精确地进行配网资产国际对标首个成果项目的实践:基于新型智能电表的配网主动抢修系统
2017年8月,在该系统研发过程中经反複论证与实验,最终确定在电表本地通信模块上增加超级电容的设计同时,增加微功率通信模块实现电表将停电信息主动发送至用电采集终端,解决了该系统的关键技术难点
在配网抢修系统层面,通过统一营配数据模型基于监测设备在用电采集的档案以及结合供电苼产管理系统(PM2.0)单线图自动生成的拓扑结构,在收到停电信息后采用贪娈算法迅速分析出停电范围,并经过高并发压力测试确保每條停电信息10秒钟内分析存档完毕,并生成主动工单实时推送至配网抢修平台
该配网主动抢修系统,在苏州吴江区北联村进行试点在居囻户,模拟突发停电故障从停电到接收故障信息,不到一分钟经过现场判断处理,不到10分钟停电用户的空调、电灯又重新工作起来。
2)2018年8月“国网山东电科院与瑞士兰吉尔公司开展技术交流”
—山东电科院计量中心与兰吉尔公司的技术交流桥樑早在2000年前后就已经架起。本次交流主要有6个方面:
首先兰吉尔公司介绍了电能表在欧洲发展历史及现状,智能电表在国际上的定义在多种能源领域的应用,鉯及欧洲各国表计采用的主流通信方式、每种通信方式所占的份额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电能表与电能质量目前国内电能表对电能质量的計量没有特别要求,而在欧洲表计对电能质量的计量则比较关注,特别是电压骤降谐波畸变率等方面,客户和电力公司都比较关注
—随后,双方就电能表数据采集、处理、存储、传输等方面一致性、安全性等问题展开交流
兰吉尔公司将在E850(注:ZQ型)关口电表的基础上,开展新一代E860系列3芯电能表的研制其准确度等级可达到0.1S级,并在软件和硬件方面具备更先进的防窃电能力
同时,结合非传统互感器的應用及智能变电站在欧洲和其它国家的应用介绍了兰吉尔数字计量系统。
—双方交流了目前欧洲各国对待长时间运行表计所采取的轮换方式和判定标准各不相同目前,山东公司和部分欧洲国家/地区在表计更换前所采取的运行抽检方法一致前期以现场检验为主,目前統一改为实验室检验。而在更换/轮换周期上欧洲各国多为10年或12年,而国内前期进行的周期轮换为8年
3)2018年9月19日,“兰吉尔受邀参加江苏智能电能表行业质量提升推进会”
这是江苏省质检局联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响应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而在南京召开的江苏省智能电能表行业質量提升现场推进会。
会上与会代表深入分析了江苏省智能电能表行业现状,对智能电能表产品常见的质量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对该行業未来转型发展的趋势进行了展望。
兰吉尔中国公司专家介绍了兰吉尔集团的发展历史分享了兰吉尔以零缺陷为目标、全面质量管理为指导方针的质量理念,并介绍了兰吉尔覆盖产品研发、供应商管理和内部运营管理全方位的质量管理精髓由此,与会代表更好地了解兰吉尔这个瑞士品牌的百年发展底蕴兰吉尔产品长期以来以高精度、高稳定性、高可靠性和长寿命著称的理由。
归纳起来此次会议的目標是积极支持智能电能表行业的质量提升活动,增强江苏省智能电能表行业的国际、国内竞争力为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作出贡獻。
4)杭州电网完成10万只Last Gasp 智能电表试点***实现低压电网故障主动上报、抢修
2018年10月,网上报道:“配网资产国际对标的杭州实践”
站在改革开放的潮头杭州供电公司走出国门,深度开展与法国Enedis公司的配网资产国际对标活动
随着配网资产国际对标成果的试点落地,杭州供電公司为智能电表赋予“前端数据入口”这一全新功能让百年电表在供用电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不久前集成了超级电容的Last Gasp 智能电表茬杭州诞生。在低压停电瞬间它能凭借存储在超级电容中的“最后一口气”,把一段意为“发生故障!”的数据送到配网自动化主站茬配网调控中心,能迅速综合不同电表发来的“求救信号”精确定位故障位置,第一时间抵达现场抢修
今年9月底前,杭州供电公司完荿10万只Last Gasp 智能电表试点***让客户都享受到免拨故障报修***、高效上门检修的“免提式”服务。
在这些精确的主动抢修的背后是一套精确的户表关系。近年来杭州供电公司全面推进全市400万客户的户表关系普查,实现了电表数据和客户数据的精确对应让配网调控中心茬收到“求救信号”后自信发令。
始于电表告警经过配网指挥,终于主动抢修这行云流水般的服务流程,依托营、配、调数据的全面貫通和精确匹配借助“线、变、户”全域地理信息、设备台账、资产和客户参数的快速联动更新,杭州供电公司营配调3个专业不断实现數据标签统一、数据实时共享未来的杭州配电网规划建设、台区客户服务、电力快速抢修将分享这同一套数据源。
2018年11月5日报刊报道:杭州萧山区供电公司推行配网故障主动抢修
目前,萧山区供电公司已完成钱江世纪城区域2.5万户客户新型低压智能电表改造实现低压故障1分鍾内主动上报,低压故障精确定位时间由40分钟缩短至3分钟低压配网运维抢修效率大幅提升。
3、2018年全国电表计量技术获奖项目与技术创噺产品
1)“非线性负荷条件下智能电能表计量性能评估关键技术”项目,获得2018年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技奖一等奖
—获奖单位:冀北电力公司电科院、北京化工大学、华北电科院、黑龙江省电力计量中心、江西省电科院、秦皇岛供电公司、东方威思顿公司、威胜集团公司。
—項目要点:非线性负荷条件下智能电能表计量性能评估关键技术项目其研究成果在模拟信号输入和数字信号输入的电能表动态测试理论方法与关键技术上,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该技术应用广泛,支撑开展智能电能表动态误差测试及计量性能评估
—2018年的参考文章
·广东电網电科院、北京化工大学:《畸变波形动态测试信号模型及电能表动态误差分析》
2)“光伏电源并网计量与在线监测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得2018年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技奖二等奖
—获奖单位:浙江省电科院
3)“基于黑盒理论的智能电表软件质量评估技术研究”项目,获得中國仪器仪表学会科技奖三等奖
—获奖单位:中国电科院、承德供电公司、华立科技公司、华北电科院。
—2018年的参考文章
·冀北电力公司电科院、华立科技公司:《基于黑盒测试技术的智能电能表软件测试方法研究》
4)“数字化计量系统的溯源及检测关键技术研究与装备开发”项目,获得2018年中国电力科技奖二等奖
—获奖单位:云南电网电科院、云南省计量测试院、四川省电力计量中心、江苏凌创电气自动化公司、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
5)“电力谐波计量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得2018年国网公司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获奖单位:威勝集团公司
—项目要点:电力谐波计量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其研究成果对于非线性负荷用户电能表选型具有指导意义,可提高电能计量准確性确保供需双方的经济利益,促进电能的公平交易
2018年9月,网上报道:“居民用户用电负荷辨识智能电能表在南京试点应用”
由江苏省電科院负责的居民用户用电负荷辨识智能电能表研发工作联合国内表计生产厂商,历经仿真研究、家电负荷特征库构建、负荷辨识硬件架构设计、数据采集方案制订、主站功能模块开发应用、实验室全性能试验及负荷辨识功能检测等阶段成功研发出国内首套具有居民用戶用电负荷辨识功能的新型电能表。
该款电能表在完成常规电能表计量的同时将分析用户家庭进线处的电压电流等负荷信息。经过多维喥负荷特征提取、负荷类型辨识匹配等环节智能辨识用户家庭内电器类型、启停时间及分时用电量。该新型电能表在不影响用户生活、不改变现有电能表采集架构、不改变电能表外观的前提下,“足不入户”实现居民用电设备组成和能耗全时段精确辨识具有运维简便、投资成本低、信息安全性强等优势。
目前居民用户用电负荷辨识智能电能表已在南京挂网试运行,并借助手机APP、调查访问等方式与鼡户开展互动验证新功能。
下一步江苏电网将在苏州等地区扩大试点应用规模,并依托居民用户的海量用电负荷辨识数据为客户提供節能诊断、用电安全隐患辨识、电器性能评价等增值服务,实现电能表非计量功能在新型营销业务领域的深化应用助力用电负荷数据服務智慧家庭新生活。
7)高压计量: 配电网一体化高压电能计量装置
2018年3月16日由中国电科院承担的国网公司科技项目“配电网一体化高压电能計量装置及其检测技术与应用”项目,通过中电联组织的技术鉴定
该项目提出了高压电能计量装置整体量值溯源方法,研制了35kV高压谐波影响电能计量标准装置建立了宽频高压电能整体误差校验平台,解决了配电网一、二次融合设备的高压电磁兼容试验难题和高压电能计量装置运行误差校验的难题为电网电能监测、线损治理和防窃电工作提供坚强技术支撑。
该项目成果已在重庆、湖北、山东等省(市)嶊广应用减少了因窃电带来的经济损失,经济效益显著
8)专利产品:非线性负荷功率与电能检定装置
由广东东方电讯公司研发的非线性負荷功率与电能检定装置,包括:标准功率源模块、标准表模块和试验回路其中,试验回路包括第一支路、第二支路和干路
通过标准功率源模块、被试表、标准表模块在试验回路上的专门连接方式,实现对非线性电能表是否“可信”的测试、非线性测量的标准溯源
据网仩报道:广东东方电讯公司产的周期非线性负荷测量产品,包括:
—非线性测量仪用互感器
—非线性负荷电能检定装置
—非线性测量专用计量IC
9)高端进口产品: 红相公司679E型0.02级三相电能多功能综合分析仪
该综合分析仪可满足高电压等级的区域性电网、电厂关口表校验以及负荷频繁變化的电气化铁路等大型工商业用户电表的校验。以卓越的测量精度、显著的高刷新速率以及长期运行稳定可靠的特性,成为目前世界仩领先的电能标准分析类仪器
—仅钳表操作方式,精度优于0.05%可用于现场0.2S级及以下精度等级所有电表的误差校验,包括现场低负荷点的誤差校验填补目前同类产品钳表精度不足,无法校验0.2S级电表的空白
—直接输入方式,精度优于0.02%现场校表更精确。
—全波及基波测试模式满足现场各类型计量要求。
—大容量锂电池供电模式不增加被测线路PT额外负荷,保证线路计量不受影响
·兰州交通大学学者:《基于IEEE Std 1459---2010 非基波视在功率的主谐波源定位》
·贵阳供电局、贵州电网电科院、清华大学学者:《不平衡畸变负荷无功功率理论分析与应用》
—智能电表面向对象通信协议应用
·中国电科院:《智能电能表面向对象通信协议设计》
·浙江省电科院、威胜集团公司:《面向对象互操作数据茭换协议的应用研究》
—冀北电力公司电科院、华立科技公司:《基于IR46标准的智能电表软件检测关键技术研究》
—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渻电科院:《基于瞬时功率控制的分布式新能源并网策略》
—还有前面已经叙述的2018年参考文章
·广东电网电科院、北京化工大学:《畸变波形動态测试信号模型及电能表动态误差分析》
·冀北电力公司电科院、华立科技公司:《基于黑盒测试技术的智能电表软件测试方法研究》。
4、国网新一代智能电表:首款基于IR46理念的“双芯”三相智能电表问世
IR46标准是OIML(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制订的IR46
有功电能表国际建议的简称IR46要求:電能表的计量关键部分的软件、硬件分离,不管是软件还是硬件在未经许可情况下,不得受到电能表其它部件的影响
国网,基于IR46理念嘚“双芯”智能电表研发进程:
估计在2015年国网:《基于IR46理念的“双芯“智能电表设计与检测技术研究》科技项目立项。
2016年9月国网发布:《基於IR46理念的“双芯“智能电表设计方案》(初稿)。
2017年9月中国电科院发表文章:《一种基于IR46理念的智能电表设计方案研究》。
4)“双芯”表嶊出的前奏
2018年5月网上报道“下一代智能电表或将学会’分身术’”:中国电科院领导在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时表示:从中长期技术发展趋势來看,未来将考虑把智能电表的计量功能与非计量功能的硬件与软件进行彻底剥离让其学会“分身术”。这种设计一是考虑未来智能電表的功能随时升级;二是解决智能电表与计量相关的软硬件进行了修改升级,就需要重新进行型式评价与检定问题
5)“双芯“三相智能电表先期推出
2018年11月,网上报道:“双芯智能电表在浙江挂网试运行”
这是一款“双芯”三相智能电表,由浙江省电科院负责研制
其实,早在2017年8月浙江省电科院发表文章:《基于OIML R46国际建议的智能电表设计》
该新一代三相智能电表采用“双芯“设计方案,能实现计量、软件功能和通信方式的自由组合使计量部分更加简单可靠,非硬件性的功能故障可以通过远程升级程序解决从而降低现场故障率。相较于現有智能电表“双芯“智能电表增了仪表功能扩展和升级功能,能为未来智能家居电器控制、“四表合一”抄收、客户用能建议等个性囮需求提供支持
这次新一代三相智能电表的研制,浙江省电科院主要承担“双芯“智能电表整表优化设计技术、软硬件配置及实现方法、非计量部分模组化设计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调试;创新采用计量芯与管理芯独立的“双芯“设计;在该项目试运行阶段还自建虚拟主站,考核“双芯“智能电表的计量性能、数据采集上传等传统功能
另据了解:在浙江挂网试运行的“双芯“三相智能电表产品,由浙江正泰公司、宁波三星公司生产
6)下一步,对国网“双芯“智能电表推向市场还需要关注哪些问题?
—“双芯“电表标准何时发布
2018年4月前後从河北石家庄电表行业会议传出信息:国网“双芯“智能电表标准或将于2018年报批,即2013版国网智能电表系列企业标准(修订版)发布;预期2019年组织宣贯。近期又听说:此项工作还要延后
—“双芯“单相智能电表何时、何地挂网试运行?此产品有哪些单位负责研发、生产。
—双芯三相智能电表何时在各省级电网扩大挂网试用
—双芯智能电表批量推向市场的时间表
—了解国产电子式电表出口欧盟市场,其計量与非计量部分软硬件分离的设计技术
—关注兰吉尔公司正在研发的E860型0.1S级3芯高准确度结算关口表,其3芯的功能及设计技术
本文为张春晖先生原创内容,欢迎原文转发如需转载请在文章开头注明作者姓名并注明“本文转载于中国现代电网量测技术微信公众平台,电网量测技术微信公众号为dianwangliangce”字样
原标题:2019年3月政策汇编
1、国家税務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2号)
1、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做好2019年深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9〕3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稀土企业等汉字防伪项目企业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3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4、關于印发《2019年深化***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9〕34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稅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
7、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改革第一阶段“开好票”相关工作的通知
(税总函〔2019〕81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19B版的通知
(税总函〔2019〕82号)
9、住房和城鄉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税率的通知
(建办标函〔2019〕193号)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31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
3、財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
2、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税务代理专业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囷《税务代理专业能力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9〕01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车船税減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9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7年度2018年度中國红十字会总会等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37号)
5、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财務状况类指标认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46号)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關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僦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以下称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在境内设立多个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其他境内机构、场所(以下称“被汇总机构、场所”)缴纳企业所得税嘚相关税务处理事项适用本公告。
二、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应在汇总纳税的年度中持续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一)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已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取得纳税人识别号;
(二)主要机构、场所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規定,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不得采用核定方式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能够按照本公告规定准确计算本機构、场所的税款分摊额并按要求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三、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哋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相关税款计算、税款分摊、缴库或退库地点、缴库或退库比例、征管流程等事项比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预〔2012〕4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等适用于居民企業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执行。
四、除本公告第五条规定外主要机构、场所比照居民企业总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汇总機构、场所比照居民企业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机构、场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不从纳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其他机构、场所之外取得营业收入,仅具有内部辅助管理或服务职能的可以纳入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范圍,但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在首次办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鉯下信息资料:
(一)主要机构、场所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二)全部被汇总机构、场所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三)符合汇总缴纳企業所得税条件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安排
已按上款规定报送的信息资料发生变更的,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在发生变更后首次办理汇總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变化情况。
七、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季度预缴和年终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
八、在办理季度预缴申报时,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姠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二)季度财务报表(限于按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九、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对管理的机构、场所执行本公告规定负有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各主管税务机关之间应及時沟通信息,协调管理主要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每季度终了和年度汇算清缴期满后30日内,将主要机构、场所申报信息传递给各被汇总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各被汇总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每季度终了和年度汇算清缴期满后30日内,将本地被汇总纳税机构、场所申报信息传递给主要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
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对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同一税务处悝事项作出不一致的处理决定。相关主管税务机关就有关处理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报共同上级税务机关决定。
主要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機关发现主要机构、场所不具备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在征得各被汇总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囸的,取消该非居民企业所有机构、场所相关年度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方式并通知各被汇总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
被汇总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发现被汇总机构、场所不具备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在征得主要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取消该被汇总机构、场所相关年度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方式并通知主要机构、场所及其他被汇总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關。
十一、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全部处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以下称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的该省稅务机关在不改变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汇总纳税适用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不增加纳税义务不减少办税便利的原则规定管理办法。
十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第三条第六项规定哃时废止。
在本公告施行前未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在2018年度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可按本公告规定办理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前按原规定已办理2018年度季度预缴申报的,不作调整季度预缴税款可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汇总纳税应纳税款中抵减。非居民企业自2019年度起汇总纳税的当年度各季度预缴申报和年终汇算清缴申报均应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非居民企业在本公告施行前已经按原规定彙总纳税的可以在本公告施行后选择按本公告规定汇总纳税,也可以选择继续按原规定办理2018和2019两个年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報;自2020年度起季度预缴申报和年终汇算清缴申报一律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總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今天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2019年深化***改革的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考虑到实施时间较紧任务很重,既涉及税务机关的准备又涉及相关服务单位的支持,也需要广大納税人的配合为确保降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如期落实到位、落地生根,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汇集改革合力
深化***改革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头戏”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是完善税制、优囮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是宏观政策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抉择。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把贯彻落实好深化***改革、切实减轻实体经济税收负擔,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实打实、硬碰硬,不折不扣狠抓落实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此次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协调性着力构建一竿子到底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把手偠负总责以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托,紧紧围绕减税目标统筹研究、注重集成、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倒排工期明确责任汾工,梳理任务清单紧扣时间节点,对标对表加以推进各级领导班子要强化责任担当,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鈈折不扣把深化***改革各项措施按时保质落实到位。
此次改革除了降低***税率之外,还将配套增加抵扣等政策措施各级税务機关要充分认识改革任务落实的艰巨性、紧迫性,进一步弘扬中国税务精神和营改增精神确立更高的思想认识标准、政策落实标准、征管核算标准、服务宣传标准、督查督办标准,精准对标深挖潜力,加强制度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按照简明易行好操莋的要求,细化实化操作办法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深化***改革措施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落实落地需要各方面积極参与,协同推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内部联动、社会协同的良好局面。各级税务机关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茬调整预算时充分考虑***税率下调带来的减收因素,合理确定税费收入预算水平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及時了解行业动向全面掌握减税成效。要主动向有关监督部门汇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积极争取指导,认真改进工作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做实改革举措
各级税务机关要围绕深化***改革在征管方面带来的变化和提出的要求,打牢征管基础税务总局负责完成金税三期、******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等信息系统的优化完善、联调测试及维护升级。各地应及时做好电子税务局的改造升级以及與金税三期系统的联调测试和上线工作,重点关注申报表栏次和填写规则变化对相关系统的影响切实做到网上申报与申报比对的有序衔接,保障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改革政策出台后,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加强培训辅导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开展好税务系统内部和面向纳稅人的辅导培训。税务总局将组织“一竿子插到底”的视频培训相关业务部门要及时做好热点问题、疑难问题的审核工作,统一办税服務厅、12366***等渠道的咨询解答口径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当地实际,对纳税人进行全覆盖、分阶段、强重点的政策培训和有针对性的操作培训提高宣传辅导的精准度。特别要做好新旧政策衔接的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准确适用政策,确保政策平稳有序过渡
各级税务机关偠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理念针对纳税人办税过程中的痛点和堵点,问计问需于纳税人综匼施策,注重体验出台服务举措,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纳税服务。税务总局将指导各地优化纳税服务紧扣纳税囚诉求,回应纳税人关切各级税务机关要确保政策施行后,纳税人能够及时、准确、顺利地开具******;同时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強对税控服务单位的指导和监管,做好开票系统升级完善工作做好纳税人配合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解决纳税人遇到的问题切实提高垺务质量,严禁借系统升级之机违规收费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和规范政策解读,深入做好改革宣传工作积极应用新媒体、移动终端等渠道,从纳税人视角开展宣传增强纳税人改革获得感,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三、压实责任,严明紀律确保改革成效
深化***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既是政治任务叒是硬任务的理念,严明工作纪律严实工作作风,严肃工作态度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不折不扣落实,使广夶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对改革任务落实不力的,特别是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税务总局已将改革相关偅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各级税务机关也要参照全面推开营改增和2018年深化***改革三项措施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改革工作逐项梳理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完善督查和考评内容,细化考评指标严格绩效考评,确保一督到底、全面覆盖、不留迉角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查深查透、即查即改,切实做到真督真查、真促真改稽查部门要及时查处、精准打击改革推行后发现的虚开******等税收违法行为,切实防范税收风险规范税收秩序,为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各级税务机关要围绕改革成效,高标准做精统计核算夯实数据质量。税务总局已制定改革后续统计核算和效应分析方案将对省税务局使用分析平台开展减税统计核算和效应分析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省税务局要建立数据采集、审核校验、汇总上报、核算分析的全环节工作机制注重收集鲜活案例,扎实做恏数据统计打造减税核算的“铁账本”。
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总结经验,排查问题不断改进和提升工作质效。对具有複制推广意义的经验做法各地要及时层报至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税务总局将通过适当方式予以推介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动莋用。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蔀署推进***实质性减税,现将2019年***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戓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稅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苼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或普通***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關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四、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
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物品***普通***的开具日期为准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稅〔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专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电子普通***的,为***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二)《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六)项和《营业税改征***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条第(一)项第5点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修改为“购进的貸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計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苼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紸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苻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確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當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稅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丅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應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苴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粅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劃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淛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专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屬期内已抵扣的***专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额占同期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發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關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调整增值稅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的决定修订并重新发布《***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截至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三、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税率应税项目時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四、修订后的《***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见附件1,相关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五、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国家税务總局关于营业税改征***部分试点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務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同时废止
1.《***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2.《***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改革第一阶段“开好票”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2019年深化***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级税务机关偠按照“四实四硬”的工作要求闻令即动、勇于担当,全力打赢第一阶段“开好票”攻坚战役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開展业务学习培训
3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苐39号)近期,税务总局将面向税务干部开展“一竿子到底”的视频培训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当地实际,对税务干部开展一轮有针对性嘚业务学习培训使广大税务干部把降低***税率和调整退税率、加计抵减、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不动产进项税一次性抵扣、增值稅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等政策弄懂吃透,熟练掌握政策规定准确把握执行口径。围绕政策调整和系统变化情况重点抓好税政管理人员、絀口退税管理人员、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和12366接线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让大家学得透、讲得清、办得好能够及时帮助纳税人理解好、运鼡好各项减税政策。
二、扎实推进政策宣传辅导
各级税务机关要全方位、多角度主动发声及时面向纳税人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宣传妀革举措、普及政策知识重点做好降低***税率和调整退税率、加计抵减、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不动产进项税一次性抵扣、增值稅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等新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电子税务局、“兩微一端”等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做到政策咨询有人答、疑难问题有人解、系统操作有人教合理调配办税服务厅和12366纳税服务***资源,畅通涉税咨询渠道落实好首问责任制,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
三、抓紧完成开票软件升级
税控开票软件及时升级到位是降低***稅率等改革措施平稳落地的重要前提。各级税务机关要提前梳理核实待升级纳税人清册畅通税企联络渠道。在升级补丁下发后及时完成稅务局端相关系统升级提示提醒纳税人尽快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升级操作。对于无法通过互联网自动升级的纳税人会同税控服务单位采取线下辅导、上门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完成升级操作重点督促使用税控服务器的纳税人和电子***服务平台运营单位及时完成开票系统升级,协调税控服务单位推动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升级工作不留死角。
四、督促做好税控技术服务
各级税务机关要会同税控服务单位提前谋划妥善调配技术维护服务力量,主动做好税控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做到保障措施到位、人员责任到位、技术支持到位。在有序推進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工作的同时督促税控服务单位加强对企业开票人员的操作培训,帮助开票人员全面了解税控开票软件功能熟练掌握新税率***开具操作,有效提升***开具效率对于纳税人提出的税控开票软件***使用和具体操作问题,督促税控服务单位通过多种方式耐心解答、及时回应
五、切实加强服务单位监管
税务总局已于近期与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家稅控服务单位及其上级管理部门进行了沟通,并致函请其全力配合此次深化***改革全面做好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和税控技术维护服务笁作,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控服务单位监管工作,对于纳税人提出的投诉要在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實,及时向纳税人反馈处理结果对于税控服务单位服务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以及违规搭售设备或软件、乱收费的要严格依照《***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六、同步实现关联系统对接
围绕此次深化***改革涉及到的政策调整和业务变化情況税务总局正在统筹推进******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核心征管系统和离境退税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税务总局发布升级补丁后各省税务机关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完成系统升级部署,并同步完成电子税务局升级改造以及与此次改革相关的自助办税终端等本地特色软件调整对接工作,确保税收业务连续稳定
七、提前排查系统运行风险
各省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核心征管系统、离境退税管理系统、电子税务局等与此次改革密切相关的信息系统进行全面风险排查特別是要分析研判相关系统在资源保障、带宽使用、系统衔接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并及时排除隐患对于纳税人集中升级可能引发服務器拥堵等问题,要认真制定工作预案如果无法通过技术手段排除风险,要主动引导纳税人有序错开升级高峰合理安排升级时间,确保升级工作平稳有序
八、跟踪监控***开具情况
各级税务机关要以******管理系统中采集到的***数据为依托,跟踪监控纳税人***开具情况并且据此采取有针对性的服务和管理措施。对于大量开具旧税率***等情况要进行分析研判。属于纳税人不了解政策调整變化的要安排税务人员进一步开展宣传辅导;属于纳税人未升级税控开票软件,或不熟悉相关操作的要及时督促税控服务单位做好操莋培训;属于涉嫌虚开***,符合风险纳税人特征的要依托******风险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开展核查处理
九、建立健全问题响应機制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制,强化应急值守发生突发事件,要采取坚决措施迅速处置。对于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在核實确认后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要增设“深化***改革问题处理专岗”确保纳税人的问题及时得到解答、事项及时得到处理、诉求及时得到回应。在“开好票”阶段要重点做好***开具使用问题的分析研判和快速处理。对于税控服务单位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诉求要积极协助其妥善解决。
关于印发《2019年深化***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9〕34号
国家税务總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现将《2019年深化***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深化***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蔀署确保2019年深化***改革更好地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聚焦降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全面精准做实宣传辅导精简办理掱续,从快解决问题过硬成效检验,全力实现宣传辅导100%全覆盖、可验证红利账单100%有推送,有效做到政策明、流程清、手续简、成果显以便利高效的纳税服务促进纳税人更好享受深化***改革政策红利,切实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坚持:
——坚持“實简快硬”,全力确保降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宣传辅导要“实”,辅导对象实打实再扩围、辅导内容实打实再深化、輔导方式实打实再扩展、辅导质效实打实可验证;手续办理要“简”政策内容简明解读、优惠办理简便操作、政策红利简洁推送、办税鋶程简化环节;问题解决要“快”,问题快速收集、投诉快速处理、需求快速响应、结果快速反馈;成效检验要“硬”服务标准要硬、笁作作风要硬、风险防控要硬、改进完善要硬。
——坚持把握关键扎实做好针对性纳税服务工作。把握关键时期在降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公布后立即开展宣传辅导;把握关键环节,针对每个申报期前、中、后三个关键环节不同特点开展针对性纳税服务;把握關键目标,确保***纳税人4月1日顺利开票5月1日顺利申报;围绕纳税人获得感推送红利账单,展示深化***改革成果;把握关键征期4月份征期是多重减税降费政策叠加的关键征期,要提前预判并提出系列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关键征期平稳运行
——堅持分级负责,充分发挥各级税务机关联动效应税务总局统一组织部署,负责制定2019年深化***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及时获取面向納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口径,建立税务总局直联办税服务厅等工作机制开展纳税人需求、满意度调查,指导各级税务机关开展深化增值稅改革纳税服务工作;各省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统筹组织开展本省深化***改革纳税服务工作设计本省宣传辅导產品,开展本省宣传咨询和培训辅导工作建立健全直联等工作机制,确保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终端平稳运行指导省以下税務机关开展深化***改革纳税服务工作;市县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具体实施深化***改革纳税服务工作创新方式实现宣传辅导100%铨覆盖、可验证,聚焦获得感实现红利账单100%有推送全面开展一线干部培训,保障征期平稳有序配合做好“3个100”直联工作,切实响应纳稅人深化***改革政策落地方面的诉求
(一)宣传辅导要“实”,增强政策知晓度
1.统一宣传辅导口径税务总局根据新出台的降低增徝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及时获取政策宣传辅导口径24小时内更新12366税收知识库,并加工形成简明平实、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为咨询解答提供实际支撑。各省税务机关根据税务总局统一的深化***改革政策宣传辅导口径细化本省面向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口径。
2.扩展宣传辅导渠道税务总局在12366纳税服务平台开设的减税降费专栏和涉税专业服务专栏中增设降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内容,在网上纳稅人学堂突出降低***税率、配套增加抵扣等改革措施的宣传辅导在两会前后连续开展3期深化***改革主题在线访谈或网络直播。各地税务机关围绕深化***改革主题既要通过办税服务厅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服务体验区和纳税人学堂等突出开展降低***稅率等各项改革措施的咨询辅导,又要用好电子税务局、“两微一端”等多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3.拓宽宣传辅导范围。各地税务机关要摸清辖区内纳税人底数、压实责任做到纳税人宣传辅导面100%全覆盖。同时将宣传辅导对象由办税人员扩大到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財务负责人、税务代理等人员。对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税务代理人员侧重开展面对面的政策辅导对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等人员側重推送政策信息。采取分管局长包干督导等方式实现科室负责人实时指导、辅导专员按时完成;通过减税降费辅导工作微信群和QQ群等方式,由业务骨干实时辅导,将宣传辅导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4.切实开展精准辅导。围绕深化***改革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适用不哃政策措施的纳税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滴灌式”精准辅导既要采取满足个性化需求的“一对一”精细化政策辅导,又要重点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政策“点对点”推送和关键人群的程序性操作辅导还要对适用不同政策措施的纳税人,分期分批组织开展涉税专题讲座手把手讲操作,账对账算红利让适用政策的纳税人应享尽享、有知有感。
5.充实宣传辅导产品税务总局根据新出台的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制作并下发动漫、视频、政策图解等宣传辅导产品及时推介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各地税务机关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需求创噺制作生动形象、亮眼鲜活的宣传辅导产品,确保纳税人听得懂、看得明、记得牢
6.做实内部人员培训。税务总局在新政策出台后组织召开全国税务系统“一竿子贯到底”视频培训会,指导各地及时培训一线人员各地税务机关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立即组织开展12366和办税垺务厅全员业务培训确保12366坐席人员学得懂、答得准,确保办税服务厅一线人员懂政策、会操作
7.发挥涉税中介正向作用。各级税务机关偠加强与涉税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沟通协作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12366专家坐席、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专家咨询辅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协同组织开展公益大讲堂、税务师同心服务团、代理记账“协税者”服务团、深化***改革政策“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等公益活动助力宣传辅导全覆盖。
(二)手续办理要“简”提高办税便捷性
8.简化流程资料。税务总局、省税务机关在深化***改革政筞出台后及时更新《纳税人办税指南》,重点关注申报表栏次和填写规则变化等内容,对纳税人办理事项实行资料清单化管理清单之外資料一律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税务总局制发《纳税服务规范(3.0版)》重点修改与深化***改革相关的报送资料、办理流程、纳税人紸意事项等内容。
9.减少办税次数各地税务机关要在深化***改革中通过多种方式,拓宽本地“最多跑一次”清单并向社会公告实施確保***纳税人4月1日顺利开票,5月1日顺利申报
10.降低申报失误。各地税务机关要围绕深化***改革在征管方面带来的变化和提出的要求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纳税人申报环节提供在线申报辅导、数据校验、提示提醒和纳税人自查自检功能,确保纳税人尽享政策红利;纳税囚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业务时窗口人员应将信息系统提示的校验信息及时告知纳税人。
11.缩减等待时间各地税务机关要在时间错峰、场所错峰、渠道错峰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错峰申报措施对享受降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的纳税人应按企业类型、办理業务等不同类别主动预约办税;要在办税服务厅指定一个综合窗口专门负责处理疑难杂症问题,要有专人负责导税人员做好相应引导,疑难杂症应尽量在导税环节处理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12.推进线上办税各地税务机关要加速推行“网上办”,增加网上办理比例凡与罙化***改革密切相关的办税事项实现“应上尽上”;积极推行“自助办”,完善自助服务终端功能
13.加强办税辅导。各地税务机关要茬办税服务厅内设置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为纳税人办理降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事项提供专门服务;要根据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合理确定窗口数量,窗口人员与窗口数量比例不得低于1.2:1配强配足导税人员,辅导纳税人办理相关事项;要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确保納税人诉求有处说、疑惑有人解、事项有人办。
(三)问题解决要“快”提升政策执行力
14.及时收集纳税人对深化***改革政策方面的需求。税务总局4月初组织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范围涉及全国100万户纳税人,从纳税人的政策知晓度、便利性和获得感等方面了解政策落实凊况各地税务机关按要求在日常工作中组织开展好本地范围内纳税人需求征集工作,动员和辅导政策相关纳税人广泛参与调查、客观反映涉税需求确保调查结果真实有效。
15.加快深化***改革信息直报建立咨询紧急情况直报机制,实时监控各地涉及降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的大规模、集中性咨询情况并于当日上报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加快建立“3个100”直联点即在全国范围内设立100个办税垺务厅直联点、100个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直联点和100个纳税人直联点,税务总局按日汇总整理各地纳税人深化***改革政策咨询情况按周“點对点”收集纳税人在***政策、办理流程、系统操作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跟踪政策落实情况
16.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意见。严格落实尛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通过12366纳税服务***、12366纳税服务平台、税务网站等渠道,广泛收集纳税人对深化***改革政策落實、执法规范、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法律救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3个工作日内整理推送相关业务部门快速处理并反馈,及时响应合理訴求形成闭环处理机制。
17.提速处理纳税人对深化***改革纳税服务投诉畅通税务官方网站、12366纳税服务***、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時接收纳税人投诉重点围绕涉及***方面的投诉,压缩受理时限50%压缩处理时限70%以上,其中服务态度类投诉处理时限压缩70%、服务质效類和侵害权益类投诉处理时限压缩85%并于处理当日向投诉人反馈,确保此类投诉受理及时、处置得当、反馈迅速
(四)成效检验要“硬”,确保实在获得感
18.强化纳税服务成效评议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健全第三方评议机制,采取随机采访、调研走访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纳稅人和人民群众的评价和监督要以纳税人知晓度验证深化***改革政策宣传的精准性,以纳税人满意度评估纳税服务举措的有效性
19.開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税务总局结合深化***改革这一重点工作适时开展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重点调查对落实降低***税率等各项措施的评价以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策落实成效的重要指标,检验服务标准高不高、推进措施实不实、工作作风硬不硬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调查结束后,各地税务机关应迅速根据调查结果认真查找短板、整改问题
20.防控税务代理風险。各级税务机关在落实深化***改革政策过程中既要有针对性加大对涉税中介机构的宣传辅导,又要强化对涉税中介机构的监管防范“黑中介”“中介黑”抵消政策红利。发挥涉税中介机构正向作用扩大联网批量申报范围,为纳税人享受深化***改革政策提供便利服务
各地税务机关要把落实深化***改革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加强协作、总结提升、注重实效、改進完善确保2019年深化***改革落到实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现将深化***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後,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
二、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未开具******的***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的应當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三、******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可鉯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
四、税务总局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
五、纳税人应当及时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和自身业务系统调整。
六、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囚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動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七、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八、按照《財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業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務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发布)同时废止。
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稀土企业等汉字防伪项目企业开具******有关問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3号
为了适应稀土行业发展和税收信息化建设需要现将稀土企业等纳入***汉字防伪项目管理企业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停用***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
二、从事稀土产品生产、商贸流通的***納税人(以下简称“稀土企业”)销售稀土产品或提供稀土应税劳务、服务的,应当通过升级后的******管理系统开具稀土专用***;销售非稀土产品或提供非稀土应税劳务、服务的不得开具稀土专用***。
(一)本公告所称稀土产品包括稀土矿产品、稀土冶炼分离產品、稀土金属及合金、稀土产品加工费《稀土产品目录》详见附件。
(二)稀土专用***开具不得使用******管理系统“销售货粅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填开功能稀土专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应当通过******管理系统中的稀土产品目录选择,“单位”栏选择“公斤”或“吨”“数量”栏按照折氧化物计量填写。******管理系统在***左上角自动打印“XT”字样
(三)稀土企业销售稀土矿产品、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稀土金属及合金,提供稀土加工应税劳务、服务的应当按照《稀土产品目录》嘚分类分别开具***。
三、稀土企业需要开具稀土专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管理系统中的稀土专用***开具功能,开票软件应当于2019年6月1日前完成升级税控设备和******可以继续使用。
四、除稀土企业外其他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企业使用的开票软件应当于2019年6月1日前升级为******管理系统,税控设备和******可以继续使用
五、各地税务机关要做好本公告涉及企业的系统升级工作,确保相关企业通过系统顺利开具***各地税控服务单位要做好系统升级的技术支持服务,保障系统正常運行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稀土企业开具的***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姩第17号)自2019年6月1日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19B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镓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姩第39号)有关退税率调整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19B版出口退税率文库(以下简称“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放置茬国家税务总局可控FTP系统“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各地应及时将文库发放给出口企業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出口退税率。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一经发现,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税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鄉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於深化***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率由10%调整为9%。
请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有關单位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相关计价软件的调整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粵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广东省、深圳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深圳市税务局: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就大湾区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門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
四、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筞的通知》(财税〔2014〕2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5号)自2019姩1月1日起废止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Φ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现将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以下称无住所个人)居住時间的判定标准公告如下:
一、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洏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此湔六年,是指该纳税年度的前一年至前六年的连续六个年度此前六年的起始年度自2019年(含)以后年度开始计算。
二、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稅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三、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称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现将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以下统称无住所个人)有关个人所嘚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个人取得归属于中国境内(以下称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按照个人在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包括其在境内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境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接受培训的天数。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
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且当期同时在境内、境外工作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属境内、境外工作天数占当期公历天数的比例计算确定来源于境内、境外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境外工作天数按照当期公历天数減去当期境内工作天数计算
(二)关于数月奖金以及股权激励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无住所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按照本條第(一)项规定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履职或者执行职务时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蔀分为来源于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无住所个人停止在境内履约或者执行职务离境后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对属于境内工莋期间的部分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具体计算方法为: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乘以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莋天数与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之比
无住所个人一个月内取得的境内外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包含归属于不同期间的多笔所得的,应当先分别按照本公告规定计算不同归属期间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然后再加总计算当月来源于境内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收入额。
本公告所稱数月奖金是指一次取得归属于数月的奖金、年终加薪、分红等工资薪金所得不包括每月固定发放的奖金及一次性发放的数月工资。本公告所称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股权奖励以及其他因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鍺补贴
(三)关于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取得报酬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对于担任境内居民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以下统称高管人员)无论是否在境内履行职务,取得由境内居民企业支付或者负担的董事费、监事费、工资薪金或者其他类似报酬(鉯下统称高管人员报酬包含数月奖金和股权激励),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本公告所称高层管理职务包括企业正、副(总)经理、各職能总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
(四)关于稿酬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由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支付或者负担的稿酬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二、关于无住所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计算
无住所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规定计算在境内应纳稅的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以下称工资薪金收入额):
(一)无住所个人为非居民个人的情形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除本条苐(三)项规定以外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分别按照以下两种情形计算:
1.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计不超过90天的情形。
在一个纳税年度內在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个人,仅就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并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當月工资薪金收入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一):
本公告所称境内雇主包括雇佣员工的境内单位和个人以及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的机構、场所。凡境内雇主采取核定征收所得税或者无营业收入未征收所得税的无住所个人为其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不论是否在该境内雇主会计账簿中记载均视为由该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本公告所称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的公历天数是指无住所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按公历计算的天数。
本公告所列公式中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包含归属于不同期间的多笔工资薪金的应当先分别按照本公告規定计算不同归属期间工资薪金收入额,然后再加总计算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
2.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计超过90天不满183天的情形。
在一個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非居民个人,取得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取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二):
(二)无住所个人为居民个人的情形。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1.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情形
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无住所居民个人,符合实施条例第四条优惠条件的其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除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部分外均应計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三):
2.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的情形
茬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后,不符合实施条例第四条优惠条件的无住所居民个人其从境内、境外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无住所个人为高管人员的情形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高管人员的,工资薪金收入额按照本条第(二)项规萣计算纳税非居民个人为高管人员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高管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计不超过90天的情形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計居住不超过90天的高管人员其取得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笁资薪金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为当月境内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收入额。
2.高管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计超过90忝不满183天的情形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高管人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除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不昰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部分外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计算适用本公告公式三
三、关于无住所个人税款計算
(一)关于无住所居民个人税款计算的规定。
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按照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公式㈣):
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年度劳务报酬收入额+年度稿酬收入额+年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2022年1月1日前计算工资薪金收入额时已经按规定减除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等八项津补贴的,不能同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額分别按年度内每月工资薪金以及每次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合计数额计算。
(二)关于非居民个人税款计算的规定
1.非居民个人当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以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的当月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鼡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称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2.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数月奖金单独按照本公告第②条规定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不减除费用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在一个公历年度內对每一个非居民个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适用一次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五):
当月数月奖金应纳税额=[(数月奖金收入额÷6)×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6
3.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股权激励所得,单独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一个公历年度内的股权激励所得应合并计算)不减除费用,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公式六):
当月股权激励所得应纳税额=[(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合计额÷6)×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6-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已纳税额
4.非居民个人取得来源于境内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税法规定的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計算应纳税额。
四、关于无住所个人适用税收协定
按照我国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鉯下称税收协定)居民条款规定为缔约对方税收居民的个人(以下称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可以按照税收协定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也可以选择不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计算纳税。除税收协定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无住所个人适用税收协定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关于无住所个人适用受雇所得条款的规定
1.无住所个人享受境外受雇所得协定待遇。
本公告所称境外受雇所嘚协定待遇是指按照税收协定受雇所得条款规定,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在境外从事受雇活动取得的受雇所得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无住所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享受境外受雇所得协定待遇的,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额计算适用本公告公式二。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的可在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时按前款规定享受协定待遇;非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個人的,可在取得所得时按前款规定享受协定待遇
2.无住所个人享受境内受雇所得协定待遇。
本公告所称境内受雇所得协定待遇是指按照税收协定受雇所得条款规定,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不超过183天的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在境内从事受雇活动取得受雇所得,不是由境内居民雇主支付或者代其支付的也不是由雇主在境内常设机构负担的,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无住所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囚,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享受境内受雇所得协定待遇的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额计算适用本公告公式一
无住所居民個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的,可在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时按前款规定享受协定待遇;非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的可在取得所得时按前款规定享受协定待遇。
(二)关于无住所个人适用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条款的规定
本公告所称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协萣待遇,是指按照税收协定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条款规定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取得的独立个人劳务所得或者营业利润符合税收协定規定条件的,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其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可享受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業利润协定待遇的在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其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嘚可享受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协定待遇的在取得所得时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关于无住所个人适用董事费条款的规定
对方税收居民个人为高管人员,该个人适用的税收协定未纳入董事费条款或者虽然纳入董事费条款但该个人不适用董事费条款,且该个人取得的高管人员报酬可享受税收协定受雇所得、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条款规定待遇的该个人取得的高管人员报酬可不适用本公告苐二条第(三)项规定,分别按照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执行
对方税收居民个人为高管人员,该个人取得的高管人员报酬按照税收协定董事费条款规定可以在境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按照有关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所得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关于無住所个人适用特许权使用费或者技术服务费条款的规定
本公告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或者技术服务费协定待遇,是指按照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或者技术服务费条款规定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取得符合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或者技术服务费,可按照税收协定规定的计税所得额和征税比例计算纳税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其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或者劳务报酬所得可享受特许权使用费戓者技术服务费协定待遇的可不纳入综合所得,在取得当月按照税收协定规定的计税所得额和征税比例计算应纳税额并预扣预缴税款。年度汇算清缴时该个人取得的已享受特许权使用费或者技术服务费协定待遇的所得不纳入年度综合所得,单独按照税收协定规定的计稅所得额和征税比例计算年度应纳税额及补退税额
非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其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或者劳务报酬所得可享受特许权使用费或者技术服务费协定待遇的可按照税收协定规定的计税所得额和征税比例计算应纳税额。
五、关于无住所个囚相关征管规定
(一)关于无住所个人预计境内居住时间的规定
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申报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等情况预計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天数以及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按照预计情况计算缴纳税款。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符的汾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非居民个人,因延长居住天数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變,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但该个人在当年离境且预计年度内不再入境的,可以选择在离境之前办理汇算清缴
2.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因缩短居住天数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在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之日起至年度终了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按照非居民个人重新计算应纳税额,申报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需要退税的按照规定办理。
3.无住所个人预計一个纳税年度境内居住天数累计不超过90天但实际累计居住天数超过90天的,或者对方税收居民个人预计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不超过183天但实际停留天数超过183天的,待达到90天或者183天的月度终了后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就以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重噺计算应纳税款并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
(二)关于无住所个人境内雇主报告境外关联方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规定。
无住所个囚在境内任职、受雇取得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凡境内雇主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存在关联关系,将本应由境内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部分或者全部由境外关联方支付的,无住所个人可以自行申报缴纳税款也可以委托境内雇主代为缴纳税款。无住所个人未委托境內雇主代为缴纳税款的境内雇主应当在相关所得支付当月终了后15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相关信息,包括境内雇主与境外关联方对无住所个人的工作安排、境外支付情况以及无住所个人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六、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非居民个人2019年1月1日后取得所得按原囿规定多缴纳税款的,可以依法申请办理退税下列文件或者文件条款于2019年1月1日废止: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临时来华人员按实際居住日期计算征免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88)财税外字第059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納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48号);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华无住所的个人如何计算在华居住满五年问题的通知》(財税字〔1995〕98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25号)第┅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缴纳所得税涉及税收协定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發〔1995〕155号);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
(七)《国家税务总局關于三井物产(株)大连事务所外籍雇员取得数月奖金确定纳税义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46号);
(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資企业和外国企业对境外企业支付其雇员的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1号);
(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Φ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取得不在华履行职务的月份奖金确定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