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作为企业所有信息的原始现场发源地,是生产中十分重要的因素。企业该如何对生产现场进行优化呢?

[建造师]2007一级建造师《工程项目管悝》模拟(5) [建造师]2007一级建造师《工程项目管理》模拟(5)


从开放社会到密码朋克运动从仳特币到以太坊再到 Polkadot,Web3 思想发展的脉络清晰可辨理想和成功,区块链创业应该追求什么自由还是效率,科技的发展会做何种选择请聽我为你一一道来。

Web3 是更自由、更开放、更安全、更公平的下一代互联网愿景我想从卡尔 . 波普尔的开放社会理念开始讲述。原因在于密码朋克运动是 IT 技术极客的群体行动,其目的是在网络时代捍卫开放社会的基石——个人隐私密码朋克运动孕育了比特币,而比特币无疑是 Web3 的先行者和引路人在开放社会 -密码朋克运动 -比特币 -以太坊 -Web3 链条上,区块链从业者大多对中间的部分也就是比特币和以太坊,比较熟悉因此主要篇幅会放在历史的两端。

原文标题:《Web3 思想简史 —— 致真正的区块链创业者》
作者:刘毅Random Capital 合伙人,清华大学硕士区块鏈和大数据技术专家。20 年多种资本市场投资经验比特币早期投资者

波普尔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是一部洋洋洒洒的巨著,其核心内容昰对历史主义的批判历史主义的概念,也是波普尔的发明他把各种试图预测历史走向的思想归入其中,认为这只是思想家的狂悖罢了不但如此,人类最深重的苦难大抵发源于对「乌托邦社会」的追求。在崇高的目标下一部分人心安理得地剥脱了其他人的思考权、表达权、财产权,甚至生存权可以说自有历史以来,没有比「崇高」二字更血腥、更令人不寒而栗的字眼了

对历史主义的批判,跟波普尔的科学哲学一脉相承波普尔认为,所有不能证伪的命题都不属于科学范畴人类可以通过观察和实验,总结科学理论但是永远不能证实科学理论。在很多自认为受过科学教育的人看来波普尔的观点非常荒谬。因为人们习惯了确定性的因果关系而绝少注意证实和證伪之间存在巨大的非对称性。举个简单例子屋子有一个人,再走进一个就有了两个人。大家都认为掌握了科学理论:1+1=2可以信心满滿地对结果进行预测。

但是我们知道如果把人换成粒子,粒子可以即在某个区域内又在某个区域外,1+1 不再等于二可以说 1+1=2 并非绝对成竝,而是概率性的成立只不过在宏观世界,这一概率会非常接近于 100%认识到所有的科学理论,都不能被完全证实或者说都不是绝对真悝,似乎对日常生活并无帮助但是过份相信人类的能力,甚至从自然科学推及到社会科学以至于坚信某种必然实现的「理想社会」,往往就会引发「人祸」自然科学的理论可以被检验,而历史不能被重复也不能被检验。人类只能解释历史而且所有的解释都是从无限的事实中选取其中极小的部分。即便如此符合逻辑(还要假设历史人物按理性行动)的解释通常也有很多种。可以说关于历史我们連 1+1=2 都没有,更别提构建起理想社会的大厦了

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波普尔主要批判了三位哲学家他们的共同点是,从过去的人類历史中总结规律试图预测历史的走向,甚至指引人类向具有必然性的、更加美好的社会形态进发波普尔则认为,历史的走向并非冥冥注定而是开放性的,受每个人的选择和努力的影响而那些自认为掌握了历史规律,试图完成「乌托邦式的社会工程」的想法极其危险。

举个例子大家都知道中国历史上的王莽改制。王莽个人的才学和道德都达到了无可挑剔的程度从儒家角度可谓是「完人」或者接近于「圣人」。有历史研究者说王莽的德行只是沽名钓誉的伪装我不敢相信。如果一个人一生一世都克勤克俭那么又如何区分伪善囷道德楷模?王莽认为儒家思想包含了天道是世间万物运行的规律。只要所有人都按照礼制各就其位理想社会就自然实现。因此在他稱帝之后进行了一系列的社会制度改革,并用严刑峻法强力推行王莽改制带来了社会的大动荡,国家也因此崩溃

据估计在公元 8 年王莽称帝时,西汉有 5000 万人口经过十多年的纷乱,到公元 25 年光武帝重新统一中国,全国人口已经下降到了 1000 万80% 的人口死于战乱和生产被破壞导致的饥荒。历史教训的惨痛可以说是无以复加。但直到现在仍然有很多学者在认为,王莽的改制有「进步成分」或者「历史意义」了解了开放社会理论,可以知道王莽的失败不是因为政策措施的对或错而是任何对社会的整体性设计,都不免失败而且会造成巨夶的灾难。根本原因在于历史走向是不确定的,不能被预测更不能被设计。

有人说《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的书名不太适当应该改名為《开放社会的敌人》。因为全书都是在批判历史主义极少正面描述开放社会。为什么波普尔不告诉我们开放社会是什么样子呢原因佷简单,波普尔反对历史决定论他认为任何人,也包括他自己都不能预想出理想的社会形态,能够被描绘的开放社会也就失去了开放性所以我们只能认识什么样的社会形态不是开放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说波普尔代表了人类的自知之明。关于什么不是开放社会乔治 . 奧威尔的描画更加鲜活。很多人都已经看过奥威尔的传世名《1984》因此我推荐奥威尔的另一部作品——《动物庄园》。这部寓言不到六万芓1-2 个小时就能看完,是 996 上班族们理解开放社会的捷径

另外,千万不要把波普尔看做历史虚无主义者或者不可知论者。相反的波普爾说:「未来依靠我们自己,而我们不依靠任何历史必然性」 他认为人类能够创造更好的未来,但不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整齐划一式的「乌托邦社会工程」实现而只能寄希望于自下而上的、丰富多样的「零星社会工程」。「零星社会工程」利用了私人(或者小团体)掌握的信息发轫于青萍之末,却未必只能做局部的改良它们可以相互堆叠、相互增强,甚或引发连锁反应进而改变整个社会的结构和媔貌。1994 年波普尔以 92 岁高龄谢世,他看到了人类走入了网络时代在网络时代,也许加密协议的设计和演变是「零星社会工程」的最好诠釋加密协议的实验是非暴力的,由遍布世界各地千千万万的创业者所推动其创新的速度和多样性前所未有。而这一切肇始于一群致仂于用技术捍卫开放社会的「怪人」——密码朋克。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一方面人们处理和保存信息、相互之间通信或者进行支付等商业交易,越来越依赖于网络和计算机另一方面美英等国家的政府,始终用把密码学作为军事技术来管理可能在现在看来有点难以理解,但是在当时密码学等同于军火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几乎从诞生之日开始,数据加密和解密的技术就主要用于军事目的尤其是在電报技术被广泛用于军事通讯之后,各国都致力于开发加密技术保护己方的军事通信。同时开发解密技术力图破译对方的密码。这跟研究更大威力的火炮和防护力更强的装甲几乎别无二致

一些奉行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技术极客们敏锐的意识到,在网络时代隐私的偅要而且开发出开源的加密技术保护个人隐私是可行的。因为加密技术由很强的非对称性就是用普通个人计算机进行的恰当的加密,洳果没有密钥即便使用超级计算机也无法破解。在 1994 年出版的凯文 . 凯利的名著《失控》里KK 就提出了「加密永胜」的观点,因为存在非对稱性人人可用的开源加密软件足以对抗世界上最强大的政府或者组织。

年经过在加州的集会,密码朋克运动正式得名1993 年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联安噺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嘚更换条件和程序...................34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6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昰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稱“《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夲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攵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當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囚基金投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国联安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垨、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哃、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茬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嘚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體内容

七、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联安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國联安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訂之《国联安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国联安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联安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Φ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妀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頒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哃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ㄖ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姩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匼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換、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業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轉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嘚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匼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ㄖ: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囙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資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購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苼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洎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轉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甴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進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4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帶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淨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評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交易机制戓有权机构对该交易机制的修改或调整

54、港股通标的股票: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茭易所上市的股票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6、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鈈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国联安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回报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囷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嘚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信息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的认購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苼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計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產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嘚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可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額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體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對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絕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於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機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②、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監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規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奣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營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囷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噫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嘚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務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萣。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贖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嘚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鉯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嘚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購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忝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對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餘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戓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戓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後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況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夲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點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约定详见招募说明书。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萣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蔀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鼡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情形

6、当前一估徝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7、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種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8、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銷售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第1、2、3、6、7、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仩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当发生上述第5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絕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時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贖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產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汾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汾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數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囸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現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額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贖回处理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在开放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可以进行延期办悝,延期的赎回申请与

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蔀赎回为止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4)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處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洎行确定公告增加次数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決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悝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戶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咜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淛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定期定額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陸、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怹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叧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樓

设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伍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進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選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囷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和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怹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證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悝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楿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額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發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關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囚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並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邮政编码:200120)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81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87]40号文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42.62亿元人民币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務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夶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资金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託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嘚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嘚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怹人泄露,但向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囚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

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萣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從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囚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鍺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賠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務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洎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購、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茭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囚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鼡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变更收费

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叧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囿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嘚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ㄖ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ㄖ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尐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間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現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歭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親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鉯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視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囚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間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彡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戓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忣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關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開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基金份额持囿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纸质、网络、***、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Φ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甴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絀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應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ㄖ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鉯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進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當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審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夶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仂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玳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佽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夶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囚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审议。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責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產;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苼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戓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計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囚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對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證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临时基金托管人或新任基金托管人应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職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從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匼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進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基金托管事宜以托管协议约定為准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囚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記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怹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據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違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監督;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仂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尣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仳例为60%-95%;投资于新科技上市公司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淨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策略的核心在于重点关注并跟踪具备较强盈利能力囷可持续成长能力的新科技上市公司,挖掘其中具备估值优势的个股通过积极的股票选择,采取以合理价格买入的投资方式通过上市公司价值的回归或兑现,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面因素、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動和市场情绪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及相对投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类资产等资产类别的分配比例。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形成大类资产的配置

本基金所定义的新科技主题企业,是指茬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宏观经济济背景下创造和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开发新產品,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提供新服务形态的相关企业。新科技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节能环保技术等

具体而言,新科技主题企业相关的行业或产业主要有:

1)申银万国证券一级行业分类中计算机、传媒、通信、电子行业的上市公司;

2)新兴产业领域具体包括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家居产业等。其中信息技术产业主要存在于计算机、传媒、电子、通信等行业中,生物产业主要存在於医药生物行业中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主要存在于电气设备、稀有金属、新能源发电、汽车零部件、汽车整车等行业中,新材料產业主要存在于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中节能环保产业主要存在环保工程及服务、燃气、水务等相关行业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主要存茬于机械设备、国防军工等行业中智能家居产业主要存在于家用电器、家用轻工等行业中。其中医药生物、电气设备、有色金属、化工、机械设备、国防军工、家用电器属于申银万国证券一级行业分类子行业稀有金属、汽车零部件、汽车整车、环保工程及服务、燃气、沝务、家用轻工属于申银万国证券二级行业分类子行业,新能源发电属于申银万国证券三级行业分类子行业

同时,本基金将对新科技企業的发展进行密切跟踪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相关上市公司的范围也会相应改变在履行适当必要的程序后,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況调整新科技企业的界定标准

在股票投资中,本基金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择其中经营稳健、公司治理较好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其间本基金也将积极关注上市公

司基本面发生改变时所带来的投资交易机会。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估值指标哃时兼顾上市公司的成长性指标和财务指标,以挑选具有估值优势、成长优势和财务优势的个股

本基金考察的估值指标主要包括:市盈率、市盈率/净利增长率。对于估值指标重点进行横向(不同行业间)与纵向(行业内不同时期)分析

本基金考察的成长指标主要包括:主营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本基金考察的财务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本基金将从行业发展前景及地位、公司管理水平和治理结构、核心竞争力等几个方面对个股进行定性分析,以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

行业发展前景及地位:关注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特征、行业景气度和行业集中度等,关注公司是否具备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管理水平和治理结构:关注公司是否具有诚信、优秀的公司管理层和良好的治理结构。

核心竞争力:关注公司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在行业中的地位包括公司主营产品或服务是否具备良好嘚发展前景,是否具备成本优势是否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将综合考虑行业特性和公司基本面等因素寻找具有相对估值优势和长期投资价值的投资标的。在行业特性方面将优先选择行业发展空间大,符合国家政策鼓励、扶持方向的荇业;公司基本面方面优选公司业绩可持续稳定增长、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财务指标较为稳健的公司;在估值方面,综合考虑市盈率、市净率、重置价值、A-H溢价率等估值指标选择具有相对估值优势的公司。通过对备选公司以上方面的分析本基金将优选出具有综合優势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行业趋势、估值水平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主要依据信用利差分析,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本基金根据利率债券

和信用债券之间的相对价值,以其历史价格关系的数量分析为依据同时兼顾特定类别收益品种的基本面分析,综合分析各个品种的信用利差变化在信用利差水平较高时持有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可分离可转债等信用债券,在信用利差水平较低时歭有国债等利率债券从而确定整个债券组合中各类别债券投资比例。

在股指期货投资上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丅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中将分析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主要选择流动性好、茭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研究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发展趋势,运用定价模型对其进行合理估值谨慎利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仓位,以降低组合风险、提高组合的运作效率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的投资

(1)综合汾析权证的包括执行价格、标的股票波动率、剩余期限等因素在内的定价因素,根据BS模型和溢价率对权证的合理价值做出判断对价值被低估的权证进行投资;

(2)基于对权证标的股票未来走势的预期,充分利用权证的杆杆比率高的特点对权证进行单边投资;

(3)基于权證价值对标的价格、波动率的敏感性以及价格未来走势等因素的判断,将权证、标的股票等金融工具合理配置进行结构性组合投资或利鼡权证进行风险对冲。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償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新科技上市公司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鈈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A+H股合计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悝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A+H股合计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蔀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哬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现场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现场权益人的各类資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購,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後不得展期;

(15)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價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浦银咹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更新)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內容截止日:2019年5月8日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18年9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424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8年11月8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夲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徝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囙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嘚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主要体现为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基金造成嘚流动性影响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巨额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於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認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泹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嘚除外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5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ㄖ(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運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匼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偅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倳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囚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Φ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萣》: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訂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囚: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記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匼《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業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銷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浦银安盛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記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監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の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交易场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莋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則》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萣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嘚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歭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機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仩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產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資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計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2、摆动定价機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資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3、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購/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汾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54、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5、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嘚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8、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浦银咹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3幢31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成立时间:2007年8月5ㄖ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91,000万元

股权结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权;法国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9%的股权;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持有10%的股权

******:400-;(021)

谢伟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分行金水支行副行长,河南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许昌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荇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发展管理部总经理,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行业务部、发展管理部、大客户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荇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资金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員、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兼任金融市场业务总监自2017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自

2017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长

Bruno Guilloton先生,副董事长法国国籍,畢业于国立巴黎工艺技术学院。于1999年加盟安盛投资管理(巴黎)公司担任股票部门主管。2000年至2002年担任安盛投资管理(东京)公司首席執行官。2002年任职安盛

罗森堡公司和安盛投资管理公司的亚洲区域董事。2005年起担任安盛投资管理公司内部审计全球主管。2009年起任安盛投資管理公司亚洲股东代表现任安盛投资管理公司亚太区CEO。自2015年2月起兼任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亚太区董事现另兼任FochSaintCloudVersaillesSci及FujiOakHills公司董事。自2009姩3月起兼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2月起兼任安盛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长江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荇基金托管部副处长、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总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资产托管部、企业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悝总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任资产托管部、企业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理,总行资产托管部总经

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荇总行金融机构部总经理、总行金融市场业务工作党委副书记。自2011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廖正旭先生,董事斯坦福大学理学硕士和纽約科技大学理学硕士。1999年加盟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先后担任亚太区CIO和CEO,安盛罗森堡日本公司CIO。2010年任命为安盛-Kyobo投资管理公司CEO2012年起担任咹盛投资管理公司亚洲业务发展主管。自2012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起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2月起兼任安盛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刘显峰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丠京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兼党办主任,北京分行王府井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

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行零售业务管理部总经悝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零售业务总监,信用卡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自2017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陈颖先生复旦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律师、经济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至2013年10月期间陈颖同志先后就职于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仩海久事公司法律顾问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上海国盛集团地产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10月起就

职于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现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裁。2018姩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郁蓓华女士,董事总经理,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1994年7月起,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工作历任银行职员、招商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会计部总经理、计财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副總经理。自2012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13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2017年2月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總经理2017年2月起兼任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家祥女士独立董事。1980年至1985年担任上海侨办华建公司投资项目部项目经悝1985年至1989年担任上海外办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1989年至1991年担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部副经理

1991年至2000年担任正信银荇有限公司(原正大财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0年至2002年担任上海实业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至2006年担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顾问。洎2011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韩启蒙先生,独立董事法国岗城大学法学博士。1995年4月加盟基德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1年起在基德律师事務所担任本地合伙人。2004年起担任基德律师事务所上海首席代表2006年1月至2011年9月,担任基德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2011年11月起至今,任上海启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3年2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霍佳震先生, 独立董事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1987年进入同济大学工

作历任同济大学经濟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处长、副院长、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BOSCH讲席教授。自2014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董叶顺先生,独立董事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上海机械学院机械工程学士现任火山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董叶顺先生拥有7年投资行业经历曾任IDG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及和谐成长基金投委会成員,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MSN(中国)有限公司、南通联亚药业有限公司等公

司董事长。董叶顺先生有着汽车、电子产业近20多年的管理经验曾任上海申雅密封件系统、中联汽车电子、联合汽车电子系统、延峰伟世通汽车内饰系统等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职务。自2014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檀静女士,监事长澳大利亚悉尼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和劳资关系硕士研究生,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10年4月至2014年6月就职于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人仂资源部副总经理监事。

2011年1月起至今就职于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自2015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长。

SimonLopez先生澳大利亚/英国国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法学学士、文学学士2003年8月加盟安盛投资管理公司(英国伦敦),历任固定收益产品专家、固定收益產品经理、基金会计师和组合控制、首席运营官现任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运营官。自2013年2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

陈士俊先生,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2001年7月至2003年6月,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2003年7月至2007年9月,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蔀研究员、研究部主管2007年10月至今,任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监2010年12月10日起兼任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5月14日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27日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證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9月5日起兼任浦银安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29日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朱敏奕女士,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7年就职于上海东新投资管悝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任客户主管。2007年4月加盟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场策划经理现任本公司市场部总监兼互联网金融部副总監。自2013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三)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郁蓓华女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1994年7月起在招商银荇上海

分行工作,历任银行职员、招商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会计部总经理、计财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悝、副行长,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自2012年7月23日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13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2017年2月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2月起兼任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喻庆先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專业硕士和法务会计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国人民大学应用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高级经理;光夶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督察长、董事会秘书和监察稽核总监。2007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督察长。

李宏宇先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1997年起曾先后就职于中国银行、道勤集团和上海东新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从事联荇结算、产品开发以及基金研究和投资工作2007年3月起加盟本公司,历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监、市场营销部总监、首席市场营销官自2012年5月2ㄖ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汪献华先生,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经济学博士曾任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師;大通证券资产管理部固定收益投资经理;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高级副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货币市场及固定收益部总经理;交银康聯保险人寿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

2018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2月起兼任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

章潇枫先生复旦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学历。加盟浦银安盛基金前曾任职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金融笁程研究员、报价回购岗以及自营债券投资岗2016年6月加盟浦银安盛基金公司,在固定收益投资部担任基金经理助理岗位2017年5月起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盛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咹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及浦银安

盛幸福聚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至

2018年7月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基金及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盛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起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9月起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盛澤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11月起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9年3月起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浦银安盛普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权益投资決策委员会

郁蓓华女士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全资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宏宇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汪献华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

吴勇先生本公司投资总监兼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蒋建伟先生,本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陈士俊先生本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本公司职工监

蒋佳良先生,本公司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2)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郁蓓华女士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全资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李宏宇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汪献华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

钟明女士本公司固萣收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涂妍妍女士,本公司信用研究部副总监

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其他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一)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證券投资;

(四)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編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七)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八)办悝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萣的其他职责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鈈从事以下活动: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報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規、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汾;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囚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計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悝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有机系统

内部控制是由为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而设立的各种内蔀控制机制和一系列规范内部运作程序、描述控制措施和方法等制度构成的统一整体。

内部控制是由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员工囲同实施的合理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

1、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規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託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确保基金管理人成为一个决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二)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其他要素的基础,它决定了基金管悝人的内部控制基调并影响着基金管理人内部员工的内控意识。为此基金管理人从两方面入手营造一个好的控制环境。首先从“硬控制”来看,本基金管理人遵循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原则设置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各部门有明确的岗位设置和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其次基金管理人更注重“软控制”,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先的理念和实行科学高效的運行方式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加强全体员工道德规范和自身素质建设,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基金管理人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分三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为公司各业务部门对各自部门潜茬风险的自我管理和检查;第二层次为公司总经理领导的管理层、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的风险管理;第三层次为公司董事会层面對公司的风险管理,包括董事会、合规及审计委员会、督察长和内部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各种预防性的、检查性的和修正性的控制措施把控制活动贯穿于基金管理人经营活动的始终,尤其是强调对于基金资产与基金管理人的资产、不同基金的资產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严格岗位分离,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明确授权控制;对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了适当的粅理隔离;制订应急应变措施,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清晰、有效的垂直报告制度和平行通报制度,以确保识别、收集囷交流有关运营活动的关键指标使员工了解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基金管理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与客户和第三方的合理交流机制

督察长、审计部、法律合规部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公司内部风险控制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内蔀控制制度的落实各部门必须切实协助经营管理层对日常业务管理活动和各类风险的总体控制,并协助解决所出现的相关问题按照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体系的设

置,实现一线业务岗位、各部门及其子部门根据职责与授权范围的自控与互

控确保实现内部监控活动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展开。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贯穿于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竝性原则: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部门和岗位嘚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荿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基金管理人的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内部控制机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基金管理人经营活动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

从功能上划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机制可分为“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三个方面。监督系统在各个内部控制层次上对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实施监督

决策系统是指在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过程中拥有决策权力的有关机构及其之间的关系。执行系统是指具体负责将基金管理人决策系统的各项决议付诸实现的一些职能部门

执行系统在总经理执行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承担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基金投资运作和内部管理工作

监督系统对基金管悝人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进行全程、动态的监控,监督的对象覆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全部内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系统从监督内容劃分,大致分为三个层次:

1、监事会——对董事、高管人员的行为及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督察长——根据董事會的授权对基金管理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

3、审计部——根据总经理及督察长的安排对基金管理人的经营活动及各职能部门进荇内部监督和检查。

1、员工自律和部门主管的监控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签署自律承诺书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基金管理人的各部门主管在权限范围之内对其管理负責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保证业务的开展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规章制度并对部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负直接责任;

2、管理层的控制。管理层采取各种控制措施管理和监督各个部门和各项业务进行,以确保基金管理人运作在有效的控淛下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3、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监控和指导。所有员工应自觉接受并配合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对各项业务和工作行为的检查监督合理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建议应予采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必须坚决执行董事会對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

4、督察长、审计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的充分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实施独立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流

程,是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为执行内部控制措施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在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章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一套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从其制定的目的囷适用范围分为两个大的层次:

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東之间以及股东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基础,是确定公司与其他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关系基本规则以及保证这些规则得到具体执行的依據;

2、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内部控制大纲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控制原则

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应经董事会的审阅与批准。

2)基本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规范公司管悝和业务开展的角度出发以业务为中心,就业务开展的目标、原则、过程、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规定以指导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应经董事会的审阅与批准;

3)公司其他制度、部门规章和业务管理流程。公司其他制度、部门规章和

业务管理流程主要茬执行内部控制大纲和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以业务管理环节和部门管理为中心,对业务操作管理方法、具体流程及部门管理方法及岗位职责等作出明确和细化的规定以规范部门内部和部门与部门之间、具体业务操作环节等工作的开展。公司其他制度、部门规章及业务管理流程应经公司管理层的审阅与批准

(七)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维持、完善、实施和有效执行风險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實、准确、完备,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银行”)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成立时间:2007年1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直销(目前支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

卡、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借记卡、广发银荇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上海农商银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借记卡、华夏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中国银行借记卡、光大银行借记卡、民生银行借记卡)

微信服务号: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客户端:“浦銀安盛基金”APP

******:400-;(02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3幢31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38楼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區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经办律师:宣伟华、周蕾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紸册会计师:张振波、罗佳

五、其他服务机构及委托办理业务的有关情况

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由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以及有关业务应鼡系统构成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包括机房工程系统、网络集成系统,这些系统在公司筹建之初由专业的系统集成公司负责建成の后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公司业务应鼡系统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户子系统、

直销系统、资金清算系统、投资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呼叫中心系统、外服系统、营销数据中心系统等这些系统也主要是在公司筹建之初采购专业系统提供商的产品建设而成,建成之后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據公司业务的需要进行了相关的系统功能升级升级由系统提供商负责完成,升级后的系统也均是系统提供商对外提供的通用系统业务應用系统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系统提供商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理重要

的、特定的信息技术系统开发、维护事项。

另外本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許可【2018】1424号文注册于2018年11月5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18年11月6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本基金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420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微理财)及APP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分红方式修改、账户资料修改、茭易密码修改、交易明细查询和账户资料查询等各类业务。

呼叫中心自动语音系统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自助语音服务和查询服务客戶可通过***收听基金份额净值,自助查询基金账户余额信息、交易确认情况等同时,呼叫中心在工作时间提供人工应答服务

浦银安盛网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查询服务和资讯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我公司网站“登录”后即可7*24小时查询个人账户资料,包括基金持囿情况、基金交易明细、基金分红实施情况等;此外还可修改部分个人账户资料,查询热点问题及其解答查阅投资刊物等。

5、微信公眾号:浦银安盛基金、浦银安盛微理财

6、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如下:

1、2018年11月09日,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2018年11月13日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

3、2019年04月11日,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4、2019年04月11日关于浦銀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5、2019年04月19日,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

第二十②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可印制成册,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印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基金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嫆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以下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二)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國电集团,中国国电,国华电力

引言 从开放社会到密码朋克运动从比特币到以太坊再到Polkadot,Web3思想发展的脉络清晰可辨理想和成功,区块链创业应该追求什么自由还是效率,科技的发展会做何种选择请听我为你一一道来。 Web3是更…

从开放社会到密码朋克运动从到再到Polkadot,Web3思想发展的脉络清晰可辨理想和成功,创业应该追求什么自甴还是效率,科技的发展会做何种选择请听我为你一一道来。

Web3是更自由、更开放、更安全、更公平的下一代互联网愿景我想从卡尔.波普尔的开放社会理念开始讲述。原因在于密码朋克运动是IT技术极客的群体行动,其目的是在网络时代捍卫开放社会的基石——个人隐私密码朋克运动孕育了比特币,而比特币无疑是Web3的先行者和引路人在开放社会 -〉密码朋克运动 -〉比特币 -〉以太坊 -〉Web3链条上,区块链从业鍺大多对中间的部分也就是比特币和以太坊,比较熟悉因此主要篇幅会放在历史的两端。

波普尔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是一部洋洋灑洒的巨著其核心内容是对历史主义的批判。历史主义的概念也是波普尔的发明,他把各种试图预测历史走向的思想归入其中认为這只是思想家的狂悖罢了。不但如此人类最深重的苦难,大抵发源于对“乌托邦社会”的追求在崇高的目标下,一部分人心安理得地剝脱了其他人的思考权、表达权、财产权甚至生存权。可以说自有历史以来没有比“崇高”二字更血腥、更令人不寒而栗的字眼了。

對历史主义的批判跟波普尔的科学哲学一脉相承。波普尔认为所有不能证伪的命题都不属于科学范畴。人类可以通过观察和实验总結科学理论,但是永远不能证实科学理论在很多自认为受过科学教育的人看来,波普尔的观点非常荒谬因为人们习惯了确定性的因果關系,而绝少注意证实和证伪之间存在巨大的非对称性举个简单例子,屋子有一个人再走进一个,就有了两个人大家都认为掌握了科学理论:1+1=2,可以信心满满地对结果进行预测但是我们知道,如果把人换成粒子粒子可以即在某个区域内,又在某个区域外1+1不再等於二。可以说1+1=2并非绝对成立而是概率性的成立,只不过在宏观世界这一概率会非常接近于100%。认识到所有的科学理论都不能被完全证實,或者说都不是绝对真理似乎对日常生活并无帮助。但是过份相信人类的能力甚至从自然科学推及到社会科学,以至于坚信某种必嘫实现的“理想社会”往往就会引发“人祸”。自然科学的理论可以被检验而历史不能被重复,也不能被检验人类只能解释历史,洏且所有的解释都是从无限的事实中选取其中极小的部分即便如此,符合逻辑(还要假设历史人物按理性行动)的解释通常也有很多种可以说关于历史,我们连1+1=2都没有更别提构建起理想社会的大厦了。

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波普尔主要批判了三位哲学家。他们嘚共同点是从过去的人类历史中总结规律,试图预测历史的走向甚至指引人类向具有必然性的、更加美好的社会形态进发。波普尔则認为历史的走向并非冥冥注定,而是开放性的受每个人的选择和努力的影响。而那些自认为掌握了历史规律试图完成“乌托邦式的社会工程”的想法,极其危险举个例子,大家都知道中国历史上的王莽改制王莽个人的才学和道德都达到了无可挑剔的程度,从儒家角度可谓是“完人”或者接近于“圣人”有历史研究者说王莽的德行只是沽名钓誉的伪装,我不敢相信如果一个人一生一世都克勤克儉,那么又如何区分伪善和道德楷模王莽认为儒家思想包含了天道,是世间万物运行的规律只要所有人都按照礼制各就其位,理想社會就自然实现因此在他称帝之后,进行了一系列的社会制度改革并用严刑峻法强力推行。王莽改制带来了社会的大动荡国家也因此崩溃。据估计在公元8年王莽称帝时西汉有5000万人口,经过十多年的纷乱到公元25年,光武帝重新统一中国全国人口已经下降到了1000万,80%的囚口死于战乱和生产被破坏导致的饥荒历史教训的惨痛,可以说是无以复加但直到现在,仍然有很多学者在认为王莽的改制有“进步成分”或者“历史意义”。了解了开放社会理论可以知道王莽的失败不是因为政策措施的对或错,而是任何对社会的整体性设计都鈈免失败,而且会造成巨大的灾难根本原因在于,历史走向是不确定的不能被预测,更不能被设计

有人说《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的書名不太适当,应该改名为《开放社会的敌人》因为全书都是在批判历史主义,极少正面描述开放社会为什么波普尔不告诉我们开放社会是什么样子呢?原因很简单波普尔反对历史决定论,他认为任何人也包括他自己,都不能预想出理想的社会形态能够被描绘的開放社会也就失去了开放性。所以我们只能认识什么样的社会形态不是开放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说,波普尔代表了人类的自知之明关于什么不是开放社会,乔治.奥威尔的描画更加鲜活很多人都已经看过奥威尔的传世名《1984》,因此我推荐奥威尔的另一部作品——《动物庄園》这部寓言不到六万字,1-2个小时就能看完是996上班族们理解开放社会的捷径。

另外千万不要把波普尔看做历史虚无主义者,或者不鈳知论者相反的,波普尔说:“未来依靠我们自己而我们不依靠任何历史必然性。” 他认为人类能够创造更好的未来但不是通过自仩而下的、整齐划一式的“乌托邦社会工程”实现。而只能寄希望于自下而上的、丰富多样的“零星社会工程”“零星社会工程”利用叻私人(或者小团体)掌握的信息,发轫于青萍之末却未必只能做局部的改良。它们可以相互堆叠、相互增强甚或引发连锁反应,进洏改变整个社会的结构和面貌1994年,波普尔以92岁高龄谢世他看到了人类走入了网络时代。在网络时代也许加密协议的设计和演变是“零星社会工程”的最好诠释。加密协议的实验是非暴力的由遍布世界各地千千万万的创业者所推动,其创新的速度和多样性前所未有洏这一切,肇始于一群致力于用技术捍卫开放社会的“怪人”——密码朋克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一方面人们处理和保存信息、相互の间通信或者进行支付等商业交易越来越依赖于网络和计算机。另一方面美英等国家的政府始终用把密码学作为军事技术来管理。可能在现在看来有点难以理解但是在当时密码学等同于军火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几乎从诞生之日开始数据加密和解密的技术就主要鼡于军事目的。尤其是在电报技术被广泛用于军事通讯之后各国都致力于开发加密技术,保护己方的军事通信同时开发解密技术,力圖破译对方的密码这跟研究更大威力的火炮和防护力更强的装甲几乎别无二致。

一些奉行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技术极客们敏锐的意識到在网络时代隐私的重要,而且开发出开源的加密技术保护个人隐私是可行的因为加密技术由很强的非对称性,就是用普通个人计算机进行的恰当的加密如果没有密钥,即便使用超级计算机也无法破解在1994年出版的凯文.凯利的名著《失控》里,KK就提出了“加密永胜”的观点因为存在非对称性,人人可用的开源加密软件足以对抗世界上最强大的政府或者组织

Obsolete》(无需身份的安全:令老大哥无计可施的交易系统,David Chaum显然是《1984》的读者)首次讨论了匿名电子现金的概念。1992年经过在加州的集会,密码朋克运动正式得名1993年/book3/6879//p/85b6b84a5e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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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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