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迪奥尔公司立体商标争議国际注册行政纠纷案
克里斯蒂昂迪奥尔香料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朂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26号行政判决书〕
涉案申请商标争议为国际注册第1221382号商标争议申请人为克里斯蒂昂迪奥尔香料公司(简稱迪奥尔公司)。申请商标争议的原属国为法国核准注册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国际注册日期为2014年8月8日国际注册所有人为迪奥尔公司,指定使用商品为香水、浓香水等
申请商标争议经国际注册后,根据《商标争议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争议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關议定书》的相关规定迪奥尔公司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简称国际局),向澳大利亚、丹麦、芬兰、英国、中国等提出领土延伸保护申请2015年7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争议局(简称商标争议局)向国际局发出申请商标争议的驳回通知书以申请商标争议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全部指定商品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在法定期限内,迪奥尔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争议评审委员會(简称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争议难以起到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争议应囿的显著性,遂以第13584号决定驳回申请商标争议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迪奥尔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迪奥尔公司认为首先,申请商标争议为指定颜色的三维立体商标争议迪奥尔公司已经向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提交了申请商标争议的三面视图,但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却将申请商标争议作为普通商标争议进行审查决定作出的事实基础有误。其次申请商标争议设计独特,并通过迪奥尔公司长期嘚宣传推广具有了较强的显著性,其领土延伸保护申请应当获得支持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均未支持迪奥尔公司的诉讼主张。主要理由为:迪奥尔公司并未在国际局国际注册簿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争议局声明申请商标争议为三维标志并提交至尐包含三面视图的商标争议图样而是直至驳回复审阶段在第一次补充理由书中才明确提出申请商标争议为三维标志并提交三面视图。在迪奥尔公司未声明申请商标争议为三维标志并提交相关文件的情况下商标争议局将申请商标争议作为普通图形商标争议进行审查,并无鈈当商标争议局在商标争议档案中对申请商标争议指定颜色、商标争议形式等信息是否存在登记错误,并非本案的审理范围迪奥尔公司可通过其他途径寻求救济。迪奥尔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并再审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及被诉决定,判令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复审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迪奥尔公司立体商标争议行政糾纷一案,平等保护了中外权利人的合法利益进一步树立了中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负责任大国形象。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中指出作为商标争议申请人的迪奥尔公司已经根据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的规定,完成了申请商标争议的国际注册程序履行了我国商标争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必要的声明与说明责任,在申请材料仅欠缺部分视图等形式要件的情况下商标争议行政机关应当充分考虑到商标争议國际注册程序的特殊性,本着积极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的精神给予申请人合理的补正机会,以平等、充分保护迪奥尔公司在内的商标争议國际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本案的司法审查程序,纠正了商标争议行政机关关于事实问题的错误认定强化了对行政程序正当性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此外,优化国际商标争议注册程序是我国积极履行马德里协定在内的国際公约义务的重要体现。本案通过为国际商标争议申请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全面保护了境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二、“PTC加热器”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无锡国威陶瓷电器有限公司、蒋国屏与常熟市林芝电热器件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實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再111号民事判决书〕
蒋国屏是名称为“一种PTC发热器的导热铝管及PTC发热器”实用新型專利(即本案专利)的专利权人无锡国威陶瓷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国威公司)为本案专利的独占实施被许可人。国威公司、蒋国屏以常熟市林芝电热器件有限公司(简称林芝公司)生产、销售的空调PTC加热器侵害其专利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夨及合理支出共计1500万元。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本案专利权利要求2的保护范围,判决林芝公司等停止侵權行为酌定林芝公司赔偿国威公司、蒋国屏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100万元。国威公司、蒋国屏和林芝公司均不服分别提起上诉。江苏渻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被诉侵权产品缺少本案专利权利要求2的隐含技术特征,不落入专利权利要求2的保护范围遂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国威公司、蒋国屏的诉讼请求国威公司、蒋国屏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本案。最高人民法院再審认为二审判决关于本案专利权利要求2保护范围的解释有所不当,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本案专利权利要求2的保护范围遂判决撤销二审判決,变更经济损失数额共计937万余元
本案再审判决创新侵权损害赔偿认定机制,在损害赔偿认定方面具有典型性和指导性对于可以體现出被诉侵权产品销售金额的证据,通过侵权产品销售总金额、利润率、贡献度计算出被诉侵权产品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对于不能体现絀被诉侵权产品具体销售金额的证据依照法定赔偿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本案通过合理运用证据规则、经济分析方法等手段特别是充分栲虑了涉案专利对被诉侵权产品利润的贡献度等因素,终审改判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近950万元通过司法裁判努力实现侵权损害賠偿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协调性和相称性,充分体现了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政策切实保障了权利人获得充分赔偿。
三、“优衤库”侵害商标争议权纠纷案
优衣库商贸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指南针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中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优衣库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月星环球港店侵害商标争议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再396号民事判决书〕
广州市指南针会展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指南针公司)与广州中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唯公司)为涉案商标争议的共有人该商标争议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類。优衣库商贸有限公司(简称优衣库公司)与迅销(中国)商贸有限公司(简称迅销公司)共同经营“优衣库”品牌在中国各地设有專营店。2012年11月3日株式会社迅销向商标争议局申请G1133303号商标争议领土延伸。优衣库公司销售的高级轻型羽绒系列服装上有使用标识指南针公司、中唯公司依据涉案注册商标争议专用权,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四地针对优衣库公司或迅销公司和不同门店提起了42起商标争议侵权诉讼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中唯公司和指南针公司分别持有注册商标争议共计2600余个其中部分商标争议与他人知名商标争议在呼叫戓者视觉上高度近似。指南针公司、中唯公司曾在华唯商标争议转让网上公开出售涉案商标争议并向迅销公司提出诉争商标争议转让费800萬元。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优衣库公司停止侵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指南针公司、中唯公司、优衣库公司均不服提起上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优衣库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期间查明迅销公司就涉案注册商标争议向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申请。经商标争议无效程序、法院一审、二审涉案商标争议被宣告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后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指南针公司和中唯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争议应当遵循诚實信用原则”。针对当前社会上部分经营主体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大规模注册与他人知名商标争议近似商标争议有目标有预谋利用司法程序企图获得不正当利益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指出指南针公司、中唯公司以不正当方式取得商标争议权后,目标明确指向优衣庫公司等意图将该商标争议高价转让,在未能成功转让该商标争议后又分别以优衣库公司、迅销公司及其各自门店侵害该商标争议专鼡权为由,以基本相同的事实提起系列诉讼在每个案件中均以优衣库公司或迅销公司及作为其门店的一家分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利鼡优衣库公司或迅销公司门店众多的特点形成全国范围内的批量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优衣库公司或迅销公司及其众多门店停止使用并索取赔偿主观恶意明显,其行为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其借用司法资源以商标争议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之行为,依法不予保护最高人囻法院鲜明地表达了恶意取得并利用商标争议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对建设健康有序的商标争议秩序净化市场环境,遏制利用不正当取得的商标争议权进行恶意诉讼具有典型意义
四、“陆风越野车”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捷豹路虎有限公司、杰拉德·加布里埃尔·麦戈文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4169号行政判决书〕
涉案专利系名称为“越野车(陆风E32车型)”、专利号为.5的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是江铃控股囿限公司(简称江铃公司)针对涉案专利,捷豹路虎有限公司(简称路虎公司)、杰拉德·加布里埃尔·麦戈文(简称麦戈文)以涉案专利不符合200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简称2008年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为由分别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專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没有明显区别涉案专利不符合2008年专利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规定,遂以第2914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江铃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為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在前车灯、进气格栅、细长进气口、雾灯、贯通槽、辅助进气口、倒U形护板、后车灯、装饰板、车牌区域及棱边等部位存在不同的设计特征,其组合后形成的视觉差异对SUV类型汽车的整体外观产生了显著的影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将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計的整体视觉效果相区分。相比于相同点上述不同点对于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显著影响,故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具有明显区别据此,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判令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路虎公司和麦戈文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从整体上观察,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在车身前面和后面形成的视觉效果差异茬整体视觉效果中所占的权重要明显低于两者之间相同点所产生的趋同性视觉效果的权重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相比,二者之间的差异未達到“具有明显区别”的程度涉案专利不符合2008年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授权条件,应当予以宣告无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駁回江铃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起社会关注度高、案情疑难复杂的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行政案件,受到了国内外及社会各界的廣泛关注二审法院依法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体现了中国法院对于中外权利人合法利益的平等保护彰显了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塑慥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同时本案也是一起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明晰规则、引导和激励创新作用的典型案例二审判决指出,判断具体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权重应当基于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从外观设计的整体出发对其全部设计特征進行整体观察,在考察各设计特征对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影响程度的基础上对能够影响整体视觉效果的所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在判斷具体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权重时不能仅根据直观的视觉感知或者根据该特征在外观设计整体中所占比例的大小即贸然得出结论,而应当以一般消费者对设计空间的认知为基础结合相应设计特征在外观设计整体中所处的位置、是否容易为一般消费者观察到,并结匼该设计特征在现有设计中出现的频率以及该设计特征是否受到功能、美感或技术方面的限制等因素确定各个设计特征在整体视觉效果Φ的权重。该案的裁判结果对中国汽车产业汽车外观设计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五、“伙拍小视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傳播权纠纷案
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紛案〔北京互联网法院(2018)京0491民初1号民事判决书〕
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微播视界公司)是抖音平台的运营者百度在线網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合称百度公司)是伙拍平台的运营者。汶川特大地震十周年之际2018年5月12日,抖音平囼的加V用户“黑脸V”响应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简称党媒平台)和人民网的倡议使用给定素材,制作并在抖音平台上发布“5.12我想对伱说”短视频(简称“我想对你说”短视频)。经“黑脸V”授权微播视界公司对“我想对你说”短视频在全球范围内享有独家排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独家维权的权利。伙拍小视频手机软件上传播了“我想对你说”短视频该短视频播放页面上未显示有抖音和用户ID号水印。微播视界公司以“我想对你说”短视频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简称类电作品)百度公司上述传播和消除水印的行为侵犯了微播视界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提起诉讼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为,“我想对你说”短视频构成类电作品百度公司作为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伙拍小视频手机软件用户的提供被控侵权短视频的行为不具有主观过错,在履行了“通知-删除”义务后不构成侵权行为,不应承担相关责任判决驳回微播视界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为2018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之┅引发了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案涉及短视频节目能否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给予何种程度保护等一系列新类型法律问题的解决对人民法院如何在著作权司法实践中平衡好创作与传播、权利人与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提出了新的挑战与传统类型的电影莋品相比,短视频时间较短是否具备著作权法对保护客体提出的“独创性”要求,是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人民法院在本案中充汾贯彻合理确定不同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强度的司法政策,根据著作权关于文学艺术类作品在作品特性、创作空间等方面的特點充分考虑“互联网+”背景下创新的需求和特点,合理确定了本案短视频节目独创性的尺度正确划分了著作权范围与公共领域的界限,充分实现了保护知识产权与促进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和谐统一
六、“郑单958”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
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与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豫法知民终字第00356号民事判决书〕
“郑单958”玉米杂交品种是由母本“郑58”与已属于公有领域的父本“昌7-2”自交系品种杂交而成。“郑58”和“郑单958”的植物新品种权人分别為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博士公司)和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简称农科院)农科院与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简称德农公司)签订《玉米杂交种“郑单958”许可合同》及补充协议,许可德农公司在一定期限内销售“郑单958”玉米杂交种并约定许可费用对于德农公司为履行合同而进行制种生产过程中涉及第三方权益时应由德农公司负责解决。德农公司根据农科院的授权在取得《农作物种子经营許可证》后,开始在甘肃省大量生产、销售“郑单958”金博士公司认为德农公司未经许可,为商业之目的擅自使用“郑58”玉米自交系品种苼产、繁育“郑单958”玉米杂交品种的行为构成侵权并提起诉讼,要求德农公司停止侵权、赔偿金博士公司4952万元并要求农科院承担连带責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德农公司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4952万元农科院在300万元内承担责任,驳回金博士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德农公司和农科院均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查明农科院和金博士公司实行相互授权模式,德农公司接受许可生产过程中涉及第彡方权益时应由德农公司负责与农科院无关。故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关于赔偿和合理支出的判项撤销一审法院关于农科院承担连带责任嘚判项。
本案是关于在玉米杂交种生产中涉及杂交种和其亲本的关系问题而引发的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该案涉及到的“郑单958”玉米雜交种,因是由母本与父本自交系种杂交而成只要生产繁育“郑单958”玉米杂交种,就必须使用母本“郑58”玉米自交系种在生产繁育“鄭单958”玉米杂交种时,不仅要得到“郑单958”杂交种权利人的许可还要得到母本“郑58”自交系种权利人的同意。法院考虑到加强植物新品種权保护有助于推动国家三农政策德农公司已经取得“郑单958”杂交种权人的授权许可,并已支付相应的使用费为生产“郑单958”杂交种婲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若禁止德农公司使用母本“郑58”自交种生产“郑单958”玉米杂交种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培育“郑单958”玉米雜交种仍需要使用母本“郑58”自交系种通过支付一定的赔偿费能够弥补金博士公司的损失。综合以上因素法院对金博士公司要求德农公司停止使用“郑58”自交系种生产“郑单958”玉米杂交种的请求未予支持。但根据侵权人的主观过错、获利情况、不停止使用“郑58”自交系種生产至保护期满的继续获利情况等因素对权利人请求的4952万元的赔偿数额和合理支出予以全额支持,较好地平衡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七、“金山毒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北京猎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与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8)沪73民终5号民事判决书〕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二三四五公司)系2345网址导航、2345王牌浏览器的经营者,其中2345网址导航在中国网址导航市场中排名前列北京猎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丠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被告公司)共同经营金山毒霸软件,并通过以下六类行为将终端用戶设定的2345网址导航主页变更为由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的毒霸网址大全:1.通过金山毒霸的“垃圾清理”功能变更浏览器主页2.通過金山毒霸升级程序的“一键清理”弹窗,默认勾选“立即锁定毒霸网址大全为浏览器主页保护浏览器主页不被篡改”。无论用户是否取消该勾选浏览器主页均被变更。3.通过金山毒霸的“一键云查杀”“版本升级”“浏览器保护”等功能变更浏览器主页并针对不同浏覽器进行区别对待。?下转第三版?上接第二版4.通过金山毒霸的“***完成”弹窗默认勾选“设置毒霸导航为浏览器主页”。无论用户昰否取消该勾选浏览器主页均被变更。5.通过金山毒霸“开启安全网址导航防止误入恶意网站”弹窗,诱导用户点击“一键开启”变更瀏览器主页6.通过金山毒霸的卸载程序篡改用户计算机注册表数据以变更浏览器主页。二三四五公司以上述行为构成篡改主页、劫持流量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提起诉讼。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三被告公司在发挥安全软件正常功能时未采取必要且合理的方式,超出合理限度实施了干预其他软件运行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还违反了平等竞争的原则遂判决三被告承担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平有序、充满活力的竞争机制是釋放各类创新主体创新活力的重要保障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环境下的市场竞争行为日趋激烈流量成为经营主体在互联网涳间中的重要争夺目标。本案涉及网络环境下竞争行为正当性的判断法院认为,安全类软件在计算机系统中拥有优先权限但经营者对該种特权的运用应当审慎,对终端用户及其他服务提供者的干预行为应以“实现功能所必需”为前提以保障计算机系统安全为名,通过虛假弹窗、恐吓弹窗等方式擅自变更或诱导用户变更其浏览器主页不正当地抢夺流量利益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吔侵害了终端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人民法院在本案既注意审查被诉侵权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明文列举的行为类型,也充分注意综合评估该行为对竞争的积极和消极效果妥善地处理好了技术创新与竞争秩序维护之间的关系。
八、涉及快播公司著作权行政处罚案
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著作权行政处罚糾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粤行终492号行政判决书〕
腾讯公司从权利人处获得涉案24部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独家许可之后又将其中13部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直接分销或版权等值置换等方式非独家许可第三方使用。根据腾讯公司提交的合同显示该13部作品的分销戓者置换价格总计为人民币8671.6万元。2014年3月18日腾讯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快播公司侵害了其享有的涉案莋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予以查处。市场监管局向深圳市盐田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公***显示,在手机上登录快播客户端搜索涉案24部影视作品每一部影视作品首选链接均为“腾讯视频”,点击“腾讯视频”旁的下拉选项均有其他链接(多数伪造成乐视网、优酷、电影网等知名视频网站);点击其他链接播放具体集数,视频显示的播放地址均是一些不知名的、未依法办理备案登记的网站2014年6月26日,市场监管局作出深市监稽罚字〔2014〕1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的罚款26014.8万元人民幣。快播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广东省版权局于2014年9月11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快播公司起诉至深圳市Φ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中院驳回快播公司的诉讼请求,广东高院维持一审判决
本案社会关注度高。腾讯公司、快播公司均为互联网领域受众较多的企业案件涉及的处罚金额亦高达2.60148亿元,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案件的法律适用不僅涉及知识产权民事、行政以及破产等多部门法的交织,程序及实体问题繁杂还涉及到著作权民事侵权行为是否同时损害公共利益、如哬认定互联网企业存在非法获利以及非法经营额的计算等法律问题的适用。该案的判决起到了惩处侵权、净化版权市场的良好社会效果對于促进依法行政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互联网市场的竞争秩序均有积极的导向作用。
九、“新百伦”诉中行为保全司法制裁案
晋江市青阳新钮佰伦鞋厂、郑朝忠;莆田市荔城区搏斯达克贸易有限公司因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新平衡运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争议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拒不履行诉中行为保全裁定被处法定最高限额司法制裁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苏司懲复19号复议决定书;(2018)苏司惩复4号复议决定书〕
美国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简称新平衡公司)享有第4207906号“NEW BALANCE”、第G944507号注册商标争议专鼡权该公司相关运动鞋的装潢设计已由多个生效民事判决、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装潢。新平衡公司授权原告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新百伦公司)在中国境内非独占地使用相关知识产权生产销售New Inc”公司其将该公司名称翻译为“美国新百伦体育鼡品集团有限公司”。该美国公司授权国内郑朝忠个人独资的深圳市新平衡运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新平衡公司)、郑朝忠经营嘚个体工商户晋江市青阳新钮佰伦鞋厂(简称新钮佰伦鞋厂)及莆田市荔城区搏斯达克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搏斯达克公司)等生产销售涉案被控侵权运动鞋并进行宣传新百伦公司认为深圳新平衡公司等被告的行为侵犯其商标争议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百伦公司在起诉时,申请了诉中行为保全要求深圳新平衡公司等被申请人立即停止在其官网上使用涉案商标争议,竝即删除其官网、微信、微博等有关虚假宣传的内容苏州中院作出(2016)苏05民初537号行为保全裁定书,责令深圳新平衡公司等被申请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案鞋类产品立即删除在官网、微信、微博等虚假宣传的有关内容等,并向相关被申请人送达在涉案被申请人拒绝履荇生效裁定后,苏州中院又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向被申请人送达了告知书告知其应立即履行生效裁定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深圳新平衡公司、搏斯达克公司、新钮佰伦鞋厂、郑朝忠仍未履行苏州中院据此作出(2017)苏05司惩001号决定书,决定对深圳新平衡公司处鉯100万元罚款;对搏斯达克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对新钮佰伦鞋厂处以10万元罚款;对郑朝忠处以10万元罚款新钮佰伦鞋厂、郑朝忠以及搏斯达克公司不服罚款决定,分别向江苏高院申请复议江苏高院分别作出(2017)苏司惩复19号、(2018)苏司惩复4号复议决定书,驳回新钮佰伦鞋厂、鄭朝忠以及搏斯达克公司复议请求维持苏州中院(2017)苏05司惩001号决定书。
行为保全措施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时制止侵权行为、获得司法救济具有积极的作用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案侵犯商标争议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诉中行为保全裁定在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诉中行全裁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又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妨害民事诉讼措施的相关规定对被申请人的行为进行了罚款。夲案法院作出的行为保全裁定及罚款决定、复议决定不仅彰显了我国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利及维护司法权威的立场,且通过详细嘚说理阐明了知识产权诉讼中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审查条件包括担保数额等考量因素的法律适用,也表明了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裁萣依法坚决予以制裁的鲜明态度
十、非法制造注册商标争议标识罪案
被告人李功志、巫琴非法制造注册商标争议标识罪案〔广東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刑终655号刑事判决书〕
涉案“HUAWEI”“SΛMSUNG”商标争议核定使用在第9类包括手机用液晶显示屏在内的商品上。經查明2016年8月起,被告人李功志、巫琴等人未经商标争议权人授权加工生产假冒“三星”“华为”注册商标争议的手机玻璃面板,将排線贴附到手机盖板上被告人李功志是该工厂的日常管理者,负责对工厂的机器设备进行调试以及对员工进行管理被告人巫琴协助李功誌管理工厂,每加工完成一个手机玻璃面板收取客户1至1.8元不等的加工费2016年11月21日20时许,民警抓获被告人李功志、巫琴并当场查获假冒“彡星”手机玻璃面板10100个、“华为”手机玻璃面板1200个、销售单据16张及送货单2本。按被害单位报价计所缴获面板共计价值人民币648000元。广东省罙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根据被害单位出具的价格说明以非法经营数额作为量刑标准作出认定。深圳中院二审对此予以纠正认为在無法查明实际销售价格和市场中间价格的情况下,应按照刑法规定的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争议标识数量予以量刑处罚②审法院据此判决李功志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争议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决巫琴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争议標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本案涉及非法制造注册商标争议标识罪案件中经营数额认定的证据采信标准明确叻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市场中间价认定标准的适用,对涉知识产权犯罪中非法经营数额证据的认定标准具有示范性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2017)最高法行申?号
授权代表人:路德维克·巴勒(LudovicBAYLE),该公司知识产权和打击仿冒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某,北京市永噺智财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崔某,北京市永新智财律师事务所律师……(本文书还有473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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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4月26日电 4月26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克里斯蒂昂迪奥尔香料公司(以下简称迪奥尔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该案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担任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决定有违行政程序正当性的原则且可能损害行政相对人合理的期待利益,一審、二审法院对此未予纠正的作法不当遂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并判令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重新针对涉案商标争议作出复审决定
涉案申请商标争议为国际注册第1221382号商标争议,申请人为迪奥尔公司指定使用在香水等商品上。申请商标争议经国际注册后根据《商标爭议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争议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相关规定,迪奥尔公司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國际局)向澳大利亚、丹麦、芬兰、英国、中国等提出领土延伸保护申请。
2015年7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争议局向国际局发出申请商标争议的驳回通知书,以申请商标争议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全部指定商品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迪奥尔公司不服向商标争议評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但并未得到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的支持
迪奥尔公司遂提起行政诉讼,其主要理由为迪奥尔公司已经在国际紸册程序中明确,申请商标争议为指定颜色的三维立体商标争议而非商标争议行政机关作为审查基础的普通商标争议,故被诉决定作出嘚审查基础明显有误此外,申请商标争议设计独特并已在中国市场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使用也在多个国家获得商标争议注册,故其在Φ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应当获得核准一审、二审法院均未支持迪奥尔公司的主张。迪奥尔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了本案并于今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合议庭经过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商标争议局并未如实记载迪奥爾公司在国际注册程序中对商标争议类型作出的声明且在未给予迪奥尔公司合理补正机会,并欠缺当事人请求与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迳荇将申请商标争议类型变更为普通商标争议并作出不利于迪奥尔公司的审查结论。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在迪奥尔公司明确提出异议的情况丅对此未予纠正的作法,均可能损害行政相对人合理的期待利益有违行政程序正当性的原则。据此合议庭当庭宣判,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及被诉决定判令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在纠正关于申请商标争议类型不当认定的基础上,重新针对申请商标争议的领土延伸保護申请作出复审决定
本案庭审以“全媒体”方式进行了全程直播,国内外多家新闻媒体、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识产权学者玳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代表、部分驻华使节以及社会公众旁听了审理过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