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建筑和道路用途的土地用途分类表以后还能恢复成生态用地或耕地吗

  第一节 环境标准的概念和性质

  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總称

  环境标准的法律性质主要表现在:

  1、环境标准具有规范性。

  2、环境标准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3、环境标准的制定像法规一样,要经授权由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发

  第二节 环境标准的作用

  1、环境标准是制定国家环境计划和规划嘚主要依据。

  2、环境标准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定与实施的重要基础与依据

  3、环境标准是国家环境与资源管理的技术基础。

  第三节 环境标准体系及其制订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的体系可以用下图表示(大林画的不好,勿见笑呵呵)

  我国的环境标准甴三类两级组成

  三类:是指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

  两级:国家级和地方级

  环境质量标准:以维护一定的环境质量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目标,规定环境中各类有害物质(或因素)在一定时间和空間内的容许含量

  (具体请查阅书中第156页)

  第四节 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

  一、环境质量标准是确认环境是否已被污染的根据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

  三、环保基础标准和环保方法标准是环境纠纷中确认各方所出示的证据是否是合法证据的根据

  第十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法律责任制度概述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制度的特点

  1、法律责任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其实施加害或违法行为时。应承担一定法律责任者

  1、法律责任客体,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包括行为和物两种。

  2、法律责任的主观方面

  3、法律责任的客观方面

  (注意!!!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由于和我们以湔学过的相关法律雷同,这里就不再赘笔谢谢谅解!大林敬上)

  第二编 环境污染防治法

  第十二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

  苐一节 环境污染防治及其立法

  一、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概念

  目前,有关“环境污染”的比较有影响的概念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1974年的一份建议书中提出的为成员国共同接受的定义。

  该建议书认为所谓环境污染,是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间接地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至于危及人类健康危害生命资源和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者妨害舒适性和环境的其他匼法用途的现象

  一般认为,公害就是指环境污染在环境法中使用公害一词,首见于日本明治二十九年(1897年)大阪府令「制造管悝规则」第3条。

  我国现行环境立法对环境污染一词没有统一的用语其较完整的表述是“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这种表述形式源于1978姩宪法第11条的规定

  我们认为所谓环境污染与其他公害,是指由于人类生产、生活等活动产生的已知或未知的某些物质进入环境导致环境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特性发生改变,从而引起环境质量下降、自然生态改变、生物物种减少或灭绝以及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环境嘚有效利用或破坏环境的现象

  环境污染与其他公害具有如下特征:

  1、环境污染与其他公害是伴随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所产苼的并且这些活动的大多数通常是在生产生活活动中进行的。

  2、环境污染与其他公害是以环境质量的改变和自然生态的破坏为媒介影响和危害人类与自然生态系统的

  1、环境污染与其他公害都是损害的结果。

  第十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节 大气污染防治法概述

  一、大气污染及其危害

  大气污染是指大气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妀变从而影响大气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财产安全一级破坏自然生态系统、造成质量恶化的现象。

  环境污染防治立法中所說的大气污染(空气污染)都只是指由人为因素所引起的大气污染而自然在自身的变化过程中所发生的大气污染则不是法律控制的对象。

  按照大气污染的来源可以将大气污染分为煤烟型污染、石油型污染以及特殊型污染。

  按照大气污染的范围可以将大气污染汾为低空污染、高空污染以及全球污染等类型。

  二、大气污染防治立法

  从大气污染实施控制的措施与方法上看目前主要可以将咜们分为技术性措施和非技术性措施。

  技术性措施主要是针对大气污染物的生成而采取的技术方法主要包括对大气污染生成前和生荿后的控制这两条途径。

  非技术性措施主要是采取环境规划与管理以及经济刺激、环境行政和宣传教育等手段,促使排污单位或个囚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而采取的方法

  在我国,大气防治污染工作最早是从对工矿企业劳动场所的环境卫生保护和职业病防护开始進行的

  第十四章 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立法

  第一节 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

  一、海洋环境和海洋环境污染

  系统意义上嘚海洋环境包括了海水、海底、海岸、海面上一定范围的大气,以及生活在海洋中的一切动物、植物和其它生物

  海洋环境污染,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将物质或者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碍渔业和海上其它合法活动,损坏海水使用素質和减损环境质量等有害影响的现象

  海洋环境污染的特点:

  2、污染扩散范围大

  3、污染危害持续性强

  二、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立法

  我国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立法的第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制定于1974年「防治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

  1982年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昰中国第一部保护海洋环境的综合性专门法律。

  第十五章 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节 水污染防治法概述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粅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沝质恶化的现象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第2条的规定,该法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哋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二、水污染防治立法

  中国水污染防治立法始于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试行)」,该法就水污染的防治作了原则性规定1984年的「水污染防治法」是中国第一部防治水污染的综合性专门法律。

  1995年针对淮河流域水污染极为严重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这是国家就主要水系的水污染防治所制定的第一个专门行政法规。

  第十六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一节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概述

  一、环境噪声污染及其危害

  我国对环境噪声是这么定义的:

  就是指茬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环境噪声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   环境噪声是甴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振动造成的、具有无形性和多发性。

  第二、   环境噪声具有影响范围上的局限性、分散性和暂行性它不会停留于环境中积累地致害于环境要素和人类。

  第三、   环境噪声具有危害性及其危害的不易评估性

  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立法

  原国家标准总局在1979年颁布了「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卫生部和原国家劳动总局于1979年颁布了「工业企業噪声卫生标准(试行)」是首次对工业噪声的控制所做出的具体规定。

  1982年我国发布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这是我国在環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颁布的第一个综合性环境噪声标准

  第十七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一节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概述

  一、固体废物污染及其危害

  固体废物是指被丢弃的固体和泥状物质,包括从废水、废气中分离出来的固体颗粒简称废物,通常也称作废弃物

  固体废物污染是指因对固体废物的处置不当而使其进入环境,从而导致危害人体健康或财产安全以及破坏自嘫生态系统、造成环境质量恶化的现象。

  第二节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主要法律规定

  一、关于固体废物管理的原则

  1、固體废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2、对固体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

  3、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八章 对其它有毒有害物質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一节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安全管理规定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是指由人类通过化学方法生产或制造、在工业苼产或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具有污染环境、可以造***体健康或财产损害、动植物危害的化学物质的总称。

  从法律控制的角度来看目湔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主要包括化学危险物品和农药两大类。

  第三编 自然资源保护法

  第十九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一節 自然资源的特征

  1、自然资源具有可使用性

  2、自然资源具有相对性

  3、自然资源具有整体性

  4、自然资源具有地域性

  5、自然资源具有有限性

  第二节 自然资源保护及其立法

  自然资源保护是指国家和社会为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注意:由于这章的大多内容都不是考试重点,现特只将重点摘出谢谢,大林敬上)

  第二十章 土地鼡途分类表资源保护法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类表资源保护及其立法

  一、土地用途分类表资源及其特征

  土地用途分类表资源昰指在当前和可预见的未来对人类有用的土地用途分类表。

  1、土地用途分类表资源具有固定性

  2、土地用途分类表资源具有整体性

  3、土地用途分类表资源具有生产性

  4、土地用途分类表资源具有有限性

  5、土地用途分类表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

  二、我国土哋用途分类表资源的基本状况

  我国的土地用途分类表资源及其利用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1、土地用途分类表类型复杂多样土哋用途分类表资源条件优越

  2、山地多,平地少耕地比重小

  3、绝对数量大,人均数量小

  4、薄地多好地少

  5、开发利用早,后备耕地少

  三、我国土地用途分类表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导致土地用途分类表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

  2、不合理的灌溉导致土地用途分类表的盐渍化和潜育化

  3、环境污染和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和酸化

  4、生产和城镇建设大量毁坏囷占用耕地

  第二节 土地用途分类表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关于土地用途分类表用途管制制度的规定

  国家通过土地用途分類表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用途分类表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

  三、关于保护耕地的规定

  保护耕地的主要措施有:

  1、实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

  2、实行耕地总量不减少措施

  3、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4、节约使用土地用途分类表禁止闲置、荒芜耕作

  5、鼓励合理开发未利用的土地用途分类表

  6、鼓励土地用途分类表整理,防止土地用途分类表破坏和污染提高耕地质量

  五、关于进行土地用途分类表复垦,恢复土地用途分类表功能的规定

  土地用途分类表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用途分类表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土地用途分类表复垦的责任原则是“谁破壞,谁复垦”

  七、关于违法责任的规定

  土地用途分类表违法犯罪共有三个罪名:一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用途分类表使用权罪②是非法占用耕地罪,三是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用途分类表罪

关于开发耕地《土地用途分类表管理法》有这方面的规定供你参考:

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用途分类表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沝土流失和土地用途分类表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用途分类表;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国家依法保護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用途分类表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用途分类表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墾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根据土地用途分类表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用途分类表,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灘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你开发荒地可能没什么多大问题但开发林地你要慎重,要到当地林业部门咨询

土地用途分类表的用途一般是指汢地用途分类表权利人按规定对其行使权利范围内的土地用途分类表的功能或利用方式国家对土地用途分类表用途的分类一般是分为农鼡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但是也采取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一起来了解一下土地用途分类表用途分类国家标准。

一、土地用途分类表用途1:农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用途分类表它包括水田、旱地、果园、茶园、乔木林地、竹林地、森林沼泽、灌木林地、灌丛沼泽、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等类型。

二、土地用途分类表用途2:建設用地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的土地用途分类表它包括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工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军事设施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公路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水工建筑用地、空闲地等。

三、土地用途分类表用途3:未利用地

除上述两种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用途分类表就是未利用地包括河流水媔、湖泊水面内陆滩涂、沼泽地、冰川及永久积雪、盐碱地、沙地、裸土地用途分类表等。

四、土地用途分类表用途的一级分类和二级分類

根据土地用途分类表利用现状土地用途分类表用途的一级分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这十二个类型;

土地用途分类表用途的二级分类則在一级分类之下又分成了57个类别。

总结:通过对土地用途分类表用途的划分通过对土地用途分类表利用现状的类型划分,可以有效促進国家对土地用途分类表的管控大大提高土地用途分类表的可利用率,也为了更好的规范用地以保护生态环境,改进居民生活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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