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
具备正规合同特征的但不是合同上署名双方或多方签订过的“合同”叫做“虚假合同”
信件标题: 现实条件和租房合同鈈符
于2019年5月25日在某平台租了间在航梅路的房屋合同承诺每一层的用户共同承担各层的公共用电,并且配有冰箱微波炉,洗衣机等微波炉根本没有,冰箱与洗衣机在一楼公共区由于该平台自己电费计算系统问题,导致一楼不同意其他层用户用公共设备(例如洗衣机夏天没有洗衣机用),我及其余层用户都无法用洗衣机、冰箱多次投诉问题但敷衍了事,给的解决方案竟然是用我们顾客的钱去弥补一樓电费缺口这个做法不符合同规定,且严重损坏我的利益及权益其次网络问题多次上报,但无人看见有人解决结果网络问题还是没解决。
公开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处理情况: 夏(同志):您好! 您反映某平台未履行服务无法提供洗衣机等生活设施,造成个人居住不便事宜属于民事纠纷,建议您与该平台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特此告知
租房合同上写了有冰箱但实际栤箱是坏的,房东不给修理我可以提起诉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