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2日电 (记者杨高宇)日前,四川省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19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王书记你好,我是四川省邻水县一名普通群众,我家楼下有一家开心一百KTV,每当夜晚11点之后,城市喧闹的人群熟睡之后,刺耳的声音就从KTV传出来,这家KTV是否有相关手续(法律规定居民区不能建KTV)在营业过程中,出了有噪音还有震动,严重干扰楼下居民晚上睡觉,即使关闭窗户,声音也通过墙体震动传到楼上。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邻水县开心100经典歌城”前身为“邻水县不见不散歌城”和“邻水县波音港音乐厅”,2009年变更为“邻水县开心100经典歌城”,该场所工商营业执照、娱乐文化许可证、消防合格证等证照齐全。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场所属于合法的歌舞娱乐场所。 邻水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对业主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并教育业主守法经营,遵守营业时间(20:00至凌晨2点)规定,避免噪声扰民。同时,2016年5月26日,我局积极配合邻水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场所进行联合检查,环保执法人员对其下发噪音扰民的问题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诚请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尊敬的王东明书记您好! 我想问的是对于上次广安市岳池县同兴镇罗家沟村唐XX家庭危房的解决问题,他本人于2015年12月给您写了一封信、也寄出了自己房子在当地是最后一家危房,后面信访局转发了这封信,就是迟迟不解决我家庭的情况,而且我所在的当地岳池县同兴镇政府一直不关心老百姓,很少走基层,而且很多时候去找他们都不在办公室。希望万书记关注一下我这穷山村危房改造的问题,有事找政府,老百姓心中村干部可是帮助我们老百姓的指路人,可是我所在的乡村可不是这样哦。之前我写上来的信一直没有得以解决,请书记关注。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您家老房屋因多年无人居住、年久失修,院坝多处开裂,房屋主体结构无其他明显损坏。同兴镇人民政府已将您家年久失修无人居住的老房屋优先纳入农村D级危房改造政策范围,将争取危改补助资金,为您缓解建房资金压力。镇村镇规划办和国土办提供建房图样供您选择,为您做好选址规划工作。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祝您生活愉快!
我们院子征地21年了,房子破破烂烂,就拿点社保失业保险,哄到娃娃莫哭,县是说政府要换当官的,现在当官的也换了,是不是该谈拆迁了,我们等了21年,今年说新镇长来了就动土,把我们这些做烂房子的哄的是咋没咋眼的,这个房子大雨大漏小雨小漏, 到底搞不搞,好久搞,不搞我们就自己好修房子。 武胜县烈面狮子桥村大部分村民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咨询的事项回复如下: 1995年,经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5〕214号)批复同意,统征烈面镇原狮子桥村10社土地,同时被统征的还有原狮子桥村4社、9社及12社的土地。当时烈面镇的小城镇开发建设采取先易后难、先近再远的原则,优先对原狮子桥村4社、9社及12社进行了开发建设。由于原狮子桥村10社与城区较远、开发难度较大、部分群众存在不合理诉求等原因,导致该组开发工作一直未能真正启动,但该组群众多年来一直要求进行开发。2012年,武胜县人民政府发布了烈面镇原狮子桥村10社土地征收公告(武胜府土〔2012〕68号),统征该社土地190.91亩,并按照政策规定支付了土地补偿费,完成了人员安置。同时为妥善解决被征收群众居住问题,烈面镇政府按照《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发〔2009〕37号)精神,采用先修建安置房后进行房屋征收模式实施征收工作,在建设安置房以前不拆迁房屋,土地仍由群众自行耕种。由于部分群众对安置人口及安置方式一直存在异议,新区开发工作推进较为困难。目前,烈面镇已完成了新区安置房、道路管网、农贸市场等的规划设计及财政评审,待资金到位后即可挂网招标修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书记你好:资阳市安岳县思贤乡金块村水库的水被喂鱼的人,不喂饲料而喂肥料及鸡鸭粪,使水库的水变得又黑又绿,污染很严重,向思贤乡政府及文化镇镇府反应,他们都不管。(县文件早就下发了的,水库不允许喂鱼了,而政府还要他们继续喂鱼),为老佰姓的生命安全,叫他们把水库的水处理干净,使水库的水不再污染,请书记关注一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思贤乡金坡村水库污染很严重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我乡每年都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印发《关于禁止在全乡小型水库、山坪塘等水域施肥养鱼的通知》,责成各水库和山坪塘承包业主严禁肥水养殖。2016年6月27日,我乡会同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到金坡村进行调查走访。经实地调查和座谈走访群众,金坡村水库养鱼业主有私放肥料养鱼的行为,致使水质有一定的污染,但未下鸡鸭粪便。我乡给予了业主批评教育,要求严禁再施肥,并借助汛期,在安全渡汛的前提下,加快换水进度,确保水质不再受污染;在库区周边确定三名监督人员,一旦发现业主施肥、下放鸡鸭粪养鱼,立即报告乡政府和县环保局,并保存影像资料。一经查实,乡政府和环保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亲爱的省委书记,您好! 我是自贡市荣县保华镇的农民,听说今年7月份后不在办理独生子女证,就立即准备好材料到乡政府进行办理,但是相关工作人员告知目前没有独生子女证这个本子了,再次询问什么时候可以有***到达,她们的回答是:不知道。那我们的证还能办吗?6月30日之前还没有***到达就不能办理了,以后也都不会办理了。能不能打***问问相关部门?不能,县里有***会***通知的,但是不确定以后还有没有,前几天都有几天没有证,不能办理呢,你找我们也没有办法……离保证结束还有10天,我想问问书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难道国家有规定没有***就不准我们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独生子女证吗?急切盼望领导您的答复!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由荣县保华镇人民政府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计生委通知规定,2016年6月30日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所以造成了未***群众集中到我镇进行办理,由于我镇领取的独生子女证数量不足,于2016年6月15日,***就已办理发放完毕,因此导致部份群众未领取到独生子女证。我镇于2016年6月27日向成都独生子女证印刷公司购回了2000本独生子女证,目前正在积极为群众办理。省卫计委通知,独生子女证办理时间延长一个月,至2016年7月31日。请您务必于本月底到我镇办理相关手续,并带齐以下资料:1、夫妻双方***、***及复印件;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合影照片两张;4、一孩生育服务证;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6、户籍所在地村意见;7、户籍所在地镇卫计办意见。
成都市成华区金科一城小区物业私拆业主水表,严重的侵犯了我们的权益!要求上级部门对此次物业私拆业主水表事情进行调查! 6月22日晚 回家等待电梯 被告知电梯顺坏 后了解是因为13楼某业主欠物管水费未缴纳。后被物管带人拆掉了业主的水表。导致水满金山,导致电梯损坏。经查阅相关管理规定,金科一城物业这种做法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对广大业主的公共安全危害极大。要求金科对此事作出说明。要求上级领导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查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成华区房管局、青龙街办调查了解,情况属实,现回复如下: “金科一城”于2008年交付使用,由重庆金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区房管局调查了解,该物业公司为13栋2单元1304号业主垫付了46个月水费及48个月物业服务费,并多次催收未果。2016年6月22日,物业公司对13栋2单元1304号业主的水表前阀进行了关闭,并对业主水表进行了拆除。当晚19点20分许,水表前阀被人打开,大量的水喷涌而出,导致13栋2单元电梯因进水而停运。 2016年6月24日,经区房管局调解,双方已协商并达成和解,该业主到物业服务中心缴纳了相关费用。目前该业主用水及单位受损电梯均已恢复正常。 下一步,成华区将责令区房管局、青龙街办督促物业公司继续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和解释工作,防止类似物管问题再次发生。 2016年7月1日,成华区房管局、青龙街办及时与您进行了***沟通,您表示知晓并理解。如您对此仍有疑问,欢迎致电成华区房产管理局(***:)、青龙街办(***:)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您好书记:我们是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甘棠镇人,育有一个儿子,已经年满24岁了,但是一直没有办独生子女证,现在想办独生子女证,但不知道还能不能办理?去年去甘棠计生办咨询过,说现在都不办了。如果不办独生子女证,我们以后又咋领独生子女补贴?
网民朋友: 你好!接到你的留言后,开江县甘棠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镇信访办调查处理,经咨询相关政策,现回复如下: 1、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必须按照下面的程序办理,必须持独生子女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和生育服务证原件到独生子女父母户籍地任一方申请办理。 2、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后原则上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补办。 3、独生子女父母的补贴问题,如果父母户籍是农村户口,男年满59周岁、女年满57周岁可以向男、女户籍所在地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如果独生子女父母户籍是非农业户口且有工作单位,父母退休后可享受工资增加5%的待遇,总额不超过工资的100%,如果退休工资已经实领100%则不再享受此待遇。 4、接省卫计局通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办理到2016年7月31号止,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真诚感谢您的留言。
(责编:杨高宇、韩月)
人民网北京7月12日电 (记者杨高宇)日前,四川省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19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王书记你好,我是四川省邻水县一名普通群众,我家楼下有一家开心一百KTV,每当夜晚11点之后,城市喧闹的人群熟睡之后,刺耳的声音就从KTV传出来,这家KTV是否有相关手续(法律规定居民区不能建KTV)在营业过程中,出了有噪音还有震动,严重干扰楼下居民晚上睡觉,即使关闭窗户,声音也通过墙体震动传到楼上。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邻水县开心100经典歌城”前身为“邻水县不见不散歌城”和“邻水县波音港音乐厅”,2009年变更为“邻水县开心100经典歌城”,该场所工商营业执照、娱乐文化许可证、消防合格证等证照齐全。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场所属于合法的歌舞娱乐场所。 邻水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对业主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并教育业主守法经营,遵守营业时间(20:00至凌晨2点)规定,避免噪声扰民。同时,2016年5月26日,我局积极配合邻水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场所进行联合检查,环保执法人员对其下发噪音扰民的问题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诚请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尊敬的王东明书记您好! 我想问的是对于上次广安市岳池县同兴镇罗家沟村唐XX家庭危房的解决问题,他本人于2015年12月给您写了一封信、也寄出了自己房子在当地是最后一家危房,后面信访局转发了这封信,就是迟迟不解决我家庭的情况,而且我所在的当地岳池县同兴镇政府一直不关心老百姓,很少走基层,而且很多时候去找他们都不在办公室。希望万书记关注一下我这穷山村危房改造的问题,有事找政府,老百姓心中村干部可是帮助我们老百姓的指路人,可是我所在的乡村可不是这样哦。之前我写上来的信一直没有得以解决,请书记关注。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您家老房屋因多年无人居住、年久失修,院坝多处开裂,房屋主体结构无其他明显损坏。同兴镇人民政府已将您家年久失修无人居住的老房屋优先纳入农村D级危房改造政策范围,将争取危改补助资金,为您缓解建房资金压力。镇村镇规划办和国土办提供建房图样供您选择,为您做好选址规划工作。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祝您生活愉快!
我们院子征地21年了,房子破破烂烂,就拿点社保失业保险,哄到娃娃莫哭,县是说政府要换当官的,现在当官的也换了,是不是该谈拆迁了,我们等了21年,今年说新镇长来了就动土,把我们这些做烂房子的哄的是咋没咋眼的,这个房子大雨大漏小雨小漏, 到底搞不搞,好久搞,不搞我们就自己好修房子。 武胜县烈面狮子桥村大部分村民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咨询的事项回复如下: 1995年,经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5〕214号)批复同意,统征烈面镇原狮子桥村10社土地,同时被统征的还有原狮子桥村4社、9社及12社的土地。当时烈面镇的小城镇开发建设采取先易后难、先近再远的原则,优先对原狮子桥村4社、9社及12社进行了开发建设。由于原狮子桥村10社与城区较远、开发难度较大、部分群众存在不合理诉求等原因,导致该组开发工作一直未能真正启动,但该组群众多年来一直要求进行开发。2012年,武胜县人民政府发布了烈面镇原狮子桥村10社土地征收公告(武胜府土〔2012〕68号),统征该社土地190.91亩,并按照政策规定支付了土地补偿费,完成了人员安置。同时为妥善解决被征收群众居住问题,烈面镇政府按照《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发〔2009〕37号)精神,采用先修建安置房后进行房屋征收模式实施征收工作,在建设安置房以前不拆迁房屋,土地仍由群众自行耕种。由于部分群众对安置人口及安置方式一直存在异议,新区开发工作推进较为困难。目前,烈面镇已完成了新区安置房、道路管网、农贸市场等的规划设计及财政评审,待资金到位后即可挂网招标修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书记你好:资阳市安岳县思贤乡金块村水库的水被喂鱼的人,不喂饲料而喂肥料及鸡鸭粪,使水库的水变得又黑又绿,污染很严重,向思贤乡政府及文化镇镇府反应,他们都不管。(县文件早就下发了的,水库不允许喂鱼了,而政府还要他们继续喂鱼),为老佰姓的生命安全,叫他们把水库的水处理干净,使水库的水不再污染,请书记关注一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思贤乡金坡村水库污染很严重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我乡每年都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印发《关于禁止在全乡小型水库、山坪塘等水域施肥养鱼的通知》,责成各水库和山坪塘承包业主严禁肥水养殖。2016年6月27日,我乡会同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到金坡村进行调查走访。经实地调查和座谈走访群众,金坡村水库养鱼业主有私放肥料养鱼的行为,致使水质有一定的污染,但未下鸡鸭粪便。我乡给予了业主批评教育,要求严禁再施肥,并借助汛期,在安全渡汛的前提下,加快换水进度,确保水质不再受污染;在库区周边确定三名监督人员,一旦发现业主施肥、下放鸡鸭粪养鱼,立即报告乡政府和县环保局,并保存影像资料。一经查实,乡政府和环保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亲爱的省委书记,您好! 我是自贡市荣县保华镇的农民,听说今年7月份后不在办理独生子女证,就立即准备好材料到乡政府进行办理,但是相关工作人员告知目前没有独生子女证这个本子了,再次询问什么时候可以有***到达,她们的回答是:不知道。那我们的证还能办吗?6月30日之前还没有***到达就不能办理了,以后也都不会办理了。能不能打***问问相关部门?不能,县里有***会***通知的,但是不确定以后还有没有,前几天都有几天没有证,不能办理呢,你找我们也没有办法……离保证结束还有10天,我想问问书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难道国家有规定没有***就不准我们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独生子女证吗?急切盼望领导您的答复!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由荣县保华镇人民政府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计生委通知规定,2016年6月30日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所以造成了未***群众集中到我镇进行办理,由于我镇领取的独生子女证数量不足,于2016年6月15日,***就已办理发放完毕,因此导致部份群众未领取到独生子女证。我镇于2016年6月27日向成都独生子女证印刷公司购回了2000本独生子女证,目前正在积极为群众办理。省卫计委通知,独生子女证办理时间延长一个月,至2016年7月31日。请您务必于本月底到我镇办理相关手续,并带齐以下资料:1、夫妻双方***、***及复印件;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合影照片两张;4、一孩生育服务证;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6、户籍所在地村意见;7、户籍所在地镇卫计办意见。
成都市成华区金科一城小区物业私拆业主水表,严重的侵犯了我们的权益!要求上级部门对此次物业私拆业主水表事情进行调查! 6月22日晚 回家等待电梯 被告知电梯顺坏 后了解是因为13楼某业主欠物管水费未缴纳。后被物管带人拆掉了业主的水表。导致水满金山,导致电梯损坏。经查阅相关管理规定,金科一城物业这种做法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对广大业主的公共安全危害极大。要求金科对此事作出说明。要求上级领导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查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成华区房管局、青龙街办调查了解,情况属实,现回复如下: “金科一城”于2008年交付使用,由重庆金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区房管局调查了解,该物业公司为13栋2单元1304号业主垫付了46个月水费及48个月物业服务费,并多次催收未果。2016年6月22日,物业公司对13栋2单元1304号业主的水表前阀进行了关闭,并对业主水表进行了拆除。当晚19点20分许,水表前阀被人打开,大量的水喷涌而出,导致13栋2单元电梯因进水而停运。 2016年6月24日,经区房管局调解,双方已协商并达成和解,该业主到物业服务中心缴纳了相关费用。目前该业主用水及单位受损电梯均已恢复正常。 下一步,成华区将责令区房管局、青龙街办督促物业公司继续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和解释工作,防止类似物管问题再次发生。 2016年7月1日,成华区房管局、青龙街办及时与您进行了***沟通,您表示知晓并理解。如您对此仍有疑问,欢迎致电成华区房产管理局(***:)、青龙街办(***:)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您好书记:我们是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甘棠镇人,育有一个儿子,已经年满24岁了,但是一直没有办独生子女证,现在想办独生子女证,但不知道还能不能办理?去年去甘棠计生办咨询过,说现在都不办了。如果不办独生子女证,我们以后又咋领独生子女补贴?
网民朋友: 你好!接到你的留言后,开江县甘棠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镇信访办调查处理,经咨询相关政策,现回复如下: 1、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必须按照下面的程序办理,必须持独生子女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和生育服务证原件到独生子女父母户籍地任一方申请办理。 2、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后原则上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补办。 3、独生子女父母的补贴问题,如果父母户籍是农村户口,男年满59周岁、女年满57周岁可以向男、女户籍所在地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如果独生子女父母户籍是非农业户口且有工作单位,父母退休后可享受工资增加5%的待遇,总额不超过工资的100%,如果退休工资已经实领100%则不再享受此待遇。 4、接省卫计局通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办理到2016年7月31号止,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真诚感谢您的留言。
(责编:杨高宇、韩月)
达州网消息(记者 罗苗苗)10月9日下午,达州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老年龄办联合召开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新闻发布会,就《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并就相关内容解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老有所养是老年人和社会最关心的话题,《实施意见》对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请问民政部门采取哪些措施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市民政局王跃:我局十分重视养老服务工作,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一)对养老院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我市从2017年至2020年,用4年时间,对照养老服务质量建设统一标准,排查整治全市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增强养老院老年人的获得感。目前,经过近2年的排查整治,整治不合格养老机构5家、勒令停业整治养老机构1家,整治相关问题近300个。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对养老院开展适老化改造。按照省民政厅的安排部署,我市从2018年至2020年,用三年时间,对全市公办养老院实施适老化改造,提高养老服务水平。2018年,省民政厅下达我市养老院适老化改造任务21家。目前,相关养老院适老化改造工作正紧锣密鼓有序推进,11月底,改造任务有望全面完成。
(三)大力推行“片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驿站+小区居家养老”的养老模式。1. 把农村中心敬老院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全市已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9个。2. 推行社区养老驿站示范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社区养老驿站6家。3. 大力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近年,我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的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伤残、独居老年人,60周岁以上的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每年为近23万老年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
(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四川文理学院在全省率先开办了康养产业学院,开设了养老服务专业,为养老服务提供了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从2010年开始,市民政局依托市社会福利院建立了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每年开展初级中级护理员培训2期,已培训近800人(次)。为激发养老护理员爱岗敬业工作热情,从2014年10月起,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不同等级分别给予民办养老机构护理员每人每月100元以上的特殊岗位补贴。
记者:《实施意见》强调要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请问目前我市医养结合工作进展如何?有哪些具体措施?
市卫生计生委周家伟:为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我委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一是完善政策体系。根据国、省关于推进医养结合的工作要求,2017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对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此外,在我市出台的《“健康达州2030”规划纲要》《达州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达州市健康服务业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19)》《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都把医养结合、老年人健康作为重要内容。二是开展医养结合试点。按照就近原则,每所医疗机构与当地养老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采取在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定期巡诊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三是支持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如:达川区人民医院利用医疗资源优势建立了养老院。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护理院、老年病医院等医养结合机构,如:达州德仁康复疗养托老院、达州元达联合疗养院就是民办的医养结合机构。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会同民政等部门,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一是落实好医养结合2020年的目标任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养老服务水平,把医疗卫生与养老资源更多下沉到基层。强化人才培养,加强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和达州中医学校与养老护理服务机构的联系和互动,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养老护理机构(组织)就业。三是加强老年病专科建设。落实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达州市老年病专科建设的通知》精神,要求全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要将老年病专科作为一级科室独立设置,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老年病科。四是以示范、试点为引领,支持社会力量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推进医养结合规范化发展。依托达州中医药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通川区中医院等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养服务,支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与社会资本联合举办以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养老为主的康养基地。五是把老年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尤其是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
记者:文件中提到,努力让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请问我市推进情况如何?有哪些优惠扶持政策?
市民政局王跃: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2014年10月,我市出台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2018年8月出台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这两个文件的出台,促进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业的发展。目前,全市民办养老机构31家,床位6000余张。为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我们主要有以下几项优惠扶持政策:
(一)降低社会力量准入门槛。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设立养老服务企业。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外商投资养老服务机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
(二)简化审批手续。1. 规范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将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由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科(股)统一受理、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2. 简化设立养老机构的申请材料,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取消部分养老机构的消防审验手续,推动养老机构消防行政许可通过一事一议、政府会议议定等方式优化审验手续。
(三)完善土地支持政策。优先安排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或年度用地计划,充分保障养老服务用地需求。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优先保障供应。利用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5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作变更。
(四)强化财政资金投入。对依法取得许可登记开业满一年且入住率达50%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按照每张1.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性补贴;同时,每年按照实际入住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前述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记者:请问交通运输部门在推进老年人交通服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实施意见》中有一项优待政策,65周岁以上老年人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和达州城区城乡客运一体化车辆,老年人都很关注,现在推进得如何?能介绍一下具体情况吗?
市交通运输局蒋波:我局在贯彻老年人乘车优待政策方面,一贯态度坚决,认真落实。早在2010年1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我局下发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老年人交通服务优待政策落实很好,老年人反响很好,满意度高。一是加强全市公共交通、公路客运等场所、站点、交通工具的无障碍、适老化设施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乘车提供优先便利服务。二是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达州城区城市公交车,目前,达州城区35条城市公交线路全部落实。三是根据城乡客运一体化班线车辆道路开行条件,确定了8条城乡客运一体化班线中的4条班线:即北客站至蒲家、北客站至东岳、小红旗桥至新村、南客站至江阳,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坐。
这次《实施意见》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及时安排布置,市运管处、市公交公司、汽车客运站和相关城乡一体化客运经营企业正在按照要求认真执行老年人照顾服务政策。一是城市公交方面。我局已将“达州通”老年卡办卡年龄由原来的70周岁调整为65周岁,9月18日,已通过达州发布、凤凰山下等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相关信息。凡是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均可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原件(或户口簿),到市公交公司或达州市、通川区、达川区政务中心公交卡办卡窗口办理“达州通”老年卡,享受在达州市城区免费乘坐公交车待遇。由于近期办卡人数较多,请老年人合理安排时间,不要扎堆办理。二是城乡客运一体化车辆方面。按照“统一标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局已责成通川区、达川区运管所按照班线许可权限就免费乘坐政策宣传、建立完善相关交通补贴制度等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布置,并采取广泛宣传、充分调研、严格督查等行之有效的手段,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前述4条城乡客运一体化班线车辆。三是客运站方面。全市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于10月起认真落实老年人乘车优待政策,特别是主城区客运西站、北站、南站三个车站要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通“老年人售票窗口”、设置“老年人专座”和“老年人优先通道”等,为无人陪同、行动不便等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总之,交通运输部门将认真履行涉及我局的老年人照顾服务职责,老年人在乘坐公交过程中,若发生拒载等行为,请拨打12328全国交通运输监督服务***,我们将及时受理,依法办理。
记者: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对老年人进入景区的门票优待免费年龄大大放宽了,请问旅游部门如何督促旅游景区、旅行社落实这些优待政策?
市旅游局伍力: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以前老年人优待政策是:60至69周岁老年人门票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门票免费。这次《实施意见》规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对年满65周岁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65周岁老年人,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免收门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门票半价优惠;每年老年节(即九九重阳节),对老年人免收门票。老年人凭***或者老年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相应优惠。通俗地讲,一年365天,除了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现行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就是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7个节假日11天,对60至65周岁的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优惠,其余354天,景区对所有老年人都免收门票。
作为旅游管理部门,我局采取以下措施确保老年人景区优待政策落实。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对旅游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法律程序的培训力度,使其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内容,牢固树立依法治旅的观念和意识。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对旅游景区、旅行社的监督检查,对A级景区开展明察暗访,对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督促各旅游景区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三是及时受理投诉,我局的投诉***是:0818—2134501,国家的举报平台是12301,如果在旅游过程中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以上***,我局将针对投诉立即组织核查,依法办理。
记者:《实施意见》第一条就提出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和百岁老人关爱制度,从2019年开始执行,这些政策老年人都很关注,能给我们介绍一些具体情况吗?
市老龄办徐华:调整高龄津贴涉及千家万户,的确备受社会关注。2014年,我市在全省较早以市为单位全面建立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高龄津贴不分农村、城市,也不分离退休人员、社会老人,只要户籍在达州市、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惠及全市12万老年人,2017年全市发放高龄津贴4000多万元。
这次《实施意见》再次全面提高高龄津贴标准,包括了各个年龄段,进一步完善了阶梯式普惠性高龄津贴制度。具体为:从2019年1月1日起,80—89周岁老年人由每人每月20元提高至不低于60元,90—99周岁老年人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不低于12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不低于600元。全市同标准、同步调,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覆盖。办理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到户籍所在村(社区)申请,按照村(社区)受理——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县(市、区)审批——符合条件的打卡直发的程序办理。
《实施意见》明确对百岁老人予以特殊照顾,建立“一匾两金”(长寿牌匾、敬老金和家庭奖励金)制度,这在全省是一项创新。具体为:市政府为全市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赠送1块长寿牌匾,由市老龄办负责制作和发放。从2019年起,每年10月“敬老月”,为全市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2000元敬老金和2000元家庭奖励金,由市财政纳入预算,市老龄办负责发放。我市有近200名百岁老人将享受“一匾两金”,我们测算了一下,百岁老人的高龄津贴加敬老金、家庭奖励金以及春节、老年节等慰问金,每月福利平均都在1000元以上。《实施意见》还规定:高龄津贴及百岁老人敬老金、家庭奖励金是政府的一项特别优待政策,不计入老年人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惠民优待政策,足以彰显市委、市政府对高龄老人的特殊关爱。
我市调标后的高龄津贴标准在全省处于靠前的位置,其显著特点:一是达州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总量大,居全省第三位。二是调标增幅大,80-89周岁调标后新标准是现行标准的3倍,100周岁以上直接从400元增加到600元,加上敬老金、家庭奖励金、慰问金等,每月福利是调标前的2倍多。三是支出资金总量大,按2017年底高龄老人统计口径测算,2019年高龄津贴和百岁老人关爱资金将会达到9300多万(届时因为人数增加,资金增幅更大),比调标前增加5300多万,尤其是80-89周岁津贴增幅4900多万,占增资总额的90%以上。我市在经济欠发达、财政较困难的情况下,对高龄老人、百岁老人予以特殊照顾,市委、市政府将敬老爱老的理念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是广大老年人和家庭的福祉。
记者问: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对老年人进入景区的门票优待免费年龄大大放宽了,请问,请问这会影响景区的经济效益吗?
市旅游局伍力:对老年人进入景区门票的优待政策大大放宽,目的就是让更多的老年人免费享受旅游资源,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年龄低限的放宽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影响不大,近年来,达州旅游旅游产业已经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型,老年人门票优待免费年龄低限的放宽短期内可能会影响景区门票收入,挑战景区管理能力,但从长远来说,可刺激景区经营方多角度探索收益来源,提升门票以外的景区资源吸引力及附加值,聚集人气,有利于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旅游业加快由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小众旅游向大众旅游、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型升级。虽然景区门票收入降低了,但门票收入的降低带来的人气,带动景区周边酒店、饭店经营,这些都有利于景区发展。下一步,我局还将积极支持景区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景区给予老年人观光车等代步工具优惠、开设老年人购票绿色通道等一系列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优惠活动。
记者:《实施意见》规定,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实行优先优待,请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如何督促公立医疗机构落实这些优待政策?
市卫生计生委周家伟:《实施意见》明确了老年人医疗服务系列优待政策,主要包括: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完善挂号、诊疗系统管理,设置优先窗口或绿色通道、提供导医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挂号(退换号)、就诊、取药、结算、住院、转诊、综合诊疗等提供方便和优先服务。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门诊诊查费,减半收取门诊急诊挂号费和门诊急诊诊查费;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减半收取专家门诊挂号费和门诊诊查费;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门诊使用仪器设备诊病时,核定收费标准在50元以上的按80%收取检查费。达州市户籍的特困供养老年人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免收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注射费;住院时,减半收取普通病床费;大型设备检查时,按核定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检查费。
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我委采取积极措施抓好老年人各项医疗服务优待政策的落地落实。一是强化领导。明确我委分管领导负责,医政科牵头,按职责任务抓好落实,已及时将文件下发至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和市级直属公立医疗机构,让《实施意见》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得到贯彻落实。二是强化宣传。我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各公立医疗机构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及时宣传《实施意见》中老年人看病就医的各项优待政策,设置“老年人优先”等重点人群标识,让社会公众尤其是老年人知晓,充分保障老年人的知情权、受益权。三是强化督导。我委将落实老年人看病就医优待政策与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和医疗质量巡查相结合,定期到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督导。督促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在门诊大厅设立“值班主任岗位”,制定门诊服务督导检查制度,负责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并接待处理投诉,不定期检查窗口科室人员服务态度。通过监督检查,使老年人看病就医优待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