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抵抗风险能力,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安全感,榜圩镇扎实推进计生家庭关爱保险工作,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计生家庭关爱保险是一款“政府出一点、保险公司让利一点、计生家庭自付一点”方式筹集经费的惠民险种,每户只投100元即可保全户,主要针对计生家庭人口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做保障,是城乡合作医疗没有保或保障不充分的有效补充。
榜圩镇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和村干召开了业务培训会和工作部署会,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包村责任制,镇村两级联动,层层推进。该镇充分发挥人口管理员、计生协会小组长、人大代表的作用,结合健康扶贫工作,深入农户家中做全面宣传动员,提高该项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计生关爱保险。该镇于今年4月份启动计生家庭关爱保险工作,截至6月底,全镇已有1670计生家庭人口参与该项保险,提前两个月超额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有效地为全镇计生家庭抵抗风险能力做了坚强保障。
计划生育关爱保险是经计划生育协会与有关商业保险机构协商并共同开发的保险,是政府在推出继爱心保险后又一款惠民险种,旨在关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增强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将承保对象覆盖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保费和保险金额给予优惠,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让他们尽可能多获得实惠。
辖区各级协会组织大力推广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活动、入户、LED屏幕滚动播放及利用如微信、QQ等网络平台多举措进行宣传,将计划生育保险利国利民的好处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广大群众参保投保的意愿,推动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宣传氛围。让广大群众以了解到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是惠及计生家庭的险种,提高群众参加保险的积极性和通过商业保险化解风险的自愿意识,从而扩大计划生育家庭的承保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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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岁-65(不含)周岁身体健康的女性,且不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行动,只需每年花上 20 块钱的保费,一旦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就能获得 2 万元的保险金额。这是记者在《南宁市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关爱保险项目工作方案》(试行) [ 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 看到的好消息。
目标:覆盖率 70% 以上
全面放开二孩后,2016 年,广西有超过 30 万个家庭选择了 " 生 ",84.36 万新生儿中有 45.53% 是二孩。为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工作,拓展新险种,扩大覆盖面,进一步提升对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能力。南宁市卫计委经研究,制定了这个《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把居住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定为保险对象,关爱保险保费采取 " 三个一点 " 的办法进行筹资,即当地财政补助一点、商业保险机构让利一点、计划生育家庭自费出一点。市财政出资和商业保险机构让利 50%,个人出资 50%,每份保险市财政补助 10 元(有条件的县区可提高补助标准)。
《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制定工作方案后,筛选不少于 5 个群众基础好、村 " 两委 " 班子坚强有力、计生协会组织健全、经济发展条件好的村(社区)试点,力争 2017 年实现试点村(社区)保险覆盖率达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父母人数的 70% 以上的目标。
关爱保险险种共有两种,一个是关爱幸福家庭保险,一个是关爱女性健康保险。
关爱幸福家庭保险投保人群为年龄 0 至 65(不含)周岁,身体健康者;关爱女性健康保险投保人群为年龄 18 至 65(不含)周岁,身体健康者;两种保险投保人群要求不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行为。
关爱女性健康保险要求,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等两种疾病中的任何一种,凭诊断书赔付。最高按 20000 元保险金额给付,保费每人每年 20 元。等待期 90 天(配合 " 两癌筛查 " 和连续投保不受限制)。
购买方式分集中购买和分散购买两种。集体购买,各单位可以集体购买,随时可提供名单,由保险分支机构承保出单,保险证明交由投保单位统一发放。分散购买。由村屯、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协保员做好宣传发动,收集投保人相关资料,按规定流程承保,并发放保险证明。
为确保工作的开展,将建立协保员队伍。协保员队伍建立在村、居委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由保险公司负责在每个村、居委培训 1-2 名协保员,通过保险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合格后签约,获得协保员资格,在规定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等业务拓展,并按规定落实工作经费。
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由南宁市计划生育协会与有关商业保险机构协商谈判,择优确定承担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南宁市计划生育协会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各县区(开发区)计生协会要与当地保险分支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以合作协议为基础,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计生家庭保险产品给予保费、赔付比例方面的进一步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