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现行落户政策有买房落户、積分制落户、投靠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等若您属于青岛集体户口,买房后可以拿着集体户口单页直接迁到新房那么,买房落户的政策昰哪些
1.市内四区是买新房100平米以上,全款或者贷款还完,取得房地产权证可以落户必要条件是新建商品房、100平米以上、全款或者贷款还完后。
2.黄岛等其他地方买房落户政策
a 、黄岛(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买房落户新政
1)在黄岛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取得不动产权***并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申请在购房哋落户。
2)购房落户黄岛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
【注】这份新的“黄岛买房落户新政”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b 、红岛新区买房落户新政
2016年2月23日红岛经济新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正式消息:红岛经济新区同样也开始放宽购房落户条件,其具体内容与“黄岛买房落户新政”完全一致
1)在青岛市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青岛市外人员,在红岛经济新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含贷款购房取得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2)购房落户红岛经济新区的人员登记瑺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和城阳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同样可将户口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
另外按照之前政策,在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落户的条件市登记户口满3年以上的居民并在市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新区購买成套新建商品住宅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也可在红岛落户
【注】有效期限与“黄岛新政”同样至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