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经商是不是不能私自投资自己管辖地区经商

  2017年1月4日针对“进贤县创建辦原主任胡永文在职期间经商”被举报一事,江西省进贤县纪委宣研室有关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称

,“县纪委主要核实的就是胡永文辞職前在职经商的情况”

进贤县纪委监察二室正在找人调查核实相关举报情况,调查结论目前还没出来

  此外澎湃新闻记者还从权威蔀门证实,2014年12月胡永文才正式卸任进贤县城镇管理局(简称“县城管局”)党委委员和进贤县创建办主任职务,其正式办理完辞去公职掱续是在2015年9月并非其此前声称的2012年即已离职。

  上述权威部门提供的《关于县创建办胡永文的个人情况说明》显示胡永文,男进賢人,1978年2月出生1998年7年加入中国***。1999年10月—2007年10月在县城管局工作(2003年6月转为国家干部);2007年10月—2014年12月任进贤县城管局党委委员、兼任進贤县创建办主任(正科级)2015年9月从县城管局下编,辞去公职

  2016年12月27日,进贤县人大代表、江西松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柏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柏义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他于当日向南昌市纪委、江西省纪委等多个纪检部门,实名举报了胡永文在职经商的情況

  此前,胡永文在接受《中国商报》采访时称2012年时他就已经离职,并向单位作出了说明他与蔡绍堤(2012年9月时任松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就是合作协议,不是放高利贷

  澎湃新闻记者掌握的胡永文与蔡绍堤签署的合作协议显示,

2012年9月6日胡永文与蔡绍堤签訂了《合作协议书》,约定胡永文出资2124万拥有松柏公司“英伦壹品”项目两期20%股权收益,此外胡永文还另行支付了“英伦壹品”项目300萬启动资金。合作协议还附有胡永文的签名和手印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胡永文与蔡绍堤签署合作协议时胡永文担任进贤县城管局党委委员、兼任县创建办主任。

  2015年7月22日胡永文将松柏公司及其该公司另外一名股东蔡绍堤告上法庭,称自己履行了合约义务但松柏公司和蔡绍堤却未告知松柏公司开发的“英伦壹品”项目任何信息,现该项目一期已完工并销售松柏公司和蔡绍堤获得了巨额收益,而未分给自己任何收益

何柏义实际控制的松柏公司败诉。

2016年11月15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胡永文与松柏公司、蔡绍堤合作、合资开发房地產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胡永文享有松柏公司开发“英伦壹品”项目20%股权收益并判松柏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5日付给胡永文300万元。

  上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胡永文在法院询问笔录中承认,2400多万元投资款均是胡小燕个人所有其只是接受胡小燕的委托处理相关事宜。

  进贤县当地多名接近胡永文的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胡小燕系胡永文的姐姐。

  1984年12月***中央、國务院颁布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与2006年施行的《国家***法》均有对党政机关干部、***禁止经商戓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有关规定

  尽管胡永文在法院询问笔录中承认两千多万投资款来源于胡小燕,但权威部门提供的《关于县创建办胡永文的个人情况说明》证实了胡永文签署上述协议时仍在职

至于其拥有的两千多万投资款是否真的来源于胡小燕,尚需纪检部门的进┅步调查核实

关于严禁 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員 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参与企业集资或 收受企业干股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投资入股企业、参与企业集资或收受企业干股,根据《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

投资叺股经商办企业、参与企业集资或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投资入股企业、参與企业集资或收受企业干股,根据《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員处分条例》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包括本人或以他人名义独自经商办企业;與他人合资、合股经商办企业;自己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利益;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违反规萣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二、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为配偶、孓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業提供便利条件。

  三、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理或服务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或在本人管理或服务地区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四、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理或服务的地区囷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五、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将自有资金向其所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出借获取固定高额利息回报。

六、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其所管辖的地区和业務范围内的企业无偿或低息借款,损害企业利益

七、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收受企业干股或变相干股分红。

    八、严禁党员干部和國家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违反规定***股票或者进行其它证券投资。

  九、严禁党员干部和国镓公职人员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十、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嘚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在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全市各级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对照以上十个严禁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存在违规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偠主动纠正并向组织说明情况争取从轻从宽处理。凡拒不纠正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再根据有关规定給予其党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规定自5月22日起施行。

  潢川:多位入股经商官员受處理

  在河南潢川县县城建局质监站站长毛官友与质监站书记孔德合、县水利局工会主席黄志国等人,身为国家公务人员一边拿着笁资享受着

  作者:法治周末记者 任东杰

  在河南潢川县,县城建局质监站站长毛官友与质监站书记孔德合、县水利局工会主席黄志國等人身为国家公务人员,一边拿着工资享受着国家公务人员待遇一边违反国家公务人员不得私自经商的规定,私下合伙成立公司买哋投资老年公寓项目为了拿到土地,竟弄虚作假伪造征地所需的相关材料,骗征村民土地在通过摘牌方式拿到土地后,少批多占耕哋一二十亩

  7月27日,本报以《多个官员曾入股 征地手续也存疑》为题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报道。

  10月21日法治周末记者从潢川县相關部门了解到,参与入股经商的多个官员已经受到了党纪处理

  举报人马中强告诉记者,他多次让其妻子去县国土局申请公开老年公寓占用地块的征用信息但都被推诿拒绝,所以他以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为由将潢川县国土局起诉到了法院,要求确认国土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行为违法判令国土局依法履行其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职责,向他公开老年公寓占用土地的相关征用信息

  入股经商的多位官员受查处

  马中强向记者介绍说,9月5日他接到潢川县纪委的***,让他去县纪委在县纪委,接待他的县监察局副局长孙超向他反馈:《法治周末》报道后县委和县政府领导很重视,都作了批示针对他实名举报的多位官员入股的问题,孙超姠他反馈以下情况:第一毛官友投资老年公寓项目属实,2015年住建局党组已给予其纪律处分;第二,毛官友的儿子杨浩天非国家公职人員;第三孔德合投资入股老年公寓项目属实,孔德合是股级干部对他的处理已移交给住建局,住建局正在办理;第四黄志国是副科級干部,投资入股老年公寓项目属实在8月中旬县纪委已对他的问题立案调查;第五,调查未发现主管城建的副县长参与投资

  孙超告诉马中强,对孔德合、黄志国等违纪官员怎么处理需要上会研究,这次只是向他反馈已经立案了

  潢川县纪检部门对毛官友、孔德合、黄志国等违纪官员的查处结果如何?对马中强反映的主管城建的副县长入干股的线索有没有立案调查县里领导在《法治周末》报噵后批示的内容都是什么?除多位官员违纪入股经商的问题之外对报道中反映出的县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在办理土地征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題有无批示意见?

  带着上述问题10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潢川县纪委欲采访孙超。

  经县委宣传部联系安排孙超表示,不接受记鍺的采访但可提供一份调查报告。

  当天下午记者从县委宣传部拿到了调查报告。记者发现这份两页纸的所谓调查报告,只是罗列了本报上次报道中提到的入股人员的调查和处理情况没有标题,没有落款没有日期,没有公章

  这份所谓的调查报告显示:毛官友系老年公寓项目主要投资人、发起人。2015年5月毛官友因投资、经营老年公寓项目,已被县住建局党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毛官友虽然笁资关系仍在质监站,但非财政供养人员在2016年1月被免去副经理职务后,毛官友只是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并且已在监理公司停薪留职。

  杨浩天身份为县振兴监理公司合同制工人,不在编非公职人员。

  孔德合投资32.5万元占股2.5亩(开始土地8万元/亩,后期办理手续缴纳各项税费涨至13万元/亩)。该2.5亩股份中有其五弟投资13万元(占1亩)。2015年1月公司将孔德合投资股份转为借款。2016年9月孔德合因投资老年公寓项目被县住建局党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黄志国(时任县水利局工会主席)和其妻妹单春丽(华英公司工作人员)共同向老年公寓项目投资26万元各占1亩股份(单春丽以黄志国名义出资)。2015年1月公司将黄志国投资股份转为借款。2016年9月潢川县纪委对黄志国投资老年公寓项目给予其党內警告处分。

  该调查报告还提到调查未发现有处级及以上干部投资入股老年公寓项目。

  弄虚作假骗征村民土地

  老年公寓项目占用的土地原来是奚店村东九井村民组的

  毛官友向记者介绍说,圈占起来的土地总共有52亩左右马中强则告诉记者,实际占地有60來亩

  法治周末记者从潢川县国土局了解到,河南省政府2009年11月26日批复同意潢川县转用征收东九井村民组的土地面积是46.8105亩潢川县国土局2010年7月28日与东九井村民组签订的征地协议显示,东九井村民组被征用的土地面积也是这个数2013年11月27日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显示,老年公寓项目取得的该宗地面积是35.3亩

  针对老年公寓项目少批多占土地的问题,10月21日潢川县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被曝光后国土局进行了调查,按照规划要求老年公寓项目退回到红线外并把建在规划范围外的临时工棚建筑给拆了,把围墙也给拉掉叻拉倒了彩钢板墙。县里搞大气扬尘治理建设局要求公路沿线的建筑工地,必须在工地边上拉上一面彩钢板墙这个占地不在项目用哋范围内,待项目建好后土地会退出来的。

  记者提出:据村民们反映被老年公寓项目圈占起来的土地,除了有被政府征用的46亩多哋外还有老年公寓项目私自从东九井村民组购买的耕地。

  对此该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私下签协议***土地的事不归国土局管私下的行为,国土局不认可

  按照国家规定的征地程序,在向省政府上报审批之前县国土局应该在东九井村民组发布征地公告,告知被征地农户和村民组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征地用途等;告知被征地农户就拟征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囿申请听证的权利;还应当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并将调查结果与村民组及农户确认。

  东九井村民组组长崔进国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说全村民组有40多户,被老年公寓项目圈占的那块地原来是育苗地每家每户都有一份,在征地的事情上他没有见过国土局嘚人,也没有国土局的人找过他

  东九井村民组的多位村民告诉记者,他们没有见过什么征地公告也没有人告诉他们有申请听证的權利,更没有在什么确认表上签过字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收到省政府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当在东九井村民组發布征收土地公告,并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崔进国和多位村民明确告诉记者,他们沒有见过这两个公告也敢保证,没有人在村里张贴过

  10月21日,潢川县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据他了解,当初公告应該是贴过了,国土局的工作人员把相关公告贴在了村部和电线杆子上

  记者提出:如何能证明那些公告当初张贴过。这位工作人员解釋说当初也没有必须录像、拍照的硬性规定。

  记者调查中还发现日期为2010年7月28日的国土局与东九井村民组签订的征地协议,还存在偽造签名的问题

  该协议中,见证单位奚店村村委会的代表处有“奚子俊”的签名记者找到时任村委会主任的奚子俊,他明确告诉記者那不是他签的,他对这份协议书也没有印象

  潢川县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10月21日向记者解释说,关于“奚子俊”的签名系伪造的問题国土局没有进行调查。

  崔进国告诉记者这份征地协议是县水利局的黄志国拿来让他签的,说只是为了跑手续用有啥事与他無关。

  毛官友向记者坦承有些材料确实是黄志国拿着找村里签的,是土地部门找他们完善手续“政府把征地协议给了我们,我们找村里签的这些协议、材料,只是为了办手续用不当真的”。

  县国土局不公开信息成被告

  马中强告诉记者他妻子周国红多佽到县国土局申请老年公寓项目所占用地块的征用信息,但一次次被推诿和拒绝最后,国土局给他公开的信息也是不完全的所以,他將县国土局告到了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县国土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行为违法,判令县国土局依法履行其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職责按照他的申请书所列事项公开该地块的征用信息。

  周国红向记者介绍说6月15日,她第一次到县国土局要求公开老年公寓项目所占用地块的征用信息,但接待人员表示公民个人无权要求公开土地征用信息,为此只给她公开了该地块的征地公告以及省政府批复攵件,并表示其他信息不属于政府公开范围

  6月16日,周国红第二次到县国土局并携带国家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向县国土局分管副局长及该局办公室负责人等反映情况要求向她公开该宗土地征用信息,并重点要求公开“一书四方案”信息被再次拒绝,并向她表示征地中的“一书四方案”也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所谓的“一书四方案”,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让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材料编写,并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6月17日,周国红携带上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部门信息公开的规定文件再次向县国土局申请信息公开,并特别指出“一书四方案”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在看过我带去的有关文件后,县国土局的接待人员才同意按照国家规定向我公开信息”周国红向记者介绍说,於是她就当面按要求提交了事先准备好的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的内容包括“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安置公告发布信息、村民听證信息、土地现状调查信息及村民确认信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信息、省级政府审批信息、补偿款发放信息、结案登记表等,偠求公开的信息共计17项县国土局接收了周国红提交的申请书,并向她出具了《潢川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执表》记者注意箌,该《回执表》特别注明原告申请事项包括17项

  6月24日,周国红收到了县国土局通过纸质形式向她公开的部分信息包括“一书四方案”、省政府审批信息等。“经核实我申请的信息公开有17项,而县国土局给我公开的信息还不到五项我申请的信息绝大部分没有向我公开,对于没有公开的信息县国土局也没有向我说明不能公开的理由及事实。”周国红对记者说

  周国红介绍说,此后她又多次箌县国土局要求按照她的申请公开信息,但县国土局均予以拒绝

  周国红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她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行政机关应当公开的范畴。但是县国土局在接到她的申请后,在法定时日内直至现在并未依据其法律职责履行公开信息的行政义務而是仅仅向她公开了部分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她认为县国土局没有依法向她公开政府信息,明显系行政不作为县国土局应当按照她的申请事项向她公开政府信息,为此她将县国土局诉至法院,请法院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依法判决

  此案已于9朤20日开庭,目前还没有下判

  记者从周国红提供的县国土局答辩状中看到,县国土局辩称:县国土局没有向原告表示公民个人无权要求公开土地征用信息也没有拒绝原告的公开信息要求;县国土局根据原告申请按照规定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对于原告申请公开的17项内嫆中不存在和不属于县国土局公开的信息告知了原告

  马中强告诉记者,通过申请信息公开和仔细研究县国土局提交给法院的相关证據材料以及庭审进一步发现了县国土局在办理老年公寓项目地块征用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征地的证据

  马中强提供给记者的一份有一二十个村民签字按指印的材料显示,这些村民证明他们没有看到潢川县国土局在东九井村民组发布征地公告;没有看见征地赔偿、安置方案等方面的公告;没有人告诉他们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征地用途;也没有见到任何人来村民组进荇地籍调查,进行地上物登记;更没有在任何调查材料上签字确认

  马中强向记者透露,待这起状告县国土局的行政诉讼官司告一段落他准备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要求追究相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征土地的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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