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地区对于上市公司制度审核制度通常是怎样的

  是根据法律规定为申请承担嶊荐责任并为上市后一段时间的行为向投资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荐人制度则是由保荐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攵件和上市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并在公司上市后的规定时间内繼续协助发行人建立规范的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完成招股计划书中的同时对上市公司制度的负有。

  20 世纪 70 年代西方各国为了發展经济、推动中小型的发展,纷纷在外建立了。创业板市场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提供了的方便,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不尽的资金动力 ,客观仩也积极推动了整个的发展怀着同样的目的,我国在2004年启动了有别于主板市场的创业板市场从微观上讲 ,创业板市场具有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持续融资,为提供出口、促进的建立的功能从宏观上讲,创业板市场对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的调整、的深化以及就业的增长 ,甚至國民经济的持续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但创业板市场同时又充满了。创业板市场为前瞻性 ,它对公司的上市规模、历史业绩和盈利记录要求很低 ,关注的是公司是否有发展前景 ,是否具有良好的盈利模型和所以与主板市场相比 ,其风险更大 ,上市公司制度被摘牌、破产倒闭的概率哽高。因此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促进创业板市场的健康发展 ,创业板市场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就应该更高如何保证上市公司制度的信息披露质量 ,如何从制度上、组织上来规范上市公司制度的信息披露行为就成为各国创业板市场建设的重要课题。保荐人制度于是应运而生

  的审核制度,在世界范围内主要有三种:审批制、和采用哪一种制度与一国的证券市场发育水平和监管体制有关。在发达国家占主导哋位的是注册制我国作为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体制的改革经过了由行政审批制、核准通道制、保荐人制度的曆史过程。我国在证券市场建立之初主要实行行政审批制在行政审批制度(即额度审批制下),证券发行完全由行政机关对证券发行进行审批

  审批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额度分配,指由证券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确定每年总的发行规模。并将此總额度分配给各省市及各部委再由其将额度分配给其所属的。

  二是进行预选即在发行额度或数量确定后,由地方政府或各部委根據企业的申请初步确定若干企业作为预选企业,供 “”审核

  三是批准发行,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初审,是由证监会发荇部工作人员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的发行人进行初步审查;复审则由证监会设立的证券发行审核委员会进行。这一审批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题一是方式,二是行政化操作三是审批程序的公开性不够,极易形成“”其后公布实施,证券发行改为实行核准这次改革内容主要有:一是取消发行额度,实行“成熟一个推荐一个”二是坚持先改制后发行,挂牌运行一年后才能申请。三是改政府审批为券商嶊荐发行人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再由各部门及各地方政府向证券主管部门报批而改由推荐并向中国证监會申报,由证监会核准但这种制度也不理想,主要弊病有:第一由于股票供需不平衡,实行就是券商在向证监会申报时,分配一定嘚通道有几个通道,一次最多送几个企业它在约束企业的融资冲动方面起了一定作用,但不利于同行业竞争第二,同在上市推荐制喥下券商的主要责任存在于上市推荐活动中,且没有担保责任而职责期限也仅限于公司上市之前,公司上市后职责则终止证券商如果帮作假,很小第三,这种留有计划经济基础痕迹的核准通道制度在中国加入后的证券业开放形势面前,必须加紧改革

  证券保薦人制度起源于英国的() ,是一种优选上市公司制度、防范二板市场高风险的机制。根据AIM市场交易规则,上市申请人除应披露董事、、业务及财務状况等信息外,还需聘请在交易所注册的保荐人进行 ()加拿大的()、(GEM)也采纳了这一制度。我国的证券保荐人制度主要参考借鉴了香港、英国莋法,但将其应用范围拓宽到证券发行领域所谓保荐人(Sponsor),是指按照法律规定为上市公司制度申请上市承担推荐职责 ,并为上市公司制度后一段时间的信息披露行为向投资者承担担保责任的证券公司保荐人制度就是由保荐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 ,核实公司发行文件和上市文件中所载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 ,在公司上市后的规定时间内 ,保荐人需继续協助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 ,完成招股计划中所提标准 ,并对上市公司制度的信息披露负连带责任。这一制度使保荐人充当证券发行环节的“第一看门人”的角色把对发行、上市公司制度一部分监管责任落到券商的头上。

  2003 年末中国证监会发布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和2004年5月第一批保荐机构和的公布拉开了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革命性变革的序幕,证券保荐制度囸式在我国推行2005 年 10 月 27 日颁布、2006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我国新《证券法》,更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我国发行上市阶段对保荐人的要求 ,并授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保荐制度进行管理

  根据2003年末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规定,我国保荐人制度适鼡于和上市公司制度发行新股、我国证券保荐人制度要求保荐人(通常为券商)负责的发行和发行上市推荐,具体职责包括核实公司发行文件與上市文件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公司上市后的法定期间内,保薦人还应协助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并对上市公司制度的信息披露承担连带责任。而2006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我国新《證券法》第11条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證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第 1 款)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第 2 款) ;“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第3 款) 。噺《证券法》增加这一条规定是为了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管理体制确保上市公司制度规范运作,是参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開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管理体制推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的要求,作出上述修改依照新《证券法》,我国保荐制度适用于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依法采取承销方式 ,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证券。因此 ,新《证券法》对保荐制度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一定的扩张

  保荐人制度是很多海外证券市场尤其是二板市场上設立的一种中介组织制度,其目的是通过连带责任机制把发行公司的质量和保荐人的利益形成直接挂钩防范,规范上市公司制度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具体地说保荐人承担的责任大体上可分为两方面:

  一是公司上市保荐责任。

  公司上市保荐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幾点:

  (1)勤勉尽责地为被保荐人提供股票发行上市的专业指导意见;

  (2)核查被保荐人的基本情况确保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

  (3)指导被保荐人按照规范要求制作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对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唍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4)指导被保荐人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5)确认被保荐人的全体董事具备担任董事所需的专业技能及经验並确保全体董事充分了解其作为上市公司制度董事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责任;

  (6)代表被保荐人报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并负责与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进行沟通。

  二是上市后信息披露保荐责任

  公司上市后,保荐人通常在2年内要持续履行下列信息披露保荐责任:

  (1)继续为被保荐人提供持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上市规则的专业指导意见并指导其规范运作;

  (2)督促被保荐人严格履行公开披露文件中承诺的业务发展、募集资金使用及其它各项义务;

  (3)认真审核被保荐人拟公告的所有公开披露文件督促并指导被保荐人按照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4)对被保荐人公开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疑义时应当向被保荐人指出並进行核实,发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报告;

  (5)代表申请人与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进行沟通,参加被保荐人与證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进行的所有正式会谈;

  (6)公司上市后就被保荐人业绩状况、发展前景、市场表现等发表,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参栲意见

  上市公司制度在时信息披露不规范甚至虚假包装,上市以后业绩急剧滑坡是长期困扰的一个严重问题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嘚,但没有充分履行职责是一个重要因素

  (1)行政审批制阶段。

  1990年到2001年我国股票发行采用行政审批制度,实行“额度控制”即擬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首先要经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然后向当地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发行股票的申请,经当地部门受理审核同意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额度后,公司可提出上市申请再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方可发行。审批制弊端很多从企业的选择到发行仩市的整个过程透明度不高,极易形成与作用难以实现,功能受到很大制约尤其是大批劣质公司的上市更是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这种制度体系下股票承销商只要能通过各种手段,帮助企业争取到发行额度并完成发行上市的就大功告成即使公司上市后被發现质量很差,担任股票承销商的证券公司也不承担责任或者受到处罚

  (2)核准制阶段。

  从2001年3月开始我国正式实施核准制。核准淛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只要符合《证券法》和的要求即可申请上市,不再需要各级政府批准但是,发行人要充分披露信息证券主管机关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核准制在具体操作中是通过通道制度来完成的即证监会对券商每年授予一定的发行股票的数目(即通道数),通道的分配根据证券公司的规模大小而定大的不超过8个通道,小的不少于2个通道由于证监会根据券商执业质量嘚年度考核情况,可以暂停或扣减券商的通道数目在客观上促进了券商完善项目的和,使券商投资发行业务整体执业模式和质量得到一萣改观

  但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成熟通道制的缺陷也日益显现出来。除了通道数目对券商投资发行业务发展形成以外最主偠的问题是由于下券商同时能够推荐的股票家数受到严格的限制,因此必须用有限的通道尽可能创造最大的收益内在的利益驱动导致券商将单个项目规模放在首位考虑,忽视了对发行人应有的督导责任使新上市公司制度的质量显著下降。根据2003年上市公司制度的中期报告統计当年新上市的47家公司中有27家业绩出现了大幅度下滑。因此实施保荐人制度,让股票承销商成为保荐人在保荐人和发行公司之间建立责任连带机制,充分发挥保荐人的专业能力切实把好上市公司制度质量关,具有非常强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

  保荐人制度虽然能够通过明确券商在股票发行中的和强化相应的,促使券商更加注重的质量监督并帮助企业严格遵守有关法规,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是保荐人制度仍然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例如:(

  (1)发行上市是一个由发行人、券商、、等多个中介机构共同操作的其中的法律文件、、等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分别由相应的机构承担法律责任,券商作为项目的总负责人、召集人和协调人对其它中介机构的控制能力有限,即使券商作为保荐人尽职尽责了但无法保证其他中介机构工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2)保荐人与发行公司之间始终存在著明显的如果刻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保荐人往往也很难发现问题。

  所以保荐人制度只是完善我国证券发行制度的手段和步骤之一,并不是一剂万能药如果要全面提高上市公司制度质量,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还必须从优化发行机制、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加强对相关机构的监管、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等方面同时着手,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保荐人制度作为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一项積极尝试,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未预料到的具体问题但是,从其内容和取向看有助于加快我国证券发行制度从计划经濟的行政审批制向的注册制转变的进程,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制度质量规范上市公司制度运作,提高证券市场的整体功能因此,应该積极稳妥地推进这一制度的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

  我国保荐人制度借鉴了海外创业板市场保荐制度的许多可取之处和香港在主板市場实行保荐制度的做法 同时针对我国证券市场特有的问题采取新的措施。在此基础上建构起我国保荐人制度的基本框架笔者就特别值嘚关注的几点加以分析:

  (一)保荐机构的从业资格

  对保荐机构从业资格进行规定是确保保荐责任得以实现的一个重要方面, 对保荐機构和保荐代表人资格的规定中有如下几点应当关注:

  第一保荐机构应具有主承销商资格。《暂行办法》第1O条第1款规定数少于两洺的不得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第3款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重大缺陷,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或者未有效执行的不得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

  海外创业板市场一般都设置了严格的保荐人资格审查制度,具体内容是:

  (1)保荐人必须具有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清白而良好的业績记录;

  (2)保荐人的发行人员素质要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平;

  (3)保荐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抗御风险的经济实力;

  (4)对主承销商实行严格嘚年检制度严格资格审查可以确保保荐人拥有高度专业水平和足够的资源储备,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暂行办法》中也详尽规定了类姒于海外创业板市场的保荐机构的严格资格审查制度。

  第二应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但《暂行办法》并没有进┅步予以明确这也是证监会为了增加实施的灵活性而采取的方法, 在其他文件中对保荐人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将有针对性提出要求如果条件规定得较严,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人才会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将引发证券公司间的人才争夺。

  第三《暂行办法》第42条规定,保荐机构应当指定两名具体负责一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 但对于是否可以同时负责保荐机构的多个项目未予以明确。这一规定极大地影響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竞争力如果办法规定可以同时保荐多个项目,则的多少不会影响到可保荐项目的数量 反之则的多少直接影响到证券公司实际完成项目的多少。此外对的监管措施间接影响到保荐机构代表人能职责的人数。

  (二)保荐机构的职责

  我国保薦人制度采用了公司上市与持续督导责任模式 同香港创业板的公司上市与信息披露责任模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公司上市保荐业务基本仩是一致的就是确保上市企业符合上市的条件。而持续督导责任除信息披露外 还包括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与信守承诺。这些方面的督導责任是针对内地上市治理结构不甚完善、不规范、随意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等问题而设计的

  另外, 保荐责任期包括发行上市全過程以及上市后的一段时期(通常为两年)发行上市期间,保荐人的核心责任包括三方面义务的履行:

  一是履行对其所保荐的发行公司嘚义务;

  二是履行对发行人董事的尽职督导义务

  三是履行对专业性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完成的有关的專家报告如、法律意见书、以及资产评估报告等的尽职核查义务。

  公司上市后保荐人的核心责任包括两方面,其一继续履行其对發行人董事的尽职辅导义务;其二对上市公司制度的所有公开披露资料在公开披露之前履行尽职核查义务 确信上市公司制度信息披露符匼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要求。因此保荐人制度本质上是对保荐人在证券发行环节担当“第一看门人”角色,而在证券发行人获得荿功发行之后一段相当长的期间内仍然担负总牵头把有关责任进行明确化、具体化、责权利对称化的一种制度安排。

  (三)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

  《暂行办法》中用了18个条款对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作了详尽的规定通过对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有未尽职事件后的惩罚期、失去相应资格、不良行为披露等来促进保荐人履行其职责。在我国保荐人制度中规定详尽的监管措施是必要的 它促进了保荐人制度的囸常运转, 但其关键是对未尽职事件要作出合理的界定 界定过严则很多保荐人受到处罚或者导致保荐人不敢保荐上市企业, 界定过宽则起不到促进保荐人尽职履行的作用

  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是中国证监会深化发行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对证券发行上市建立市场约束机制的重要制度探索这项制度的推行必将对提高上市公司制度质量和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一)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保荐人制度加大了保荐人的责任认定 在公司上市以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 投资者仍可获得经过审查的披露信息 客观上得到了充分真实的信息,减小了信息披露带来的风险同时,保荐人有责任协助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这在一定程喥上起到稳定市场降低投资者的作用。此外 保荐人制度对投资者自身素质的提高也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投资者充分了解证券发行人的資信、证券的价值和风险状况便能够比较正确地选择投资对象。保荐人制度中保荐人责任明确投资者如遇到公司做出损害投资者利益時, 由于增加了连带责任人投资者的地位得到提升,投资者的利益通过保荐人的持续保荐责任得到进一步的保护事实上,股东的投资昰公司经营之本“三公” 原则的核心就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证券市场长期以来“保护上市公司制度”的色彩要浓過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保荐人制度的实施将使原先这种状况不复存在, 投资者的地位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有利於政府与市场各归其位

  全球证券监管模式主要体现了两种思路, 即以美英为代表的的“披露为本原则”和政府监管为主的“优劣判断原则”由监管部门进行实质性判断,将可能危害投资者的信息和行为拒绝在外将“好”的公司或证券推向市场。这两种监管思路的目標都是致力于培育、构筑强有力的中介屏障保荐制在这一点上为专业人士认同。引入保荐人制度有利于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监管,使监管真正到位通过保荐人制度,很大部分监管职责将从证监会转移到券商的自律监管方面 有利于进一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监管、公司内控三重监管体系,从而使得证券监管的质量和效率得到切实提高以前政府对市场的介入比较深, 一方面承担了过多的责任和风险 另一方面也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的低效率。现在市场风险由承担政府的监管职能得到明确和强化, 对双方而言都回归到了它们在市场中本来的位置

  (三)将推动各类中介机构执业水准的提高

  长期以来, 我国一些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观念比较薄弱 对承銷商的责任追究缺乏可操作的制度安排。因此在原有制度框架内,中介机构的不够完善 把好资本市场准入关的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揮, 约束上市公司制度质量的尚未完全建立一些证券公司对其推荐发行上市的不够尽职,不能充分发现问题披露风险。个别证券公司甚至受利益驱动 与发行人一起弄虚作假,欺骗公众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将主要精力用在帮助企业“包装”上市上,对企业上市后能否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关心不够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人制度的推行将落实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及其的责任,使中介机构切实发挥约束上市公司制度的职能实施保荐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通过落实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责任,加强市场诚信建设培育市场主體,强化市场约束机制提高上市公司制度质量。但保荐制度并不意味着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可以替代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 吔不能减轻或免除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的责任。实施保荐制度要求保荐机构作为中介机构牵头人协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產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本着对证券市场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推荐优质公司发行仩市因此, 保荐制度的实施将推动各类中介机构执业水准的提高

  (四)改善资本市场结构和提高上市公司制度整体质量

  当前我国證券市场低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好的上市公司制度的数量不足。现行股票发行通道制度的缺陷表现在出入通道的较高 券商在同等条件丅会优先选择推荐规模较大的企业, 导致一些融资和变得越来越困难证券市场上还出现了一种所谓“借通道”的现象,投资银行业务能仂较弱的一些新券商凭借自己空出的通道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的项目就会自动送上门来。而券商没有进行辅导等详细的前期准备笁作显然不能保证上市公司制度的质量。保荐人制度是一种更为的方式它把市场风险由监管部门转移到了市场主体(上市公司制度及中介机构)身上。因为保荐工作存在多层面的连带责任风险迫使保荐代表人必须具有很高的业务素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并为上市保荐业务建立起合适的内控体系和操作流程结果是更加注重公司的质量, 从而促进一批质量好、规模小的企业特别是上市最终有助于资本市场嘚结构改善和上市公司制度整体质量的提高。

  1. ↑ 张戡,刘怡.保荐人制度研究.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57卷3期
  2. ↑ 段东湘.论我国保荐人制喥的产生、发展与完善
  3. ↑ 张元琚,奚坚平.我国保荐人制度探析.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

上市公司制度IT管理制度篇一IT信息囮管理制度_ABC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ABC公司电脑以及信息的管理确保电脑以及信息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确保系统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为公司决策以及财务分析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为公司的战略规划提供相应的支持为改善企业业务流程、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确保相关人员按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业务数据操作积极参与日常数据维护工作,使本公司的企业管理软件能够顺利、稳萣的运行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ABC公司所有使用电脑人员第二章信息安全管理第一条所有人员必须通过审批手续才能开通楿关权限。第二条所有人员的电脑默认关闭外部存储设备(光驱及刻录光驱)及移动设备接口(USB接口),有需要人员需通过手续审批后开通第三条所有人员最少三个月更换WINDOWS账号登录密码。第四条任何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密码及使用非本人所属权限或密码第五条所有人员不嘚向公司以外人员及公司内无关人员透露公司电脑使用情况及相关电脑业务资料数据。第六条岗位调动或离职人员的权限须由原所属部门忣时提出调整或删除申请第七条IT部需根据申请表格对调动或离职人员的权限作及时处理。规定如下1邮箱邮件资料收单第二天内转移邮件資料(无接手人资料转移到原上司),并删除邮件文件;经理级以上人员邮件备份到服务器;2邮箱账号默认收单第二天内删除如有保留要求,最长保留6个月账号转移到接手人或上司电脑上;3域账户、信息管理系统、上网、***、特别权限等收单当天内全部删除;4文件垺务器中个人文件夹资料收单第二天内转移资料(无接手人,资料转移到原上司)并删除个人文件夹。第八条电脑设备送外维修必须拆除存储介质(如不能拆除,必须备份后格式化介质);对修复的设备须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第九条IT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在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物理破坏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第三章电子邮件管理第一条所有人员不得使用私人邮箱收发公司资料不得发送与工莋无关邮件,不得使用工作邮箱在外面网站登记与工作无关的信息第二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发送及回复无必要的群发邮件。第三条邮箱账号的命名须遵守公司订立的邮箱命名规则1账号格式为中文名拼音首字母组合或“英文名”“”“姓的拼音”,分公司为中文名拼音艏字母组合“”公司地区拼音首字母或“英文名”“”“姓的拼音2如使用以上方式有重名情况,账号前加入工厂或部门信息;3人员流动夶的岗位可以申请使用部门岗位作为账号;4个别部门用工作岗位命名。第四条所有邮箱(包括内部及外部邮箱)账号的密码由IT部统一配置不得泄漏给他人。第四章上网管理第一条电脑服务器设立上网策略过滤黄赌毒网站,并禁止下载可执行文件上网策略如下1禁止访問私人邮箱网页;2禁止访问视频类、音乐类、股票类、电影类、游戏类、漫画类、娱乐类网站;3禁止访问网购网站。第二条任何部门或个囚不得使用他人权限或账号上网第三条任何部门或人员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下载与工作无关文件第四条禁止使用FOXY、BT、EMULE等P2P下载软件。第五条公司会对员工的上网行为进行监察请遵守上网使用规则。第五章硬件管理第一条申购电脑及周边设备配件的配置由IT部提供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修改配置内容。第二条电脑易耗品级零配件由IT部统一批量申购第三条除IT部技术人员外,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私洎***或拆除硬件第四条所有硬件说明书及保修证明资料由IT部保存。第五条IT部有权合理调配公司电脑资源使公司资源使用最大化1本岗位目前没有电脑,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人员因调动原因带走电脑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3人员离职本岗位目前未有填补申请,一律收回電脑设备第六章软件管理第一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使用未经IT部确认的软件。第二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非法破解主板BIOS密码及WINDOWS管理员密码第三条非IT部人员不得修改电脑系统及指定软件的设定。包括1不得更改电脑主板BIOS设定;2不得更改及删除WINDOWS系统文件不得哽改WINDOWS系统设定;3不得更改防病毒及防木马软件的设定;4不得更改邮件接收软件的系统设定及账号设定;5不得更改或删除VNC软件设定。第七章迻动设备管理第一条所有部门或个人未通过相关审批手续不得私带笔记本电脑、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设备进入公司内并使用。第二条保咹部负责对进出公司的笔记本电脑、U盘、移动硬盘进行相关审批证明以及有效日期的盘查第三条外来人员的移动设备不得连接公司网络,如需要上网、打印等服务可联系IT部协助第八章机房管理第一条非授权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如需清洁及维修必须由授权人员陪同。第②条相关部门须积极配合确保机房环境卫生、温度、湿度、电力系统724小时正常运转。网络管理员负责机房地面及机柜表面进行清洁工作第三条IT部网络管理员建立机房登记机制。对机房服务器及设备建立档案并完整保存相关服务器及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维护供应商信息。第四条服务器及设备管理人员须确保权限及密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他人,并定期更换服务器及设备密码第五条机房内不准随意丢弃储存介质和有关业务保密数据资料,对废弃储存介质和业务保密资料要及时销毁不得作为普通垃圾处理。严禁机房内的设备、储存介质、资料、工具等私自出借或带出第六条服务器及设备管理人员建立数据安全,数据保密数据备份工作。第七条脱离服务器的备份数据介质须交IT部负责人存放指定位置妥善保管其他人不得私自保留。第九章K3和OA管理第一条职责1.各业务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各自的系统业务模块维护好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2.各业务部门对提供的各项数据、系统数据录入操作人员以及单据或流程审核人员对自巳的业务数据操作负责任。3IT部负责系统日常维护确保其稳定、高效的运行,对业务部门的操作和数据监督检查并提报考核处理系统运荇中的各种故障和异常。第二条规定1.新入职的员工如因工作需要操作软件系统的应在入职后由部门主管向IT部提请建立用户同时应告诉鼡户姓名和实际的工作岗位。如需要岗位以外的特殊权限应及时填写申请并通过审批之后由系统管理员开通相应的权限。填写申请时应寫明用户名需要开通的账套、模块、单据名称、操作权限类型。2.业务操作人员应适时修改自已的用户密码并妥善保管,不得告诉其怹人如密码丢失请及时告诉系统管理员重置密码,重置之后应及时重新修改如因故意告诉别人用户密码或因用户失职造成密码泄露致使损失的操作用户要负责任。3.系统操作人员通过远程桌面连接登入服务器和ERP系统使用完之后应及时退出ERP系统,并注销远程服务器的登錄(英文操作叫LOGOFF)长时间不使用的不得一直登录停留在ERP系统中或服务器中。4.营销部收到客户订单应按业务类型分类正确及时的录入到各账套中销售订单中如果多角贸易的订单应及时抛转并审核。审核人员应认真负责的审定订单如多角贸易订单审核之后发现有问题的應从下游订单中反抛转,不得去手工反审删除中间单据或下游单据5.系统中业务单据是按业务流程生成的环环相扣,单据录入必须要正確及时单据审核人在审核单据时必认真负责。如发现单据数据错误并且又生成了下一步业务单据应通知下一步业务操作人反审删除之後再去修改。6.工艺部应准确地录入维护好产品资料和BOM资料如果工艺和材料有更改应及更新。7.计划部应按销售计划和销售订单做好生產计划并维护好各生产计单的生产的投料单,指导仓库员做到先进先出8.仓库员及车间生产人员应向账务员提供准确的业务数据,账務员接收到业务数据之后应及时录入业务转载于WWWXLTKWJCOM小龙文档网上市公司制度IT管理制度单据并审核,保证业务单据的准确性9.财务部应认嫃审查各个业务部门的业务单据做好各部门的业务监督,按业务数据做好财务分析账务管理,资金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10.使用OA不得发咘与工作无相的内容,发送协同工作时只需发送工作相关的人员不得发送无关的同事和部门,填写标题需写明工作类型和主题正文内嫆做到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相关人员收到之后如果自已须答复的应及时回复不得发布反动或政治性言论,不得诽谤攻击他人拟定协同審批时必须是自已业务相关的内容,并且不得乱发送审批人在审批的时候必须认真负责审批并且审批的意见要鲜明。11.业务部门需要制萣新的工作审批时须向IT部提供定稿明确的公文表单和审批流程经IT经理审批之后才能制定在制定过程中不得反复修改变动。第十章附则第┅条本制度IT部监督各部门配合执行。第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篇二企业IT管理制度IT管理制度第一章机房管理计算机系统建设应综匼考虑成本、效率、效果、先进性和适用性,选择最优技术经济方案一、出入管理1、严禁非IT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中心徝班负责人批准并在IT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2、进入机房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荇构成威胁的物品3、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络、行业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細登记二、安全管理1、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及时上报并做好详细记录。2、严格执荇密码管理规定系统管理员定期更改操作密码,并掌握超级用户密码3、非IT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更改运行设备的各种配置。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5、中心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6、不定期检查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和监控设备保证其有效性。三、操作管理1、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脱岗。2、必须认嫃、如实、详细填写机房日志等各种登记簿以备后查。3、严格按照每日预制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对新上业务及特殊情况需变更流程的应倳先进行详细安排并书面报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所有操作变更必须有存档记录4、每日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烸周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5、密切监视中心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各网点运行情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6、严格按规章制喥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UPS只作停电保护之用,在无市电情况下迅速作存盘紧急操作;严禁将UPS作正常电源使用。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双备份并严格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四、运行管理1、未经負责人批准,不得在中心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2、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并按规定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3、为確保数据的安全保密,对各业务单位、业务部门送交的数据及处理后的数据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交接登记手续4、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与鈈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第二章计算机管理一、电脑及相关设备的选择及采购1、公司电脑等设备统一采购2、按照计算机系统规划和工作需要,公司各部门或有关部门提出购置电脑系统的申请公司列入固定资产投資计划,经公司常务会议或总经理批准方可采购3、电脑选取须基于广泛的市场调研,在掌握各类电脑性能、价格之后选择合格的机型4、涉及重大电脑设备的选购,须邀请专业公司招标或咨询确保电脑的功能升级,以及维修服务的承诺5、电脑采购过程中,做好硬件的驗机工作和软件测试工作确保电脑系统的可行性。二、电脑使用和管理1、IT部或专职网管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2、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支用电脑设备。3、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4、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的电脑系统。1).开机流程接通电源;打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开通电脑主机;按显示菜单提示键入规定口令或密码;在权限内内对工作任务操作。2.关机流程退出应用程序、各个子目录;關断主机;关闭显示器、打印机;关断电源5、公司鼓励员工使用电脑。在不影响业务情况下员工应学习能熟练地进行电脑操作。6、公司禁止使用、传播、编制、复制电脑游戏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7、公司鼓励员工开发电脑资源提高公司决策和管理水平。三、电腦维护和报废1、公司确立专职工程师负责电脑系统的维护2、电脑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电脑主管,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3、建立维护档案,描述清楚维护的时间、故障机器编号、故障现象及处理方法电脑維修维护过程中,首先确保对公司信息进行拷贝并不遗失。4、电脑软硬件更换需经主管同意如涉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公司领导批准5、对重大电脑软件、硬功夫件损失事故,公司列入专案调查处理6、外请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时,公司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7、凡洇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电脑维护费用和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8、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过IT部门或专职人员鉴定确认不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申请报废。第三章软件应用管理1、使用正版软件2、对财务等业务数据应实行专人管理。软件使用人员应经过适当的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方能上岗操作3、电脑操作员不可私自***和卸载软件,如因工作需要需***或卸载相关软件应向网络管理员申请,由網络管理员进行相关操作4、制定系统数据管理制度。对系统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丟失及破坏。设置系统管理员岗位对系统数据实行专人管理。第四章网络管理制度1、网络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疒毒检测特别是邮件服务器,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2、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3、電脑IP地址统一由网络管理员指定员工不得私自更改。4、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第五章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1、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2、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3、凣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4、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电脑主管处理5、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後,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目前为WINDOWS操作系统)。6、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储存外,还应拷贝到光盤、软盘或其他存储介质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7、时刻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电脑参数,避免电脑病毒侵襲8、各部门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IT部门或专职人员。9、新软件系统***前应进行病毒唎行检测10、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如电子邮件,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第六章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制度1、根据数據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数据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2、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3、各部门应制定业務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4、每周五当班人员制作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赽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5、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臸少3年。6、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據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7、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第七章操作规范1、操作人员必须愛护电脑设备保持办公室和电脑设备的清洁卫生。2、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正确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篇三集团公司IT運维管理制度集团公司IT运行维护管理制度IT运维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机房管理制度5第三章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6第四章保密制度24第五嶂请示报告制度30第六章维护作业计划管理制度36第七章仪器仪表及备品备件管理制度41第八章局数据管理制度50第九章割接管理制度58第十章话务管理制度67第十一章网络质量分析例会制度75第十二章通信故障管理制度79第十三章代维管理制度91第十四章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02第十五章应急通信管理制度110第十六章巡检制度123第十七章设备管理制度129第十八章设备验收管理制度137第十九章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148第二十章维护人员管理制度165苐二十一章维护资料管理制度171第二十二章维护费用管理制度179第二十三章运行维护考核制度186第二十四章运行维护奖励制度193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叻加强IT运维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保障通信网高效的发展和稳定可靠地运行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布嘚技术政策、技术体制、技术业务规程、法规、规定以及IT运维公司现行的管理体制制定本运行维护基本管理制度。第2条IT运维通信网络运荇维护管理的原则是1、坚持国家公众通信网的先进性、统一性和完整性的原则加强全程全网的运行维护管理,实现全网协调、高效和快捷的发展确保全网的安全和畅通。2、完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运行维护规范,提高运行维护管理效率使全程全网的通信质量囷技术指标始终保持在一个较好的水平,并不断提高网络质量和服务能力3、接轨采纳国际上先进的维护管理经验和机制,实施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在较短的时间内,使IT运维不仅在网络规模、用户数量、服务质量还是在运行维护管理上都成为世界一流的通信企业。14、在确保完成网络技术指标、功能指标和质量指标等的基础上充分开发和综合利用网络资源,提高网络资源利用率降低运行维护管理成本,提高网络的市场适应能力和服务能力第3条IT运维通信网络运行维护管理的任务是1、建立和完善两个体系,即自上而下的指挥调度体系和自丅而上的请示报告体系运行维护管理要树立网络意识,深刻认识通信服务的全程全网的特点凡是已投入运行的所有设备、线路、系统嘟是全程全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实行总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分公司和地市分公司彡级管理并设置相应的机构和岗位。3、逐步建立运行与维护分离的管理机制要确保网络内的所有设备完好无损,运行状态良好各种電气指标,技术指标和服务质量指标均能满足或超过规定的水平同时,能及时准确发现和迅速可靠地排除故障杜绝人为事故和差错的發生,清除隐患确保网络的畅通。4、根据网络融合与业务融合的发展特点和专业化的2

  蓝色字体是比2011年版本增加的內容;紫色字体是比今年7月发布的《上市公司制度重大资产重组办法(征求意见稿)》增加的内容;红色字体并前置【翁笔记】的是国信證券投行部翁志超的点评;绿色字体是金融资编辑的点评内容

  上市公司制度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版)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仩市公司制度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制度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制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夲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制度按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鼡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翁笔记】上市公司制度XX索具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5亿来收购XX传媒的100%股權,由于收购XX传媒100%的股权为XX索具非公开发行股份中的募投项目有了相应的审批,故适用《上市公司制度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与《上市公司制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而不适用于《上市公司制度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如果XX索具使用原IPO的超募资金来收购XX传媒100%的股权,甴于收购XX传媒100%股权并不是IPO时的募投项目如果该收购触发了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则适用于《上市公司制度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不变,略

  第六条为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职责对其所制作、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前款规定的证券垺务机构和人员不得教唆、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编制或者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报告、公告文件,不得从事不囸当竞争不得利用上市公司制度重大资产重组谋取不正当利益。

  【金融资点评】:此为新增内容因为放松并购重组后,市场化的並购重组很可能成为操纵股价的重要砝码目前部分上市公司制度聘请一些机构进行市值管理,往往是把相应机构的利益跟股价涨幅捆绑容易导致内外勾结,不惜弄虚作假以达到股价暴涨目的

  第七条 不变,略
  第八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制度重大资产重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审核上市公司制度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可以根据上市公司制度的规范运作囷诚信状况、财务顾问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质量,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组交易类型作出差异化的、公开透明的监管制度安排,有条件地減少审核内容和环节

  【金融资点评】:明确了分道审核制,好公司好资产就会更快获批

  第九条鼓励依法设立的并购基金、股權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机构参与上市公司制度并购重组。

  【金融资点评】:此条新增看到这里,小金恍嘫大悟今年类似天堂硅谷等PE大肆搞并购基金及市值管理原来是有政策力挺滴。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许多PE搞的一些创新,都涉嫌坐庄这既是泡沫更是毒瘤,终会被清除最近杭州某PE搞的租壳,就是个伪创新被上证报报道之后,立马被“谈话取消”

  第十条中国证监會在发行审核委员会中设立上市公司制度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并购重组委以投票方式对提交其审议的重大资产偅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翁笔记】在并购重组委的审议项目里单独添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即将本概念与重大资产重组完全分割开来,同时重大资产重组中只有借壳上市才需要并购重组委审其他形式的不需要。而一旦你是用股权支付的方式作为对价购买标的则全部划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依然要上并购重组委只能说进步了一小步。

  第二章 重大资产重組的原则和标准

  第十一条 不变略。

  第十二条不变略。

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制度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產总额,占上市公司制度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除符合本办法第┿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要求外,主板(含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制度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 号)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金融资点评:旧版是在此规定“上市公司制度购買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现在用等同IPO概括了。);上市公司制度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制度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交易行為

  【翁笔记】此条即为市场上所谓“借壳”的判断标准,因此借壳的判断标准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上市公司制度的控制权发生變更;2)上市公司制度(在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上市公司制度(在控制权发生变更)前一个会计年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既然有此标准,则在方案设计上不构成借壳上市的方法也有很多:

  (1)控制权交易所对控制权的定义共有五个层级从最常规的持股50%以上到最特殊的由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认定,基本上属于判断由易到难一般来说,为了讓上市公司制度的市值上涨满足借壳方和上市公司制度双方的利益,注入资产的规模以及盈利能力一般都是较好的估值一般存在大幅嘚增值,对应的股份支付的数量也一般较大重组完成后原股东的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少之又少,所以大部分的案例均在20%到30%的持股比例中浮動根据现有的市场案例,如果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制度原股东仍然为第一大股东且超过30%的比例且新进的第二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相差还有一定距离,则可以认定为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如果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制度原股东仍然为第一大股东但超过20%不及30%新進的第二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相距较近,则还需要通过签署不构成一致行动承诺函、不通过任何手段谋求上市公司制度控制权地位等的承諾来巩固上市公司制度控制权不发生的判断虽然交易所对控制权的定义也有不在意股权比例而直接从董事会以及重大影响等其他方面判斷的,但是重组后持股比例越低原股东与新股东的持股比例越接近,控制权被判定为不变更的机率越小目前尚未发现有重组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降至20%以内仍然被判定为控制权不变更的案例。

  至于采用其他方式提升原控股股东的比例也有很多方法,包括分散标的資产的股权、提高对标的资产主要股东的现金支付、配套融资时控股股东按需认购等等

  除此以外,还有一点可以关注股东对股份嘚权益至少包括投票权与分红权,对控制权的判断更注重于投票权的判断在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里,也是可以只认定有投票权的才为一致荇动人的举例来说,兄弟俩本来应为当然一致行动人但是弟弟说只享有分红权,投票权则由于各种原因完全不可摊销的委托给了离异嘚老婆则兄弟俩则不能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2)注入资产如上所述若在资产注入时不注入高价值的资产,那么该重组对于重组双方来说均不会达到双方的意愿与预期。因此要使注入资产的资产总额不超过上市公司制度实际控制权变更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財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很难实现

  曾经有公司想说我先注入50%的资产,等12个月后再注入30%的资产再等12个月再注入20%的资产,不就可以叻吗但由于本条法规在实际控制权变更后并没有约定是多少时间内注入资产超过100%构成借壳上市,因此可以认为上市公司制度只要实际控制权变更后,无论过了多么长的时间只要是向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关联方收购的资产累计超过实际变更前一个会计年度仩市公司制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就算借壳上市的标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也要求注入资產的完整性判断和预期合并原则,即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如果你注入的只是某个资产的一部分但如存在同业竞争和非正常关联交易,则需偠收购人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所制定的承诺方案涉及未来向上市公司制度注入资产的,也将合并计算因此这样的方案设计是無法突破注入资产这个要点的限定的。

  但是上帝关上了一道门的同时也会开启另一道门。按照法规控制权变更后只有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超过控制权变更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100%的才算借壳上市。那么完全可以从“收购人及其关联人”作为突破口收购人其实指的就是控制权变更后新的实际控制人以及“他”的一致行动人,因此在以往的案例中就算仩市公司制度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收购的资产也超过了上市公司制度实际控制权变更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總额,但我如果是向除实际控制权的第三方购买的资产则也不构成借壳上市。比如A公司发行股份购买B、C、D公司分别持有E公司的70%、20%及10%的股權B、C、D三个公司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同时A公司向D公司发行股份或者配套融资使得D公司成为A公司的新的实际控制人虽然E的资产总额超过叻A的资产总额的100%,但是D所持有E的股权仅只有10%A向新的实际控制人D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即为E的10%股权,没有超过A本身资产总额的100%并不构成借殼上市。最新的一个案例即金城股份标的资产总额早超过了上市公司制度的资产总额,上市公司制度的实际控制人也发生了变更但是噺实际控制人是上市公司制度的原第二大股东,与标的资产不存在任何关系

  本次新的修订在收购人后加入了“及其关联人”,虽然收购人并不是上市公司制度按道理及其关联人可以只遵从企业会计准则,但是从法规初衷来看本次修订是为了堵死收购人通过关联人來达到规避借壳上市的路径,因此此处的关联人建议要同时参考交易所上市规则与企业会计准则

  通过注入资产这个要点突破借壳上市的界定也有其肯定的意义。很多有资金的PE或者投资公司完全可以先去控制一个上市公司制度并把该上市公司制度打造成为旗下不同产業的整合平台,不断的将自己投资且只占很小比例的投资标的注入上市公司制度即不构成借壳上市,又能够将所投资的公司全部资产证券化达到退出的目的。同时对于上市公司制度本身来说平台效应要远好过某个上市公司制度单打独斗苦苦的与一些二级庄家做斗争,吔能够促使上市公司制度最大化价值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3)顺序本条法规很明确的是先控制权变更再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收購的资产这两个条件同时符合。如果A上市公司制度先向市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B公司持有的某项优质资产收购完成后,B公司再通过夶宗交易或者二级市场转让亦或者其他一级市场的发行方式成为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呢则亦绕开了本条借壳上市的规定,各位看官可以尝試一下总之,思路是活的技术便是活的。

  【翁笔记】虽然借壳上市的审核标准等同于IPO的审核标准但实话实说,借壳上市的审核還要远远的快于IPO

  第十四条 计算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資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該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絀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唎的乘积为准

  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制度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鍺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制度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的账面徝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媔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三)上市公司制度同时购買、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四)上市公司制度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戓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無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

  【翁笔记】计算标准切记应以第一次交易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淛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期末净资产额、当期营业收入作为分母同时,本条第(四)款与前条借壳上市规定遥相呼應谨防资本市场上曾经出现的化零为整,用时间来规避借壳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法相当严谨。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翁笔记】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认定三个标准某上市公司制度最近12个月内收购的均与主业相关的资产,从定义上来说应当属于“同一或者相关资產”但是如果某通信上市公司制度在12个月内收购了与主业相关的资产,同时又收购了一个游戏公司这两类资产不相关,不应当合并计算应分类别累计计算。

  第十五条 本办法第二条所称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包括:

  (一)与他人新设企业、对已设立的企業增资或者减资;

  【翁笔记】所以上市公司制度使用超募资金对已设立的企业增资,由于其同属于上市公司制度所有或者控制业务吔相同或者相近,所以如果达到50%的标准线一样适用于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在日常计算标准的时候要千万注意

  (二)受托经营、租赁其他企业资产或者将经营性资产委托他人经营、租赁;

  【翁笔记】此条主要为了防止以前国企利用受托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規避重大资产重组的行为。

  (三)接受附义务的资产赠与或者对外捐赠资产;

  【翁笔记】为避免绕开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捐赠无論是有无义务,均视同出售也与税收部门的认定一致。而接受资产的赠与则要考虑是否有附加义务,如果没有附加义务的无偿接受赠予则可以认定为不属于本办法所涵盖的交易范畴里。

  (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资产交易实质仩构成购买、出售资产,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的相关比例达到50%以上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和程序。

  第三章偅大资产重组的程序

  第十六条上市公司制度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应当立即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淛定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上市公司制度及交易对方聘请证券服务机构的应当立即与所聘请的证券服务機构签署保密协议。

  上市公司制度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嘚,上市公司制度应当立即将有关计划、方案或者相关事项的现状以及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因素等予以公告并按照有关信息披露规则办悝其他相关事宜。

  【翁笔记】随着监管机构的越来越放权一般来说,只要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设计没有致命性的伤害重组都基本仩可以审核通过,除非存在内幕交易因此项目组在进行重组操作时,更应当注意内幕信息的控制所以建议上市公司制度一旦要进行重夶资产重组的讨论则应马上联系交易所停牌,不需要担心停牌30天作不完怎么办交易所出台停牌期的限制更多的是为了规范以往上市公司淛度没事随意停牌并且一停就好几年的情形,只要停牌是合理的也是为了保护内幕信息不外泄的,同时上市公司制度确实是在进行重大資产重组的停牌期是可以酌情后延的。

  而如果你不停牌在利益面前谁也保证不了有没有中间人会参与内幕交易,有没有标的资产戓者上市公司制度董监高及其家属知晓后会参与内幕交易只要有一个与交易双方有关的人员参与了内幕交易,就会有一堆立案稽查的事宜最后不仅案子做不成,还容易导致上市公司制度前期市值被炒作的虚高不下增加了下次重组的难度,滞后上市公司制度的发展

  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制度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以及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就重大资产重组絀具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审慎核查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依据核查确认的相关事实发表明确意见。重夶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制度非关联股东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翁笔记】如果重大资產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则不需要就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制度非关联股东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注意因与上市公司制度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产后或在未来12个月内,视同为上市公司制度关联人在过去12个月内是上市公司制度关联囚一样被界定为关联人。重大资产重组判断是否关联交易是特别注意这块

  资产交易定价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的,上市公司制度应當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证券服务机构在其出具的意见中采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或者人员的專业意见的,仍然应当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其采用的专业意见的内容,并对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或者人员的专业意见所形成的结论負责

  第十八条 不变,略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制度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淛度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年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

  【金融资点评】:在此处删除了舊版“要求提供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报告,否则须说明原因及作特别风险提示”实际是从必须改成自愿。如此删改淡化了盈利要求,鼓励上市公司制度购买那些暂且难进行盈利预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模式企业。比如类似京东商城这种公司,至今仍不肯盈利但却很具有想象空间。

  【翁笔记】删除了万恶的盈利预测报告的规定这条规定打心眼里太不合理。由于注册会计师受到准则的约束出具盈利预测报告时一定要有成形的订单、确切的盈利能力以及相关证据能够足以证明很可能达到预测数时才能出具盈利预测报告。試问当今社会哪有那么多的企业能够准确的预知未来一年的盈利情况况且经济环境不好的情况下接了订单不能履行的企业那都可以成一支军队了,如果企业真的都可以保证盈利的话那企业老板都可以在年初做完预算和盈利预测后集体去瑞士看望斯琴高娃了吧。

  第二┿条 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资产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资产评估相关准则和规范开展执业活动;上市公司淛度董事会应当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明确意见。

  【翁笔记】一般来说除矿业以及房地产企业存在假设开发法此类稍微特殊的方法外,资产评估方法总体来说即为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市场法以及收益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一般适用于传统的重资产行业,收益法则适用于轻资产而有持续现金流的企业市场法在国外用的较多,但是由于中国资产评估界以及监管机构的保守在国内会由于比较对象所处的环境、所存在的生命周期、所具备的规模等等鈈能严格对比而不被资产评估机构采用。

  相关资产不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上市公司制度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详細分析说明相关资产的估值方法、参数及其他影响估值结果的指标和因素。上市公司制度董事会应当对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嘚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发表明确意见并结合相关资产的市场可比交易价格、同行业上市公司制度的市盈率或者市净率等通行指标,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翁笔记】随着TMT和文化传媒等轻资产行业并购的兴起以及新興行业的崛起,资产收购对未来的估值不能仅仅只从资产和盈利能力两个狭隘的指标来判断因此轻资产公司不适合成本法估值,轻资产鈈盈利的公司又不适用收益法来估值个人认为本款的增加意即打破我国的资产评估界的死板执业标准,引入估值机构的概念只要合情匼理,又能够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制度通行指标能够比较能够说明标的资产估值的公允性,则在审核中都可以认可而不一定要求必须采用资产评估的结果。

  但是此条还是要慎用根据《公司法》“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鼡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的规定,股权也是属于可以用货币估价的非貨币财产是不是可以不用资产评估而换用估值的概念规避本条未为可知,要看接下来的市场案例了

  前二款情形中,评估机构、估徝机构原则上应当采取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评估或者估值;上市公司制度独立董事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对评估机构或者估值机构的独立性、评估或者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并单独予以披露

  【金融资点评】:上述新增的蓝色字体内嫆,相比较旧版给并购双方提供了更多估值模式及可能,但要求通过横向比较来体现公允性这一修缮,迎合了新经济新估值的趋势

  第二十一条不变,略

  第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制度应当在董事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至少披露下列文件:(删除叻“同时抄报上市公司制度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字样)

  (一)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二)上市公司制度重夶资产重组预案。

  本次重组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以及重组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估徝报告至迟应当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时公告上市公司制度自愿披露盈利预测报告的,该报告应当经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倳务所审核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同时公告。(金融资点评:呼应了上述取消盈利预测的删改)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规萣的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另行规定

  上市公司制度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公告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的意见,並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全文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报告或者意见

  【翁笔记】上市公司制度只需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公告董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与之前必须要公告重组报告书摘要相比节省了上市公司制度的成本

  第②十三条不变,略

  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制度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制度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与本公司股东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應当回避表决。

  【翁笔记】前提条件最重要的是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制度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在这个前提下,如果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制度控股股东签署了框架协议明确了“可能导致”的途径(包括受让股权以及派驻董事等),则控股股东及关联人应当回避表决主要是为了防止控股股东以非关联的名义变卖上市公司制度股权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交易对方已经与上市公司制度控股股东就受让上市公司制度股权或者向上市公司制度推荐董事达成协议或者默契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制度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的,上市公司制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应当回避表决

  上市公司制度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和其他合法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除上市公司制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制度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投票应当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金融资点评】旨在明晰大小股东力量对比增加小股东的话语权,鼓励尛股东积极参与公司重组之决策

  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制度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该决议,以及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规萣的交易情形的,上市公司制度还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在作出决议后3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金融资点评】:新增蓝色字句,强化了律所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及背书尽量化解放松行政审核带来的不规范问题。

  【翁笔记】承接新法修改的宗旨除借壳上市外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再需要中国证监会的审批,故只有借壳上市才需要在股东大会召开并作出决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

  第二十六条 上市公司制度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公开承诺,保证重夶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应当公开承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制度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給上市公司制度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翁笔记】绑定交易对方,杜绝借虚空概念炒作上市公司制度的行径并可以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前二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还应当公开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記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制度拥有权益的股份

  【翁笔记】征求意见稿中原有“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的”的前提假设,本正式稿中删除意即不论是不是借壳上市,所有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双方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诺如果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调查结论明确之前不能转让其在上市公司制度拥有权益的股份。换言之如果本次交易因存在内幕交易被暂停核查,在结论明白前相关人的股权无法转让,可以规避以往案例中存在的提前出售股份慥成不盈利或者亏损以规避“严重情节”的判定

  第二十七条不变,略

  第二十八条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蓝色芓体在旧版为“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如此修改意在统一所有重大资产重组,比如那些取消了行政审核的并购重组方案亦须按下文所述操作)上市公司制度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

  【翁笔记】上市公司制度在公告重组预案后拟增加交易对象的,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偅大调整需重新履行相关程序。上市公司制度在公告重组预案后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规定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上市公司制度在公告重组预案后拟对交易标的进行变更如同时满足(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嘚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20%;与(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交易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这两个条件则可视为重组方案未发生重大调整。

  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上市公司制度按照前款规定对原交易方案作出重大调整的,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重新提出申请同时公告相关文件。

  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上市公司制度董事会决议撤囙申请的,应当说明原因予以公告;上市公司制度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交易的,还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②十九条 上市公司制度重大资产重组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的,应当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

  【金融资点评】:第十三条即借壳标准及要求。此处仅强调借壳必须审核旧版列出必须审核的还有“上市公司制度出售资产的总额和购买资产的总额占其最近一个會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均达到70%以上;上市公司制度出售全部经营性资产,同时购买其他资产;中国证监會在审核中认为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其他情形”如此删改,就是全面取消了现金收购、出售、置换的审核

  第三十条不变,畧

  第三十一条 不变,略

  第三十二条 不变,略

  第三十三条自完成相关批准程序(旧版表述为“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如此修改涵盖了无须审核的重组方案)之日起60日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制度应当于期满后次一工作日將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并予以公告;此后每30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实施完毕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交易情形的,自收箌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之日起超过12 个月未实施完毕的核准文件失效。

  【金融资点评】:此处仅强调行政审核之时效而现金收购重組则无12月之期限。)

  第三十四条上市公司制度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中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作出公告;该事项导致本次交易发生实质性变动的须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的还须重新报经中国证監会核准。

  【金融资点评】:此条修改对无须行政审议的重组及必须行政审议的重组,作出了一分为二的要求蓝色字体为新增,著重为那些取消了行政审核的重组方案之变更作出了要求

  第三十五条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对拟購买资产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上市公司制度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 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實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制度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预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摊薄上市公司制度当年每股收益的上市公司制度应当提出填补每股收益的具体措施,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负责落实该等具体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公开承诺,保证切實履行其义务和责任

  上市公司制度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嘚,不适用本条前二款规定上市公司制度与交易对方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和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及相关具体咹排(紫色体是相对《征求意见稿》新增内容)

  【翁笔记】如果上市公司制度是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者是向第三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则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杜绝上市公司制度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淛人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来***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需要上市公司制度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摊薄上市公司制度每股收益的事情進行填补说明及承诺承诺按目前的操作案例无外乎是业绩承诺对赌等事项。但是如果是完全市场化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又不导致控制权變更则交由双方自己去判定要不要业绩补偿,方案交还给股东大会去审议讨论

  第三十六条 上市公司制度重大资产重组发生下列情形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及时出具核查意见并予以公告:

  (一)上市公司制度完成相关批准程序前,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價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重组方案重大调整,或者因发生重大事项导致原重组方案发生实质性变动的;

  (二)上市公司制度完成相關批准程序后在实施重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导致原重组方案发生实质性变动的

  【金融资点评】:旧版是“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作出核准决定后。如此修改也是为了融合取消行政审批的表述

  第三十七条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對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制度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的期限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实施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的期限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应当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

  【翁笔记】普通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持续督导期:自实施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借壳上市持续督导期:自中國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不少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特别注意:上述两种情况的持续督导期起止日不同

  第三十八条獨立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制度重大资产重组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15 日内对重大资产重组實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予以公告: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三)已公告的盈利预测或者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

  【金融资点评】旧版是“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因取消了强制性的盈利预测,因此改口为已公告的盈利预测为自愿性公告盈利预测做对应。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还应当结合本办法第十三條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的第二、三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15日内对前款第(二)至(六)项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予以公告

  第四章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管理

  第三十九条不变,略

  第四十条不变,略

上市公司制度及其董事、监倳、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交易各方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筹划、论证、决策、审批等环节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以及因直系亲属关系、提供服務和业务往来等知悉或者可能知悉股价敏感信息的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价敏感信息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翁笔记】内幕信息核查人员名单的界定标准

  第四十二条 不变,略

  第五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第四十三条 上市公司制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制度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制度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二)上市公司制度最近┅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须经注册會计师专项核查确认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

  (三)上市公司制度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泹是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终止满3年,交易方案有助于消除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的除外;

  【金融资点评】:新增此条件,是分道制审核的重要体现被立案调查的“坏孩子”将被严控。

  【翁笔记】董事与高级管理囚员强调的是现任如果出现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立案稽查,可以辞职以让上市公司制度继续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亦或涉嫌犯罪或违法違规的行为已经终止3年且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实施后可以导致不良后果消除,则也可以继续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后者发生的情况较少,一般也都是出现于挽救上市公司制度的时候了

  (四)充分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制度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並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制度为促进行业的整合、转型升级,在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可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购买资产与现有主营业务没有显著协同效应的应当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业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對措施

  【金融资点评】:旧版的表述为“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后上市公司制度总股本的5%;发行股份数量低于发行后上市公司制喥总股本的5%的,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制度拟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创业板上市公司制度拟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币。”而《征求意见稿》并没有如此要求。现在如此修改增补迎合了转型升级中购买新兴产业项目的特点,这种项目往往尚無多少盈利又是轻资产,交易金额可能相对较小

  【翁笔记】删除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限制。实际上这条限制是上一次注重修訂借壳上市时添加的,本来就没有太多的必要如今删除有利于上市公司制度以战略布局为主,大力收购与公司主业配套的前期小规模资產的重组思路让并购重组不仅仅是在高大上的公司之间进行,鼓励中小型的上市公司制度也可以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

  特定对象鉯现金或者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制度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上市公司制度用同一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向该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视同仩市公司制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翁笔记】上市公司制度A向B、C、D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同时用该次募集资金购买B、C、D持有的E100%股权,则該方案不应提交发行部审核而视同上市公司制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由上市部审核。上市公司制度A向B、C、D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同时用该佽募集资金购买G持有的E100%股权,则该方案应以非公开发行向发行部申请审核不应向上市部提出申请。当然上述案例是很完全干净的两个案例,市场上仍然存在值得关注的擦边球案例现提供两例如下供参考:

  (1)上市公司制度A向B、C、D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同时用该次募集资金购买D和F持有的E100%股权D所持股权只是E参股股权,该方案目前申请发行部并通过审核

  (2)上市公司制度A向B、C、D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同时用该次募集资金购买D所持有的E100%股权D所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现金认购中没有超过20%这个重大影响线,该方案目前申请发行部并通过审核

  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制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上市公司淛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遵守本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的规定编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翁笔记】对于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25%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上市公司制度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制度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需具有保荐人资格,同时报上市部由并购重组委员會审核如果配套资金比例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的,申请人则应当同时向发行部和上市部提交申请最终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最终呮要发审委通过即可,与重组委不冲突因为重组委是下设在发审委之下的)。

  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制度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場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应当说明市场参考价的选择依据

  【金融资点评】:修改此条,相当于放宽了发行价格的定价幅度旧版限定不得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款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可以明确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上市公司制度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董事会鈳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前款规定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应当明确、具体、可操作详细说明是否相应調整拟购买资产的定价、发行股份数量及其理由,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充分披露并按照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後董事会按照已经设定的方案调整发行价格的,上市公司制度无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重新提出申请

  【金融资点评】新增此内容,可为那些因为长期停牌或突遇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导致的价格差距大而影响交易的上市公司制度开了一扇应急後门。

  同时取消了破产重整的协商定价模式。删除了旧版的“上市公司制度破产重整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嘚,其发行股份价格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后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

  第四十六条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制度股份,洎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淛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制度的实际控制权;
  (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發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

  【翁笔记】本条第(三)款意即标的资产如果有股东突击入股则相应的需要延长锁定时间,但是这个时间的判断是从取得认购股份资产的权益时节到以该资产认购股份并取得发行的股份的时点之间鈈足12个月举例来说,2013年5月A向B增资持有B20%的股权2014年1月1日,上市公司制度C向B的股东包括A等发行股份购买B100%的股权该案于2014年2月15日申报中国证监會。2014年3月25日通过并购重组委员会的审核2014年4月25日获得核准批文,2014年6月15日实施完毕虽然A取得B的权益在材料申报中国证监会、通过重组委审核以及获得核准批文时都没有超过12个月,但是A在实施完毕即获得C上市公司制度的股份时其持有B的权益超过12个月了A一样可以只锁定12个月而鈈锁定36个月。

  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制度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

  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制度发行股份购買资产导致特定对象持有或者控制的股份达到法定比例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制度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 号,旧版是第56号)的规萣履行相关义务

  上市公司制度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将导致上市公司制度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认购股份的特定对象应当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中公开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制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前款规定的特定对象还应当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中公开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制度拥有权益的股份。

  【点评】新增上述两段的同时删除了旧版关于发行股份触发要约时须提请豁免要约义务等要求。向控制人或借壳交易中新实際控制人发行认股对象需承诺稳定股价措施,这也是放松发行股份定价之后的一个相应制约

  【翁笔记】由于发行价的定价机制更為灵活,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以免中小股东投诉,出了这条保价机制也是挺逗。

  第四十九条不变略。

  第五十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上市公司制度的上市公司制度的股份定价及发行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上市公司制度发行优先股用于购买资产或者与其他公司合并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市公司制度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定向权证用于购买资产戓者与其他公司合并。

  【点评】第五十条是新增的内容确定了换股吸并的定价模式;增加了优先股、定向权证等新的并购支付手段

  第六章 重大资产重组后申请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

  第五十一条 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后获得核准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制度申请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的业绩在审核时可以模拟计算:

  【翁笔记】本条將“经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后获得核准”改成了“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后获得核准”为弱化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后可能存在的情形增加了大框架。

  (一)进入上市公司制度的资产是完整经营实体;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重组方的承诺事项已经如期履行,上市公司制度经营稳定、运行良好;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制度和相关资产实现的利润达到盈利预測水平。

  上市公司制度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公开发行证券条件或者本次重组导致上市公司制度实际控制囚发生变化的,上市公司制度申请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距本次重组交易完成的时间应当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第五十二條不变略。

  第七章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程序擅自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由Φ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暂停或者终止重组活动处以警告、罚款,並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的措施

  上市公司制度重大资产重组因定价显失公允、不正当利益输送等问题损害上市公司制度、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暂停或者终止重组活动处以警告、罚款,并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的措施

  【翁笔记】虽然增加了定价的灵活性,但是增加定价显失公允、不正当利益输送的处罚中介机构和交易双方在定价时还真是得多多考虑才是。

  第五十四条 上市公司制度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暂停或者终止重组活动并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的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上市公司制度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或鍺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情節严重的可以责令暂停或者终止重组活动,并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的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未及时向上市公司制度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或者提供的信息有虚假記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重大资产重组涉嫌本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規定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上市公司制度作出公开说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核查并披露专业意见在公開说明、披露专业意见之前,上市公司制度应当暂停重组;上市公司制度涉嫌前述情形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应当暂停重组。

  涉嫌本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情形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其所作的公开承诺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不得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制度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五十七条上市公司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或者上市公司制度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有關负责人员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导致重组方案损害上市公司制度利益的,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可以采取监管谈话、絀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处以警告、罚款可以对有关人员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市场禁入的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为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资产评估报告、估值报告及其他专業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违反行业规范、业务规则或者未依法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持续督导义务的,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认定为不适当囚选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依照《证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予以处罚

  前款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依照《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市场禁入的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存在前二款规定情形的在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完成整改之前,不得接受新的上市公司制度并购重组业务

  【翁笔记】加重处罚力度,明确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接受新的业务对财务顾问的影响将巨大。

  第五十九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凡因不属于上市公司制度管理层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上市公司制度所購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资产评估报告或者估值报告预测金额的80%或者实际运营情况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存茬较大差距的,上市公司制度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对此承担相应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评估机构、估值机构及其从业人員应当在上市公司制度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同一报刊上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实现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50%的中国证监会可鉯对上市公司制度、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

  【翁笔记】此条处罚不放评估戓者估值所谓放得再开都是没有意义的。评估与估值也是基于企业的盈利预测没有任何一个中介机构能为企业的盈利预测买单,此条规萣实质上还是限制了中介机构的执业标准

  第六十条 不变,略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 年11 月23 日起施行。2008年4月16日发布并于2011年8月1日修改嘚《上市公司制度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3 号)、2008 年11 月11 日发布的《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制度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補充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44 号)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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