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代我男方母亲的弟叫什么到单位开立要公征的房产证明又去联系公证处,提供相关内容,有效吗?

父亲去世,房产证想将名字改在母亲名下,兄弟姐妹5个,有3个不愿到公证处签订放弃继承,提出要将各自的名字加到产权证上,这个怎么办理,需要那些手续... 父亲去世,房产证想将名字改在母亲名下,兄弟姐妹5个,有3个不愿到公证处签订放弃继承,提出要将各自的名字加到产权证上,这个怎么办理,需要那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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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的话,母亲先分一半,然后不放弃的与母亲四人均分剩下的一半,或者你们想让母亲多分的话,都参与继承嘛再把你们两个的份额给妈妈嘛

那就是不愿放弃继承权的这三人和母亲一起按份额占有房子了,母亲原本就占有50%,现在剩下的50%里她再分去一半,剩下的三个人去平分。去做完公证后,去办理新的房产证,每个人一个,只占有自己所属的份额

首先要弄清楚一个基本事实:房子是在你父母婚姻存续期间买的话,那么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后,房子当然属于你母亲,此时根本不发生继承问题(房子的共同所有人还在)。

但是按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可以继承父亲的那1/2的,所以他们要求加上名字
 是可以,但此时继承情况并没发生呀,因为共有人还在。再说了,即使继承,他们只能按份继承,就是继承父亲的二分之一,五个子女和你母亲共六人均分,你母亲共占有房子7/12,其余每人1/12。三个人加起来也是3/12。而房产证上有几个人,表明是几个人共有,即加上名字后房子就变成了你母亲和那三个人的,那么你母亲的份额变成了1/4,他们三个加起来变成了3/4!变相增大了份额!这是侵犯其他二个的权益的。

我是单亲家庭,无兄弟姐妹,母亲死亡后留下的房产经过公证处公证由我一人继

我是单亲家庭,无兄弟姐妹,母亲死亡后留下的房产经过公证处公证由我一人继承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配偶能否分配到我母亲留下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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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本人于1978年12月入伍在沈阳军区守备五师服役,1986年12月转业...

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我家是单亲家庭母亲年龄大了也没有经济收入看不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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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王力波律师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代理民事及刑事案件近千起,为委托人减少或...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个人债务个人偿还,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单亲家庭,母亲独自一人让儿子抚养***娶妻生子,因为一些原因儿子搬出来了,母亲没有经济收入,也无挣钱能力,儿子应不应该每月给生活费ps母亲50多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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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常海洋律师,黑龙江铭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婚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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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如果儿子执意不给,可以起诉向法院请求支付赡养费,详情可直接来电咨询。

我是个独生子女,我母亲在我父亲去世后买的房产,如果在我母亲百年归老后(外公外婆早就去世)我是房产的唯一继承人吗?

简介:马俊哲律师,广州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法律顾问,广州电视台《法拉理》首...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提出咨询的问题,维权可同本律师联系。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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